黨建工作經費是基層黨組織開展工作的基本保障之一,這筆經費應該“花在哪兒”“怎麼花”?
日前,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聯合印發《濟南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經費使用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確保經費使用管理有章可循、有據可依。
《辦法》指出,市“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經費根據全市“兩新”組織中已轉入組織關係的黨員數量,按照每名黨員每年300元的標準確定。經費重點用於支持推進“兩新”組織建組織擴覆蓋、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開展黨建工作示範點創建、實施黨建品牌建設等工作。《辦法》提出對年度新批覆成立的“兩新”組織黨組織,每個一次性撥付2000元工作啟動資金,著力增強“兩新”組織建組織擴覆蓋的動力;對部分前瞻性、創新性、實效性、帶動性強的黨建品牌項目,按照每個不高於10萬元的標準撥付工作扶持資金,著力激發“兩新”組織創新黨建工作的活力等。
另外,圍繞加強對市“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經費使用的管理監督,《辦法》進一步明確了開展學教活動、組織專題培訓、慰問困難黨員等7個方面的經費使用範圍,強調經費必須用於“兩新”組織黨的建設有關工作。對存在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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