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日报讯 (记者 李东梅 周一青)9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自治区政府签署关于共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今后5年内,我区将充分运用基于“互联网+”的医疗服务新模式,成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研究机构,建设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试点,建设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和“互联网医疗诊治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分中心,形成集医疗服务、科研教学、健康产业为一体的区域医疗中心,带动提升宁夏及周边地区乃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医疗服务能力,成为医疗服务新高地。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信息共享、数据安全、价格收费、监管模式、医保支付方式等方面进行探索,建立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体系。国家卫健委将在重大项目先行先试、示范区建设、统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能力提升等方面给予支持,并落实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推动国家卫生健康委直管医院与宁夏的合作帮扶,开放共享国家卫生健康人才库专家资源。我区将全面落实“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医疗健康服务新模式;加快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在医疗健康领域的应用,按照“自治区3个三甲医院+2个三甲中医医院+若干个专科医院”的模式,将区内规模大、基础好的实体医疗机构作为承接全国优质医疗资源的基地,为“援宁人才”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保障。
为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我区近年来累计投入1.5亿元,建成了“卫生云”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初步实现区市县卫生信息化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通过民生计划建设远程会诊网络,建立五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实现了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等多种远程医疗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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