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推廣非現金支付不得變爲拒收現金

中國人民銀行13日發佈整治拒收現金公告,並要求存在相關問題的單位或個人在公告發布後一個月內進行整改。

公告表示:

①除依法應當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情形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現金。

②在接受現金支付的前提下,人民銀行鼓勵採用安全合法的非現金支付工具,保障人民群眾和消費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選擇權。

③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要求或者誘導其他單位和個人拒收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

④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推廣非現金支付工具時,不得炒作“無現金”概念。

拒收現金損害消費者對支付方式的選擇權

央行表示,近年來,流通領域人民幣現金使用出現了一些新問題,如一些消費者在旅遊景區、餐飲、零售等行業商戶消費時被拒收人民幣現金,既損害了人民幣的法定地位,也損害了消費者對支付方式的選擇權。

據媒體報道,2016年10月,李小姐在上海浦東“盒馬鮮生”超市購物後,該店不接受人民幣現金付款,必須先成為支付寶會員,並下載APP,綁定相關銀行卡後才可支付。

相關部門調查顯示,在受訪的兩萬多個商戶中,近4成表示過去一年中曾“拒收現金”;在受訪的三萬多名消費者中,超3成反映在過去一年內經歷過“拒收現金”。

對於如何構建長效機制,打造良好的現金流通環境,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要加強引導,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推廣非現金支付工具時,不得炒作“無現金”概念。

央行:推廣非現金支付不得變為拒收現金

支付機構倡導“無現金社會”被叫停

近年來,不少第三方支付機構掀起一輪又一輪的補貼大戰,大力推廣“無現金社會”,宣傳在金融交易中不再使用紙幣和硬幣,取而代之的是電子支付等非現金支付手段。

2017年,微信支付和支付寶曾先後推出“8.8無現金日”、“無現金周”等宣傳口號。微信和支付寶兩大巨頭推出的營銷活動規模空前,將“無現金支付”推上風口浪尖。

7月底,央行武漢分行約談螞蟻金服公關部負責人,告知人民幣管理相關法律制度,明確提出三點要求:

①在“無現金城市周活動中去掉”無現金字眼;

②撤掉所有含有“無現金”字眼的宣傳標語;

③公開告知參與商戶不得拒收人民幣現金、尊重消費者支付手段的選擇權。

央行表示,人民群眾和消費者發現拒收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的行為,可以通過消費者權益保護、城市政務熱線、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等各種渠道進行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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