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教育通讯社
对于有偿家教,是有处分依据的!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第(九)项规定,“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视情节轻重,对老师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根据该办法第三条规定,处分的种类分为以下五种,分别是“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最严厉的处分就是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开除是针对有编制的公立学校老师而言的,解除聘用合同则是针对民办学校老师或公立学校的临时聘用人员而言。
对于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情节较轻的,一般来说就是责令退还收费,然后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情节较为严重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情节严重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对于代课教师,则基本上是一经查实,就会被予以辞退。对于有编制的老师,开除公职的情况是非常罕见的。
不过,在前几个月,山东发生一起老师有偿家教,学生坠亡的事件,当事的老师后来被开除了。
笔者以为,对于有偿家教,应当区分情况,对于家长自愿送孩子去补课的,虽然不鼓励、不支持,但是也不能一刀切,因为确实有很多家长自己没有精力带孩子,或者说没有能力辅导孩子,如果不让老师辅导,那么就会把孩子推到社会上的家教机构,而这些机构,更是良莠不齐,家长钱花了,孩子也不一定学到东西。
但是对于那种课堂上不讲,留到辅导班上讲,或者主动要求学生去补课的,则要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打虎拍蝇
说实话,这种现象非常普遍,特别在三四线城市。教师有偿补课一经查实就要开除公职,并撤销教师资格,这种做法并不具备法律依据,而且于情于理,都太荒谬。
但并不排除有些学校通过这种方式来遏制教师进行课外补课收费,但在本质上,并不是一件真正得体合适的事情。 为什么教师有正当的工作,还需要进行课外补课来赚钱。这里的情况也并不复杂,一是因为有学生有真实需要,二当然是因为待遇偏低,为了养家糊口,也是必须向现实低头的一种方式。
在大城市,教育培训机构和各种兴趣班非常广泛,能完全满足家长和孩子的需求。在这里,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也是非常高的,在课后的业余时间,他们根本不需要去进行有偿补课来赚取经济补充。
但在一些三四线城市,教育培训机构本来就是一场肥肉,但可能比老师本身还不负责任,收费高还不专业,市场混杂让不少家长看得眼花缭乱。这个时候,对于身居底层但非常懂得教育重要性的父母而言,是非常花费一定的金钱去让自己的孩子赌一把,希望能通过教育改变自己底层的命运。
我身边一些亲戚就有这样的经历,而且不少老师也很负责任,一方面自己的能力得到了肯定,满足了家长的需求,另一方面在小县城不太容易找到更多兼职提升收入水平,这是一种还不错的方式。
人都是向上走的,如果是出自双方合理的需求,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学校或者法律也不应当对此草木皆兵,大呼小叫。
超级爸爸
教育部的这些政策制度哪个是依据法律了?他们是一群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所谓官员专家们一心想把教育的所有事都操控在自己的权力之下而满足自己的官感而已,对现实的积极作用与真实效果是不明白的,这么多年的课外禁补令有作用吗?把老师这么治是很易的事,老师也不做了,但能把补习这一大祸害除了吗?真是自欺欺人,社会上的补习机构才高兴了。这样的所谓的严禁实质上是形式主义,懒政怠政。
教育部要真正深切的反思了,这么多年的文治武功把教育搞的越来越坏了。
我的这答案可能发表不了!呵呵呵呵!
崆峒山下一教师
教师有偿补课一经查实开除公职,有没有法律依据,暂且不论。无论是教育主管部门,还是孩子的家长,对这件事都要理性看待,不能把老师一棍子打死。
的确,现在有的老师缺乏起码的职业道德,上课不好好讲,暗示或者直接要求孩子们上自己的课下辅导班,客观的说,这样的老师大有人在。我一个亲戚的孩子,她们初中班主任就是如此,赤裸裸地要求孩子们报其自己开设的辅导班,家长为了孩子不被歧视,敢怒不敢言,只好掏腰包,一个小时七八十元,一年下来要花费好几千!其实,辅导班讲的跟正常上课没什么区别。这样做,苦了孩子,疼了家长,肥了自己。对这样的老师,要坚决打击,绝不手软,他们丢掉公职也是咎由自取,家长肯定举双手双脚赞成!
不可否认,也有一些负责任的好老师,课后办班是迫不得已,收点费也情有可原。我家孩子上初中的时候,他们的班主任老师就非常敬业负责。到了初三下学期,仅凭课堂时间提高孩子们的学习成绩见效太慢,有一次开家长会,家长们一致要求班主任组织其他任课老师课后再给孩子们开开小灶,并承诺按市场价付费。最后,班主任组织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等老师办了一期提高班,只是象征性地收了一点费用。像这样的老师,如果一刀切,也严格按所谓的文件框框去处罚的话,就有点矫枉过正了,对优秀老师的教学积极性也是一个非常大的打击!
还有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是,老师的待遇并不高,这与他们承担的责任和付出的辛苦并不是成正比的。在城市,如此高的房价,如此高的生活成本,老师和我们普通人一样,也需要养家糊口,那点可怜的工资应付柴米油盐酱醋茶是捉襟见肘的。当一个人的收入不能给他提供体面的生活保障的时候,有点歪心思也就不奇怪了。如果,我们中小学老师收入能赶上甚至超过银行、烟草、房地产、电网、通信、IT行业平均工资,让他们活的很有尊严,他们还会挖空心思去搞什么有偿补课吗?
所以,对老师有偿补课一定要区别对待,不能不分青红皂白一棍子打死。处理之前,需要进行细致的调查取证,要多听听学生家长的意见。对那些唯利是图、有违师德的害群之马,要坚决予以清理,以净化教师队伍。但是,对那些为了孩子的学习提高,并取得家长理解和支持的有偿补课,还是要法外开恩的,毕竟他们的出发点和那些纯属敛财的老师是不同的。
希望还是对老师多一些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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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那点事
教师有偿补课一经查实:开除公职,撤销教师资格,至目前没有法律依据!
教师有偿补课,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也是家长反响最強烈的问题。
勿容置疑,教师有偿补课的确存在。但要分清几种情况:
第一种、在校在教期间,采取有偿补课的应予制止。
少数老师正课不认真教学,孩子下午放学后召集到静秘处所,有偿补课,在有偿课堂上宣讲学习内容重点,导致少数不参加补课的孩子跟不上课程,不得已只得补课。
这种“强制"补课策略,家长反响强烈,怨言颇多,应予严肃制止。
第二种、利用节、假日学生自愿有偿补课的,应于允可。
贪玩是孩子的天性。在节假日老师牺牲休息时间,进行自愿有偿补课服务,大多数家长是赞成的。不仅培养了孩子的学习积极性,也对孩子追求知识的世界观养成有催化作用。
第三种、利用寒暑假有偿补课,应予赞同。
寒、暑假放假时段较长,对予孩子的安全管理是家长尤为头痛的问题。教师愿意给孩子们补课,既让家长对孩子的安全放心,又巩固了所学的知识,起到一举多得的效能。大多数的家庭还是支持老师在寒暑假有偿补课的。
综上,家长并不是一味地反对有偿补课,而是厌恶不负责任不分时段的补课。
人们也希望教师在教育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的同时,首先自身要过好德育观,不要被金钱孔方兄迷住了眼睛迷失了方向。
老狼48440790
首先,没有法律依据,不管是义务教育法还是教师法,都没有这一条,但是在师德师风管理里面提出,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其次,老师是仙,能辟谷不吃饭。老师是神,能自愈不看病。老师是孤儿,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你们说话亏心不! 就扪心自问一下,当你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时,你会不会要求你老板给你长待遇!还无私奉献!无私奉献的人天天被你们骂!现在谁不是明哲保身,媒体也是无所不用其极的挑刺!
最后,看看广大家长朋友和老师们的看法:
1 这种老师我没见过,上课不讲重点,肯定教学成绩极差,教学成绩极差的老师又有谁愿上他办的补习班,有这样傻的学生和家长吗?所以我说沒有这种情况。
2 只要不辅导自己的学生,到辅导机构去做兼职,是合法的!难道让老师课余去工地干力气活? 社会应建立合理机制,发挥人们的价值,更多创造自己的剩余价值! 比如大学的老师,可以去做兼职,发挥自己的特长,为社会做更多,创造更多!
3 如果该老师非常优秀,所担任班级的教学成绩非常好,不存在上课不讲,下课讲的情形,然后在课外被家长盛情相请进行家教,适当收费,这有没有合理性,不要去钻空子,不要无端指责,你也是教师培养出来的,不要忘恩负义!往往那些叫得最响的人,他的孩子可能就在家教,而且对老师巴结得很,生怕这老师拒绝。
4 其实国家的希望在教育,不要去做搞垮教育的事,除非你是美国派来的!老师补课应合理合法,现代人连古人都不如,大教育家孔子,您问问收不收钱,地位高不高,现代人不道到感恩,现老师地位底,是社会的愿因,因为收入底,收点钱算什么,我是孩子的家长,支持收费。
5 孩子现在已读大学,高三时班主任老师找学校里的优秀老师给孩子们补课,一节课才象征性地收十几元,而这个级别的老师如果在外面补是几百块钱一节课。因此,直到现在,不管是孩子,还是家长都特别感恩当年的班主任,也特别感恩给孩子们补课的老师。
6 我赞成老师补课,只要是家长同意。问题是现在我们要求老师补课,都不补,各种规章制度摆在那。那些什么所谓上课不讲,课外讲,纯粹是放屁。每个学校每个年级的各种评比,都促使老师们认真负责!
7 现在在一些城市夫妻俩都要工作。小孩又没人管,放学早,该怎办。于是就有了就了放学后的辅导班。老师挣点外块家长方便了,不需中途离岗把孩子接去单位。这个辅导班只是辅导学生做作业或指导他们看课外书,不上新课。家长下班才去接。这样开除工职是不是不人性。而且是家长自愿的,甚至有的是要求老师这样做的。
游戏大咖王
如果简单地看这个问题,回答比较简单了:没有直接法律规定。
从《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看,都没有禁止补课的条款,也没有规定必须开除。
包括教育部2015年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严令禁止补课,规定中还列举了众多的处罚办法,但也没有关于开除的处罚规定。
但是不是法律没有禁止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补课了呢?就不能开除呢?
我看不一定。
我认为,严禁补课是有法律依据的。
《教育法》第三十条第五款规定学校要“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而有偿补课是教育部明令禁止的。
《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要依法给予处分。
虽然,法律规定的都是学校这个组织,而不是教师这个个人,但教师是学校的重要组成,很多教师在开课外补课培训时,也是打着学校教师的名义在招生,与学校脱不开关系。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义务教育法》第二条明文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说明义务教育是强制性的、公益性的。如果学校或者教师实施有偿补课,让学生家长自掏腰包,不违法吗?
还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五条规定:”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教师有"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给予相应处分。第三条规定:”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可见,禁止补课是有法律依据的。
我也认为补课是必须的,也是维护教师和教育合法、公正、公益形象的必要方式,同时也是避免教师和学校教育腐败的必要手段。
义务教育是国家实施公平教育的战略决策,允许课外补课,教师就会拿出一定的精力投入到课外创收中,甚至是就会有课上不讲,课外讲的现象出现,就失去了公平教育的意义。
有人说,这是不客观的。要说课外补课的全部教师都是课上不讲,课外讲,那是不客观,但这样的现象确实存在。
有人说,课外补课是个别现象,大家问一下,周边的孩子有多少是没有补过课的。
补课已经是普遍的现象,要不也不会有如此大的社反响。
还有人说,课外补课是有需求的。不在老师哪补也会在其他机构补。但这不过是在职老师补课的借口。
教师待遇低是课外补课的一个大借口。许多人说,教师课外补课是正常劳动,是为了养家糊口。也许真的有这样的现象,但大多数是为了营利,也确确实实地加大了家长的负担。
老师待遇低,是个问题,但真的到了糊口的程度有多少?
老师待遇低可以从其他渠道,用其他办法解决。比如政府提高老师先待遇,比如学校组织优秀教师开发公共教学资源,其他渠道推广等等。
补课最大的危害还不是这些。
学校老师课外补课,招生重点是哪里?大部分人招揽的大多是自己的学生,有几个家长会不给老师的面子,有的时候也不只是面子,还有不敢。这是什么性质?把学生当成商品,当成服务对象,当成赚钱的工具,教育的尊严何在?老师的尊严何在?你赚人家的钱,还要向一个师长那样尊重你,怎么可能?
基础教育成了赚钱的行业是可怕的。补课不禁止,教育就染上了商业的铜臭,失去了其本质,失去了爱,失去了耐心,失去了尊重,也失去了社会公平与和谐,教育将走向何地?
补课必须禁止,如不禁止,义务教育从何谈起?师德德风从何谈起?
启智
在现实生活中的确存在着教师开办补习班,收取费用有偿补课现象,以前是公开补课,国家出台了严禁教师自开补习班,收费补课后,补课现象有所收敛,但还是有个别老师在自己家中收取费用给学生补课,这种情况如果一旦被教育部门查到,会严肃处理,禁止几年内不能晋职晋级,严重的会取消教师资格证。
教师的职责就是在学校教书育人,认真给孩子上课,辅导学生,教育孩子,而不是私自收费开办补习班。学生在同一班级就读,学习成绩也有所不同,有好有坏,有些家长想让孩子能和其他学生一样成绩优秀,会私下找老师让老师关照,或者开小灶补课。但老师在上班时间是应该好好辅导孩子学习,下班后老师的时间是自己的,占用私人的时间感觉不合适,请老师补课是不是要有偿补课?
很多人都认为老师上课不好好讲课,就等开补习班收费挣钱,其实这样认为是错误的,哪个老师不想让自己的学生好好学习?学生成绩好了老师自己脸上也有光。不知道大家是否知道?自己在家管孩子,有时候孩子也不听话,甚至给父母大吵大闹,老师管一班几十个学生,甚至上百个学生,想把每个学生学习都好也不可能做得到。
现在孩子周六周日没有休息的时间,都是再赶在补习班的路上,孩子的确也特别辛苦,也特别累,家长也累,老师更累。目前在编教师没有一个人愿意开补习班,在学校已经很累了,周六周日的确想好好陪陪家人,好好休息一下。
至于老师开补习班,发现被开除公职目前没有听说过,发现在职教师开补习班会进行处罚,停止办学习班。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也欢迎你和大家关注我的头条号,了解更多社会信息。
踏雪寻梅jia
没有法律依据。国内能管的到教师的法律只有《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但是这两部法律都没有明确规定教师不能有偿补课。
没有法律依据,不代表没有禁忌!2016年6月29日,教育BU发布(2015)5号令《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就明确规定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可以有偿补课!由于这是顶头主管部门发布的禁令,教师们也只有遵守。除非你不想教书了!因为他们真的有权开除你的公职,吊销你的教师资格证。所以,大家还是悠着点为好。
至于教师可不可以有偿补课,众说纷纭,各有各理。我认为应该可以,教书是教师谋生的技能,为何不可?为何其它行业都可以利用所学赚钱呢?古代秀才还是可以开馆授徒的嘛!
可能有人会说“教师课上不讲,课后讲”“教师会利用职务之便,强迫学生或诱导学生到自己的补习班补课”。第一句已经被证明是教辅机构摸黑教师的谣言。第二句,不排除极个别败类会这么做。到99%的教师是不会这么做的。所以不必担心。
我来说说教师有偿补课的操作层面的一些想法(首先申明:本人从不补课):
第一,可以尝试教师利用业余时间异地补课。这样可以规避利用职务牟利。
第二,可以尝试教师网络有偿授课。这样可以有效利用名师资源。
第三,可以尝试教师有偿补课准入机制。即达到区县级骨干教师的才能进入。其次是在本校所任教班级成绩需要名列前茅,且必须超过区平均。也就是说,想要获得有偿补课资格,必须要做好份内工作。
第四,教师有偿补课,不能在自己任职的学区范围内招生。
据说,浙江某县就曾经这么试验过。听说效果还挺好!县内高价低质的教辅机构几乎全死光!
亲爱的老师们,你们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为你写诗醉红颜
教师有偿补课,确实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
根据教育部2015年发布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其中明确提出:
各地教育部门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
当然对于教师而言,我认为重点并不在于他是否参与补课,而是在课堂上是不是尽职尽责的教育和教学,教育好每一个学生。
同时我们也要明白,人与人是不同的,要让一个班主任使全班所有学生都变成优等生,普通学校做不到,就是重点学校也很难做到。
别管补课效果如何,市场是存在的。那些受“不输在起跑线上"误导的家长,这都是市场。因此,我觉得仅仅禁止在职教师参于校外补课是禁不住的。即使禁止了在职教师校外补课挣钱,不好好讲课的教师还是有。
重点应该是重新定制度,抓校内,抓效果。让教师在校内把必须承担的职责做好,这才是教育部门应重点管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