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隻鴨子「霸占」校園 虎林法院強制執行騰空

300只鴨子“霸佔”校園 虎林法院強制執行騰空

執行現場

300只鴨子“霸佔”校園 虎林法院強制執行騰空

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

烈日炎炎,如熾熱的火傘斑張在空中,空氣中尋不到一絲風的蹤跡,黏膩的好像靜止了一般,大地也像蒸籠一樣,熱得使人喘不過氣來,執行幹警的衣衫被汗水打溼了,卻沒有因此而放慢解決執行難的腳步。8月8日,虎林法院執行實施組組長姜玉椿帶領5名執行幹警,在這炎熱的天氣裡,成功執行了這樣一起排除妨礙的案件。

2008年8月,原虎林市某小學併入虎林市某學校,2014至2015年間,市財政局先後將某小學校舍、門衛房、教學樓、圍牆、教學綜合樓調撥給虎林市某學校管理使用,某學校接管後,依據財政局對國有資產管理規定,多次找佔用校園的唐某飛,要求其遷出校園返還房屋,唐某飛以虎林市教師進修學校讓其看管房屋無償使用5年為由拒不遷出,某學校詢問教師進修學校,進修學校稱沒有此事。2016年7月21日,某學校給唐某飛送達了房屋收回通知書,並要求其在2016年7月28日前將所佔用的房屋場地交還。唐某飛始終不予交還,故某學校提起訴訟。經法院審理,判決唐某飛將其佔有的原虎林市某小學校舍、門衛房、教學樓、圍牆、教學綜合樓和場地交還給某學校。判決生效後,唐某飛始終未履行確定義務,某學校向虎林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幹警依法向被執行人唐某飛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在與被執行人唐某飛首次約談中,執行幹警瞭解到唐某飛在看管過程中,修葺房屋花費數萬元資金,要求某學校給予補償,為有效化解糾紛,執行幹警請來了雙方進行調解,最後某學校同意給付唐某飛2萬元房屋修葺款,唐某飛同意按照要求騰空房屋,然而在交付時間到期後,唐某飛卻未主動騰空搬離。執行法官多次勸說,並上門查看房屋搬離情況,唐某飛一拖再拖,後來再無藉口拖延就購買了300多隻鴨子來“霸佔”校園。這300多隻鴨子成了“釘子戶”,因為鴨子數量較多且分散,在驅趕鴨子時它們有的跳進池塘,有的躲進鴨舍,給執行幹警們的捕捉造成了極大的困難,又因為現在正是鴨子產蛋的時期,為不傷害被執行人的利益,執行幹警們抓鴨子的動作小心再小心,在正午陽光的暴曬之下,執行幹警用了將近3個小時的時間才將鴨子全部清點、登記、裝籠搬離,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此案順利執結。

從姜玉椿組長手中接過滿是水漬的鑰匙,申請執行人的眼眶溼潤了,握住姜玉椿的手說:“人民法官為人民,今天我算是真正感受到了,感謝法院,感謝姜組長,這麼大熱的天,為了我們申請執行人的利益,親力親為參與騰房,你們的這種作為,真的就如夏日裡的一絲清風,吹過我們的心間,真是太感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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