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標環節長期存在的誤區,必須注意!

評標環節長期存在的誤區,必須注意!

  筆者曾是一名基層普通評委,參與過一些政府採購活動的評審工作,對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評標、監管取得的巨大成績給予充分肯定,但其中也存在某些誤區。今結合實踐談一點膚淺體會,希望能為推動政府採購事業健康發展奉獻微薄之力。

  誤區1:評標方法選用不合理

  選用不同的評標方法會對評標結果產生重要影響,選用依據有三點:工程類項目根據七部委30號令,一般採用經評審最低評標價法和綜合評分法;貨物類項目根據七部委27號令和商務部2007年第13號文,一般採用經評審最低評標價法和綜合評分法;服務類項目根據八部委2號令,一般採用綜合評分法。

  採購代理機構在編制招標文件時,應根據項目特性和需求選用合理的評標方法。例如,最低評標價法一般適用於簡單商品、半成品、原材料,以及其他性能、質量相同或容易進行比較的貨物招標。這些貨物技術規格簡單,技術性能和質量標準及等級通常可採用國際(國家)標準規範,此時可僅以投標價格的合理性作為惟一定標尺度。綜合評分法則適用於技術含量高、工藝和技術方案複雜的大型或成套設備項目。合理選擇評標方法評出的結果,才能真正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而且物美價廉。

  誤區2:價格分比重不合理

  價格分所佔比重經常能直接決定中標結果。如果價格分佔比達到40%以上,基本上都是最低價中標,即使技術得分很高,也難以彌補價格方面的劣勢。目前的實際情況是,設置價格分比重一般主要考慮資金狀況,而不是注重項目性質及功能需求,這一現狀讓人擔憂。例如,採購醫院、敬老院、學校的電梯設施(其使用安全要求較高),如果只注重省錢而忽視質量,將後患無窮。因此,在法律法規許可範圍內恰當設置價格分比重至關重要。

  誤區3:評標只求速度不重質量

  評標專家除了少數為退休人員外,大多數是在職人員,獨立受聘、單獨通知,到評審現場後不能耐心、認真地閱讀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而是馬上動手打分或書寫評標意見,不清楚的則問別人或進行討論,嚴重影響了正常的評標秩序和違背了獨立評審的原則。

  為了追求速度,評標中按人分攤審閱投標文件也是常見的違規做法,嚴重違反了評標專家應對每份投標文件獨立評審的原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