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二居室專屬贈與女兒,女兒不幸身亡,父母能否收回二居室產權?有什麼依據?

一生許三願


  1. 父母把自己所有房屋贈與女兒,如房屋沒有辦理產權過戶手續,該房屋所有權沒有發生轉移,父母仍然為房屋產權所有人,父母可以隨時撤銷贈與。女兒死亡後,父母不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就可以了。
  2. 如果該房屋已經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並登記在女兒個人名下,父母不能因為女兒死亡撤銷房屋贈與。
  • 如果父母在女兒婚前贈與房屋並辦理過戶手續或者婚後明確贈與女兒個人並登記在女兒名下,該房屋屬於女兒個人財產。女兒死亡後,該房屋將作為她的遺產由她的繼承人繼承。如果女兒生前立有遺囑,該房屋將有遺囑繼承人繼承。如果女兒生前未立遺囑,該房屋將由她的法定繼承人繼承,他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丈夫、子女、父母。
  • 如果父母在女兒婚後贈與該房屋並登記在女兒名下,沒有明確約定只贈與女兒個人所有,該房屋屬於女兒夫妻共同財產。此房屋產權有女婿一半,另一半將作為女兒的遺產繼承。繼承方式同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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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方寸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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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家庭繼承法》,您以前贈送給女兒,房屋產權就屬於女兒所有,現在女兒不幸身亡,女兒的遺產應該由父母、配偶、子女繼承,您的女兒如果沒有配偶、子女的話,遺產就應該歸父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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