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公檢信息交換「高速公路」

如何讓偵捕訴聯繫更緊密、證據收集更及時全面、文書流轉過程加速、訴訟效率提高,是現今檢察業務工作的重要命題。泉州市洛江區檢察院聯合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開發並上線了刑事案件偵捕訴聯動信息共享平臺,以信息化手段打造公檢間的“信息高速公路”。

從“信息壁壘”到“共享平臺”

近日,洛江區檢察院檢察官在偵捕訴聯動信息共享平臺進行操作時,一起提示“提前介入偵查”的案件引起了他們的注意。在洛江區檢察院辦理的這起網絡上開設賭場的案件中,涉案人員近百人,涉案金額100多萬元,且通過網絡手段開設賭場取證難度大,公安機關偵辦過程中即邀請洛江區檢察院提前介入,藉助偵捕訴平臺實現在線提前介入的邀請確認,故偵捕訴聯動信息共享平臺顯示該案為介入偵查案件。

通過設置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減少了程序性文書的在途時間,偵捕訴聯動信息共享平臺同時為公安機關提供了卷宗上傳的功能,方便公安機關直接通過平臺網絡將案件證據材料上傳並提交給承辦檢察人員審閱,檢察人員也能實時收到案件證據材料進行審查並通過平臺的反饋功能及時提出補充偵查建議,補強證據薄弱點,實現在線引導偵查。

而提前介入偵查僅是偵捕訴聯動信息共享平臺功能的一部分,該平臺還具有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業務、偵查監督業務、公檢視訊溝通、數據決策分析、法寶分享等功能。這些功能,強化了案件辦理過程中公檢辦案人員辦案信息的實時溝通,以該平臺為依託建立起公檢間彼此互動的工作機制,實行“偵捕訴”一體化辦案信息流轉,提高刑事案件辦理質量與效率。

洛江區檢察院在辦理今年首起涉黑案件中,該平臺不可比擬的優勢更是凸顯。31名的涉案嫌疑人、十類罪名,涉及的犯罪事實18起,證人證言135份,被害人陳述34份等,在繁複的案件審查過程中,需要及時與偵查機關就證據材料的補強進行溝通,按照原來的人到、材料到的溝通模式,需要雙方的承辦人員不斷來回奔波。利用該平臺,公檢辦案人員實現辦案信息的及時高效溝通,完成數據交換和在線引導偵查,檢察辦案人員通過該平臺引導偵查人員快速取證、快速偵結,累計提出60餘條補偵意見,並就偵查情況實現當日反饋、當日部署,達到及時引導、及時固定、及時補充的做法,為該案的快審快訴提供了強大的技術助力。

從“腳下奔波”到“輕觸指尖”

“以前從派出所到檢察院來探討案件,路上來回就要花去將近1個多小時的時間,現在有了這個功能,在派出所就能實現和檢察院辦案人員的面對面溝通,真的很方便。”基層辦案民警對偵捕訴信息聯動平臺新上線“公檢視訊通”功能模塊讚不絕口。

公檢視訊功能是以在線視頻會議的模式為公安與檢察機關案件探討提供高效便捷的平臺,此外該視訊功能還提供了在線文件共享以及同步錄音錄像功能,方便在案件溝通過程中的文書展示以及全程信息留痕。同時還提供有視訊的培訓模式,可以提供多方在線同步參與在線業務培訓等,為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進行業務交流創造了良好的互動平臺。

近日,洛江區檢察院轄區內羅溪鎮發生了一起盜竊案件,針對該起案件是否構成入戶盜竊偵查人員有不同的看法,該起案件之後報至洛江公安分局法制大隊後,公檢雙方決定使用偵捕訴聯動信息共享平臺的視訊通功能模塊進行在線溝通,三個不同的地點,用相同的平臺構建起了案件溝通的快捷通道,基層派出所、分局法制大隊、檢察院三方通過視訊通在線針對該起案件進行了充分的討論,在綜合分析案情前提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最終公安機關對該案的入戶情節予以認定。

從“以點發力”到“全面監督”

工作全程電子留痕,辦案信息一目瞭然……偵捕訴聯動信息共享平臺構建起的數字化工作模式,大大便利了檢察人員對偵查活動的實時性監督以及互相間辦案的規範化建設。

“該平臺改變了以往檢察監督以‘點’發力的監督模式,依託全程的辦案電子化信息全面監督。”洛江區檢察院檢察官表示,捕訴聯動信息共享平臺能從辦案伊始便介入案件的偵辦過程,實現證據材料的電子審查,實時發現公安機關辦案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並及時提出監督建議。

此外,該平臺設置文書流轉、共享功能,實現審查逮捕與審查起訴之間的辦案文書共享,有助於形成捕訴監督合力,有效強化捕後跟蹤和監督事項的執行反饋。平臺還配套同步跟蹤、限時提醒、申請複議、監督反饋等功能,促進檢察監督的規範化運行。

平臺運行以來共計接受公安機關邀請提前介入案件9件、移送審查逮捕案件22件、移送審查起訴案件38件,期間洛江區公檢雙方通過該平臺進行信息溝通320餘條,開展視頻會議17場次,有效縮短了每個案件的辦理期限,發出偵查活動監督信息近50餘條。刑事案件偵捕訴聯動信息共享平臺成為公檢間辦案信息溝通的一大利器,為案件的規範快捷辦理提供了一個高效的數字化信息平臺。

(本報記者 肖贛 通訊員 陳彩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