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縣通報4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勉縣紀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4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勉陽街道辦事處民政辦公室事業幹部黃超在脫貧攻堅工作中侵佔幫扶貧困戶利益的問題。2017年11月22日,黃超利用其職務影響力,虛構事由,多次向幫扶的貧困戶借取金融扶貧貼息貸款用於歸還個人借款,且未按約定期限歸還,對幫扶戶產業發展造成了一定影響,其行為違反了脫貧攻堅結對幫扶幹部工作職責,在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2018年5月21日勉陽街道辦事處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黃超記過處分。

2.溫泉鎮板橋村支部委員吳俊豪違反工作紀律的問題。2018年4月9日——4月14日,吳俊豪未執行村幹部坐班制度,連續5天不在崗,村上召開重要會議時多次遲到,嚴重影響村上工作的正常開展。2018年5月15日,溫泉鎮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吳俊豪黨內警告處分。

3.勉縣第二中學教職工劉強在脫貧攻堅工作中存在形式主義的問題。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劉強在脫貧攻堅結對幫扶工作中,未嚴格按照脫貧攻堅工作要求入戶開展扶貧,而是將貧困戶電話通知到村委會簽字,被九三學社中央民主監督暨全市脫貧攻堅一季度檢查發現,並進行通報,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6月21日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劉強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要求,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認真履行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整治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機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精準監督,精準執紀,嚴肅問責,緊緊盯住脫貧攻堅中出現的腐敗和作風問題,持續深入開展專項治理,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始終保持扶貧領域正風肅紀的高壓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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