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縣通報6起扶貧領域違紀違規問題典型案件

為深入推進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強化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持續釋放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強化警示教育,現將查處的6起扶貧領域違紀違規問題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1、三合鎮政府幹部王科欽脫貧攻堅幫扶工作作風不紮實的問題。2018年5月,三合鎮脫貧攻堅交叉檢查工作組在檢查中發現王科欽未按照鎮黨委要求開展幫扶工作,存在幫扶資料填寫不詳實、幫扶措施落實不到位、工作作風不紮實等問題。2018年6月14日,三合鎮政府給予王科欽警告處分。

2、小河鎮政府幹部劉勇違反脫貧攻堅工作紀律的問題。2018年5月24日(星期四)上午9:08分,劉勇在未辦理任何請假手續的情況下,違反鎮黨委關於每週星期四幫扶幹部下村入戶開展幫扶工作的要求,擅自離崗回家,直到下午16:50才返回單位。2018年7月16日,小河鎮黨委給予劉勇黨內警告處分。

3、天明鎮元興村原村黨支部書記彭詩友對危房改造上報審核把關不嚴的問題。2017年6月,元興村在申報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因工作不細不實、審核把關不嚴,將已享受過危房改造補助的村民陳某某再次進行上報,導致陳某某重複享受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5萬元。對此,時任村黨支部書記彭詩友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6月8日,天明鎮黨委給予彭詩友黨內警告處分。

5、桔園鎮張家窯村幹部挪用村民曹某某低保資金用於支付村集體支出的問題。2011年至2013年,張家窯村將該村六組村民曹某某評為低保戶,因曹某某長期在外務工,其低保存摺便由該村時任文書張儒暫時保管。後張家窯村因維修村內水管缺乏資金,便經村幹部商議,在未告知曹某某的情況下,將曹某某低保存摺中的6823.42元取出用於支付水管維修資金。截止組織調查時,張家窯村只向曹某某歸還了其中的1045元,剩餘5778.42元仍未歸還,其行為被曹某某反映至有關組織及媒體,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2018年6月30日,桔園鎮黨委分別給予時任村黨支部書記周金軒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時任村主任曹本哲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時任村文書張儒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原公鎮東窯村違規撥付整村推進基礎設施項目工程款的問題。2017年12月25日,東窯村在道路硬化及滑坡砌護工程未經審計的情況下,通過該村扶貧互助合作社對公賬戶,以轉賬方式違規向工程方撥付該基礎設施項目工程款89600元,撥付率達99%。其行為違反了關於在項目工程竣工後未審計前,撥付工程款不超過合同金額90%的規定。對此,村黨支部書記楊志明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5月18日,原公鎮黨委給予楊志明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強調,全縣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圍繞打好脫貧攻堅戰,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把專項治理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抓緊抓好。要聚焦主責,突出重點,強化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對扶貧領域腐敗問題線索優先處置、優先查處,對典型問題點名通報曝光,對負有領導責任的責任人嚴格實行“一案雙查”,確保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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