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正當防衛,醫務人員應該知道的法律常識

一早,微信上被“北京積水潭醫患衝突事情”刷屏了,發現我們廣大的醫務人員法律意識實在太缺乏了,有必要從法律的角度為大家剖析一下。

對於醫鬧、傷醫、殺醫事件,邵律師始終都是零容忍的態度,不僅僅因為邵律師本身從醫生這個群裡裡面轉行出來,我的同學,老師,同事都還在臨床一線奮戰著,更重要的一個原因是這個社會欠醫生的實在太多了。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邵律師很幸運,從醫七年的生涯中沒有被病人或者家屬打過。但是這不代表我沒有保持一顆警惕的心,曾經和病人以及家屬談話時,我都是保持一臂以上距離的,為什麼?我怕一不小心被人一個耳光撩上來。地址也是儘可能選擇那種有兩個門的辦公室,為什麼?我好隨時從另外一個門逃跑。每次一看到病人或者家屬有掏口代,拉包的動作,我就腎上腺素開始分泌了。所以,像邵律師這種膽小的人肯定是沒法在臨床一線工作下去的,轉行那是必然。

說了那麼多,大家知道我要表達的意思嗎,好漢不吃眼前虧!像邵律師這樣的女流之輩,又沒有學過擒拿格鬥,如果和別人打架,肯定不佔上風,受傷的一定是我,所以,我們正確的姿勢只能是逃!

今天為什麼我要用“互毆的藝術”這個標題呢,法律上沒有互毆這一說法,從字面上理解就是相互打架鬥毆,故意傷害給對方造成一定傷害程度的,承擔相應的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責任。因為有些特殊的時候,你逃也逃不掉,或者有些醫生對自己的身手比較有信心,也願意承擔一定的法律後果。那麼就會產生這個“互毆”的行為來了,打架是有藝術的。

動手之前先考慮幾個關鍵問題。

1、自己有沒有經濟賠償的能力,因為民事賠償在所難免的,至於賠多少,取決於當時對方的傷情輕重以及後續治療的需要。

2、家庭是否都安頓妥當,萬一不幸入獄或者被打致殘了,老婆孩子父母誰來照顧。

3、你的單位和你籤的勞動合同是怎麼約定的,一旦入獄後,單位會不會幫你保留崗位,還是以此為由來開除你。

以上三個問題都不是問題的情況下,我家經濟實力雄厚,老婆也願意等我出獄,好兄弟也會承擔起“臨時爸爸”的責任來幫你照顧孩子,單位也會幫我保留崗位直至我刑滿釋放,那麼恭喜你!你已經完全具備動手的資質了,開始你的“正當防衛”。

為什麼我用引號,我們現在很多人動不動就說自己是正當防衛,不負法律責任,這個想法是錯誤的,法律上對於正當防衛及其造成的後果是有明確法律規定的。

我國《刑法》規定,對於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對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它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所以,只有對正在進行的,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法律上才構成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除此以外,正當防衛過當造成的後果都是要負刑事責任的。

對方如果構成重傷的,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對方構成輕傷的,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輕傷)。如果對方構成輕傷以下的,則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相應的行政處罰,行政拘留、罰款等待。

我國《侵權責任法》規定,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權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承擔行政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民事責任。也就是說,坐牢管坐牢,賠錢管賠錢,兩者不衝突!

邵律師一直說衝動是魔鬼。你可以選擇勇敢的打回去,但是也要有勇氣承擔對應的法律後果。作為醫生,你還不同於常人,因為你更清楚人體結構,你如果對著人家要害部位死命還擊,一旦造成嚴重後果,想清楚你應該如何解釋你不存在故意的攻擊!作為醫生,你還有救死扶傷的法定救助職責,所以一旦防衛過當造成嚴重後果的你必須馬上對暴徒現場進行搶救,如果在醫院以外的公共場所,你還要及時撥打120電話。拔打110電話,進行報警。

最後說一下邵律師個人觀點,不一定正確,歡迎大家拍磚,不要總覺得沒有你地球就不轉了,你一旦出事了,醫院馬上會找人來頂替你的崗位,你的老婆或者老公可能會和你離婚,你的孩子在外被人欺負了可能也沒人幫他理論去!而一旦你嚴重觸犯刑法的話,可能還會有一幕,那就是你的父母將無人養老送終,白髮人送黑髮人。

所以,互毆是有藝術的,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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