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和三等股東,明知減持不出去爲什麼還要發減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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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他想要公告,而是他必須要公告,否則就違法了。根據規定:

大股東減持必須要公告,有人肯定要懷疑,股價都已經這麼低了,這時候減持那不是太不划算了麼?要知道大股東的成本是非常低的,他首要擔心的問題是無法變現,而不是價格問題,目前的價格相對其成本來說,依然非常高,所以,不管價格幾何,減持都能夠賺錢。

又回到題目中來,大股東明明減持不出去,為什麼還要公告呢?當然,原因大多是因為公告是減持的前提,並不是說公告後就一定能夠減持掉,這是兩個概念。很多時候,大股東減持都是需要有專門的操手來操作的,不是那麼容易隨便就賣掉的。

不過,也不排除,大股東故意壓低價格,但是事後會體現在股東比例上的,而且這與其公告的減持不符,除非是為其他賬號打掩護,但是從題主所說的成交量來看,也並非如此。因此,最大的可能還只是市場環境不適合減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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