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真的有江湖嗎,真的可以快意恩仇隨便殺人嗎?

省錢驛站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古代一樣有法律和監獄,沒這麼誇張的。

比如紅樓夢中,薛蟠最後打死了飯店的小二,依然會被斬首至少也是入獄多年。

水滸中,魯智深錯手打死了鄭屠,一樣也要逃命,甚至做和尚來脫罪。

但古代也確實有所謂的江湖。

古代因沒有現代金融,一些貴重貨物運輸都必須依靠鏢局。

而土匪又多,經常和鏢局出現搶奪的情況。

這種時候,大部分也是雙方談理,看誰的實力強,商討出過路費的價格。

然而,如果真的談不攏,還是會拼命的。

這就是所謂江湖。

但是,土匪搶劫肯定是在深山老林偏僻之處。

古代地廣人稀,很多地方沒有人居住。

這裡殺了人,就地一埋而已,尤其是土匪被殺更是隨地埋了,難道土匪還能去官府告狀嗎?

至於其他的江湖殺人,就是絕對不可能的。

剩下的所謂江湖人士,主要是練武的武術界人士,還有就是一些亡命徒流亡江湖的,或者乾脆就是地痞流氓惡霸之類。


其實金庸小說中,也有類似的東西。

比如連城訣中,萬震山是荊州的大戶人家,不敢隨便殺人,只能用移花接木的方法暗算戚長髮和弟子。

再比如,笑傲江湖中,金刀王家的兩個孫子去打綠竹翁,他們爺爺王元霸就嚇了一大跳。他也是洛陽的望族,一旦孫子失手打死了這個老人,吃不了的官司。所以王元霸趕忙制止。


薩沙


在古代,江湖對應的是朝廷,沒有進朝廷編制,而且不踏踏實實做農民往外跑,就叫“走江湖”。假如外國人再問你:江湖在哪裡?你就告訴他,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是一種生活方式。

曾經小說中的江湖人物喬峰、花無缺、張無忌讓我們心馳神往;任盈盈、趙敏、王語嫣讓我們牽腸掛肚。


武俠小說中有江湖“上四派”:少林、峨眉、武當、崑崙。江湖生意中有“下六幫”:漕幫、鹽幫、鏢局、賭場、青樓、丐幫。

“上四派”都是佛教、道教組織,能得到朝廷認可和資助,動不動就賞賜幾千畝土地。“下六幫”則是被朝廷不待見,需要自負盈虧,自己討生活。當然細數起來江湖門派眾多,金庸武俠小說中的明教、全真教、天地會、白蓮教、洪門、八卦門……也在歷史上有過。


不過,江湖門派可不是沒事就打打殺殺的“武夫”。就比如《笑傲江湖》中的峨眉派,人家可是有著幾千畝土地,沒事收收地租、放放高利貸、經營當鋪、甚至經營賭場,還有不斷的香火錢。滅絕師太,放現在那就是身價上億的主兒,人家金貴著呢,才不會親自操刀子打架。


江湖門派大多數是以“產業”為主的。比如鏢局,那就是武裝亞運。鹽幫,就是大江南北走私倒販私鹽。摸金校尉,當然以盜墓和倒騰古董為生。

江湖勢力的生意,有的屬於古代朝廷允許的,有的是朝廷嚴禁的。“俠者,以武犯禁”,也就是說江湖中人不服朝廷管教很正常,偶爾快意恩仇、仗劍殺人也不稀奇。有詩為證:

生若為男即殺人,不教男軀裹女心。
男兒從來不怕死,縱死敵手笑相迎。



殺一是為罪,屠萬是為雄;
屠得九百萬,即為雄中雄。

一般名門正派是不會“以武犯禁”的,經常快意恩仇幫派的早早就被歸入“邪門歪道”。所以江湖勢力,有的跟朝廷關係很好,有的更朝廷水火不容。

比如,元朝時期的“全真教”。幾乎每個皇帝上臺都要慷慨封賞,加上全真教自身產業也很大,幾乎是富的流油。《射鵰英雄傳》中的“全真七子”是真有其人,據記載,全真七子個個都家產幾十萬貫以上。

有沒有比全真教還財大氣粗的,《倚天屠龍記》中的明教就很牛叉,幾萬的幫眾,勢力遍佈天下。據說朱元璋就是明教中人。光明左右使楊逍、範遙,兩人名字合起來的含義就是:左右逍遙,快意恩仇;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

江湖中盛傳的“終極殺人王”是唐朝鹽幫頭子黃巢,據說他是惡鬼轉世,必須要殺夠八百萬。“滿城盡帶黃金甲,我花過後百花殺”


爾朱少帥


古代在秦漢以後是基本不存在有江湖的說法,不過在亂世或者各種災荒的時候確實是可能出現這種所謂的江湖人士,這主要是當時的信息管理方式的問題。

自從管仲發明了戶籍制度以後中原各國均紛紛效仿。尤其是秦國商鞅變法以後,更是恪守了所謂的戶籍,規定到人、家編訂戶口,五家為伍,十家為什,規定居民要登記各人戶籍,除了按戶按人口徵收軍賦外,同樣也對人口的流通做了限制,人口離開本里去往他鄉必須取得流通許可證,要有里正簽名擔保,去到新地方還得辦理登記,有點類似介紹信一樣的。如果沒有這些證件,那麼就會被查,甚至當成流浪漢關起來。這種寧可錯殺千人也不遺漏一人的做法是古代保持社會治安的主要方式。只有在發生各種饑荒水災的時候,會由朝廷下達給地方說接收難民的指示後才可能放寬管制,否則想都不用想。想住店,介紹信交出來……

所以古代根本就不可能存在流浪漢與江湖人,如果有一律被地保帶人抓走關起來,然後找個沒人的時候扔出城去。這也是為啥古代時候土匪很多的主因,因為實在沒有地方可以去,只能去找土匪收留,佔山為王。想要當街殺人?那隻能是附近的土匪進城乾的。


優己


古代是不是存在武俠小說裡描述的江湖?答案很簡單:不存在!

按照武俠小說裡的說法,江湖必須有兩個必要條件,一是有江湖門派或幫派,二是有江湖人士。沒有人沒有門派,何來江湖?

然而,在真實的歷史上,不論是亂世還是盛世,朝廷或者割據一方的軍閥都不可能允許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裡存在不聽使喚、自行其是的武裝組織。至於江湖人士,更是不可能存在。要知道自秦朝以來,歷朝歷代對民間社會控制甚嚴,老百姓根本沒有遷徙的自由。你一個大俠,沒有官府的路引,不要說闖蕩天下,就連離開本縣都難。如果隨身攜帶武器,還會被官府當作危險分子抓捕入獄。

當然,在極端情況下,比如農民大暴亂、軍閥混戰期間,確實存在一些為了自保的準武裝組織,如以家族或村莊為單位的堡、寨、鎮,有自己的武裝力量。同時老百姓也可以相對自由的遷徙,可以逃荒當流民,有能力的可以朝秦暮楚投靠割據勢力。但這些不是武俠世界的江湖,而是社會崩潰導致的無政府狀態。

至於隨意殺人、快意恩仇,也只不過存在於極端的無政府狀態下。在大多數情況下,甚至軍閥割據,都不可能允許自己的轄區有人無法無天。


江南俗士1


這個問題要看如何理解這個江湖了,如果像武俠小說裡一樣,整天飛來飛去,還有什麼絕世武功,千古神兵,絕色佳人,這樣的是不太可能,但是如果說團體火拼,打家劫舍,殺人放火,在古代是肯定存在的。

拿現在來說,很多地方攝像頭都十分到位,所謂的天網計劃等等,出點什麼事都可以調監控查得到,這就讓犯罪分子的犯罪成本大大增加,人們的安全保障得到大大提高。其實倒回去幾年幾十年光陰,那時候監控手段遠遠沒有完善,真的有人仇視社會啥的,大街上隨機殺人,如果做的夠小心的話,還真不一定抓得到。

在古代就更不用說了,不要說什麼監控,就連一些基本的刑偵手段都沒有,想抓犯人最常用的一招就是刑訊逼供。而且更關鍵的一點,那時候交通不發達,地廣人稀,在一些地方犯了事,隨便找個其他地方藏一下,基本就沒什麼事。

說這些就是想說明一個問題,在古代如果做一個無根之人,沒有固定的家庭住所,殺人成本其實並不高的。而實際上,在秦漢之際,就有那麼一群特殊的群體,叫做遊俠,這些人不勞動不生產,專門仗義疏財,好打抱不平,殺個人真的不是什麼難事。而且他們往往在民間享有很高的聲望,法律根本約束不了他們。這些人直到遇上了漢武帝,強硬的漢武帝感覺這些人不但不受法律管制,反而可以煽動民意,是很大的不穩定因素,就把他們趕盡殺絕。可是這個風氣一直流傳下來,比如到了唐代,大詩人王維還寫到:“新豐美酒鬥十千,咸陽遊俠多少年。”足見遊俠思想影響之深遠。

而且可以看出來,在漢武帝時期,皇權強盛,遊俠之風被打壓,但在很多時期,古代都是處於一個戰亂分崩離析的狀態。這個時候,社會自然性的一面就展露出來,弱肉強食,適者生存,殺人越貨就成了強者的家常便飯。因為亂世時候沒有一個穩定的法律環境,也沒有合法的朝廷,今天這個人自立為王,可能過不了多久就被人推翻了。這樣的大環境下,殺人越貨都是小事情。


不過從古代諸多文學作品來看,所謂的江湖並不像某些武俠小說那麼美好,路見不平 拔刀相助,快意恩仇、行俠仗義。江湖裡殺人的事經常發生,不過往往不是為了義氣,而是利益之爭,你搶了個女人,我奪你的山頭。畢竟當個江湖人成本還是很高的,搞不好哪天就被別人殺了,沒有利益瓜葛,誰還願意費那麼大勁呢。而且淪落到流落江湖的地步,肯定不是這些人的本願,好好的日子不過,誰還願意跑江湖呢。所以絕大多數這樣的人跑江湖並不是出於本願,或者願意這麼幹,而是出於各種不可抗的因素。這些人首先講的就是生存,扯什麼道德俠義都是扯淡的。

在今天其實仍然可以看到類似的人,比如在某些地方,有那些耍猴的,演雜技的等等,也可以算是江湖人士。在古代,這種類似行當的人多了去了,輾轉於一個又一個地方,沒名沒姓,說不定哪天被人搶了殺了,也就此煙消雲散了。


一覽眾河小


謝謝頭條家的史先生邀請。

江湖的原意指廣闊的江河、湖泊,後衍生出與此並無關係之意,它不是一個實際存在的場所。

在世人眼裡,一般指到處流浪,靠賣藝賣藥等謀生的人,如“走江湖”,“闖江湖”。

其實,“江湖”一詞早就見於《莊子·大宗師》:“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它指遠離朝廷與統治階層的民間,指古代俠客們與草莽英雄們的活動範圍。

《水滸傳》梁山好漢就是“江湖”,吳用道:“你們三個敢上梁山泊捉這夥賊麼?”阮小七道:“便捉的他們,那裡去請賞,也吃江湖上好漢們笑話。”吳用道:“小生短見,假如你們怨恨打魚不得,也去那裡撞籌,卻不是好。”

道家認為有人存在的地方就是江湖,江湖就是社會。江湖是指掌握了一種技能或者騙術,在很多地方都可以用它來獲取經濟利益的一種社會生存形態。

古龍在他的武俠小說中借殺手燕十三之口說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成為人們口頭禪,“江湖”一詞也就為更多的人接受,也就有了更深更廣的內涵。

至於小說、影視中那種快意恩仇隨便殺人是不存在的,那是騙人的把戲,不可當真。中國曆代都有政府,古代的法律是比現在嚴酷得多了,隨便偷點東西都要剁去雙手,蓄意殺人更是重罪,要殺頭的。

如今的所謂江湖是指那些小混混,屬於應當清除的社會垃圾。

所以說,“江湖”是一個無政府狀態下的社會表象,是一種自由文化的表現。

(圖片、資料源於網絡,如侵權請告之,立馬刪掉相關部分)


天寧閣


別發愁,以前有江湖,現在也有江湖。

只不過以前的江湖講的是義氣,規矩;現在的江湖同樣講的是義氣和規矩。區別在於從前出來混的規矩有跡可循,今天的規矩無跡可尋。以前義氣是肝膽相照,現在的義氣是有錢沒錢。

在這個“黃金”的年代,誰還在乎“江湖”。題主問以前的江湖真的那麼快意恩仇嗎,這個咱們經歷過,沒不懂個真實的歷史,就看過幾本金庸古龍,不敢瞎說。

不過今天的江湖“快意恩仇”隨便殺人到時有很多,只不過不是用金絲大環刀,倚天屠龍刃。用的是假酒,假藥,假奶。用的是高壓,房貸,xx摺疊。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這句話沒有錯,因為有人的地方就有大小便,本來沒有江湖,小便多了也就有了江湖。


艾斯娛樂


以前我們總以為一策馬就是江河胡海,一扁舟就遠重萬千山,以為攤開一本武林外傳,走進一家客棧就是紅塵笑鬧推杯半盞。

後來發現,原來江湖就在我們身邊,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江湖。


江湖自然是有的,但這江湖,怕是要讓諸位失望了。因為很多朝代,是實行兵器管制的,你出門,碰到個打架,刀光劍影恐怖看不到了,可能空中飛舞的是各種桌子椅子,搞不好還會砸到你。還有民間集會是被禁止的,你只能像地下黨一樣偷偷的接頭,非常不利於組織的壯大啊……夜間想出門穿個夜行衣散散步什麼的,不好意思,我們有宵禁。

而且快意恩仇隨意殺人,不過是自古以來的意淫而已。

自古以來,就有"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說法,殺人者必償命是連黃口小兒都曉得的道理。

《水滸傳》中魯智深原是經略府的提轄,因為氣不過那殺豬的鎮關西強佔翠蓮,還逼的他們父女二人走投無路,一時怒火中燒,羞辱了幾番鎮關西,幾拳便打死了他。



雖是官府中人,殺人理由還挺佔理,是典型的鋤強扶弱英雄救美的故事,還不是照舊被官府追殺,實在躲不過,後來上了什麼勞什子山當了幾天的渾和尚?

可見人是不得隨意亂殺的。就算你有理,殺人就是犯法,從古至今歷來如此。

大部分人的快意恩仇,建議還是打幾頓就算了,畢竟梁山人擠人啊


在睡中


古代肯定有江湖,否則就不會有鏢局了。民國之前,官府不下鄉,也就是說,縣太爺頂多就呆在縣衙,如今的鄉鎮一級沒有任何政府機構的,山高皇帝遠,誰也管不了,誰拳頭大誰厲害,因此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更何況古代技術落後,破案率極低的。亂世的時代更要緊,土匪橫行,經常玩此山是我開,欲從過,留下買路錢的招數。民國未期,土匪就特別多,誰有錢搶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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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到了唐宋時期,就有了稍微嚴格意義上的江湖,由鏢師、土匪、流寇組成的江湖,這個時候,江湖的一些規矩就從唐宋開始,一些江湖規矩就開始流傳下來。

在古代是不能快意恩仇隨便殺人的,都是有法律條文約束的。我們在電視劇上看到的都是劇情需要,壞人殺好人,多麼多麼兇殘,多麼多麼殘忍,然後好人在報仇殺壞人,多麼正義凜然,其實這都是電視劇,看看消磨時間還可以。

千萬不能當真哦。

所以說,在什麼時候,做什麼事,都要以法律為準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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