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滴滴再次道歉"的話題又在第一時間爬到微博熱搜榜。再次回顧,這兩次的強姦殺人案,滴滴採取的手段始終是先道歉後下架再賠償。這次樂清順風車乘客遇害的道歉中更是將金錢明晃晃地標出:滴滴將參照法律規定的人身傷害賠償標準給予3倍的補償。
其實在大公司的眼裡,凡是能用金錢解決的問題,那都不算是個問題。他們將人利益化,將用戶的切身利益和金錢掛鉤。這個觀念並非空穴來風,社會中有多少人在亡者屍骨未寒之際就去追尋金錢的利益了。
還記得去年4月,華東師範大學一名德語系的大三學生在醫院離世。學校為了息事寧人,維護好985高校的名譽,於是選擇賠償死亡學生家屬20萬元。但是家屬並不滿足於這區區20萬元,便帶著老家的一些親戚朋友(大概10多人)來學校鬧事,索要更高價的賠償。
當時我們公司有位實習生恰巧是這所高校的研究生,她將此件事情的大概情況告訴我們。聽完之後,我們都唏噓不已,導致該名學生死亡的真正原因是由於五院的錯誤治療,家長最應該去理論和打官司的應該是醫院。可他們卻咬著學校不放,大概只是因學校是一顆"只想保全名聲"的軟柿子。
在女兒屍骨未寒之際,父母親就深諳趨利避害的道理:反正孩子已經不在了,還不如多要點錢。可是,你們拿著用女兒生命換來的錢,良心上真的不會不安嗎?
正是因為此類事件,才會造就大公司用錢解決事情的習慣。對於滴滴現在還是拒絕接受監管,我想他們應該還是沒有真正認識到自己的過失。作為滴滴的前用戶奉勸滴滴:金錢永遠無法和生命畫上等號,再多的賠償也無法彌補受害者家屬所受的傷害。最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加強監督管理,時刻將用戶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今日互動:之前有個飽受爭議的話題,如果孩子被車撞了,母親是應該選擇抱起孩子還是攔住肇事車輛呢?如果抱起孩子,肇事車輛可能就會逃走;如果攔住肇事車輛,孩子可能會面臨二次傷害。你會選擇哪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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