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收季節
秸稈禁燒
垃圾禁燒問題
成為重點
這不
10月10日,河間沙窪鄉一村民
姚某因違反規定明火作業,
公安機關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六十三條第二項,
給予行政拘留;
同時環保機關將依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促進農作物秸杆綜合利用
和禁止露天焚燒的決定》
第二十四條,
給予罰款。
經查,
姚某將玉米秸杆、雜草點著,
著火面積約一畝。
秸杆焚燒不僅汙染空氣,
危害健康,
還易產生火災,
影響土壤結構,
危害諸多。
請廣大村民朋友引以為戒,
自覺遵守嚴禁焚燒秸杆的相關規定,
自覺守護綠水青山。
露天焚燒秸稈違法!!!
禁止露天焚燒
秸稈、垃圾的告知書
全市廣大幹部群眾:
當前正值秋收季節,辛勤的汗水正在成為豐收的果實。然而露天焚燒秸稈已成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因秸稈焚燒造成空氣汙染,影響交通運輸、引發火災等隱患,越來越引起中央、省市的關注。
為此,特向全市廣大幹部群眾提出如下要求:要樹立公共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充分認識焚燒秸稈、垃圾的嚴重危害性。要響應中央、省市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號召,遵守法律法規,積極行動起來,投身到秸稈、垃圾露天禁燒工作中,並做好同事、家人、親戚、鄰里的說服教育工作,引導大家爭做遵紀守法的楷模,管好自己的田塊,做到堅決不露天焚燒秸稈、垃圾。
今年7月27日,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促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燒的決定》,該決定8月1日起施行。
“露天焚燒秸稈及樹葉、荒草等的,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當地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全市廣大幹部群眾,要立即行動起來,自覺抵制露天焚燒秸稈、垃圾,積極營造良好生活環境,共享一片藍天,共建美麗家園,為建設生態鄉村、文明城市貢獻自己的力量。
河間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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