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因狗吠杀死3人的男子,如果杀死的是狗,后果会如何?

老天成全爱狗人士做狗


如果是进门就冲着狗去的,那最后一定也是酿成一个由狗引发的血案了。而这件事情的最终原因不在于狗,而在于人。


我们知道现在住的小区都是那种上下楼的,一般情况下如果你养狗,不妨碍他人,也可以老死不相往来。毕竟现在跟过去不同了,过去是邻里街坊相亲相爱,虽然也有那种找事儿的,但是大多数人都非常熟悉的。但现在,可能你住十年不一定见过楼上人一面,可能要不是楼上漏水,你一辈子都见不着人。更别说相亲相爱了。


而这个事情是由于这个邻居养的狗经常叫,非常影响人休息,而这个犯罪嫌疑人跟这个狗主人沟通了多次,结果无效。刚好有天晚上犯罪嫌疑人心情也不好,刚好狗又叫了一晚上,这让人真的很崩溃,于是他就拿起了刀冲进邻居家里了。虽然这是一起恶性的伤人事件。虽说罪魁祸首是狗,但最终归根究底却是人的原因,如果这一家三口能管自己的狗,或者说别人跟他交涉之后,他们就把狗送走了,不再扰民了,那就没有后边的事件了。可惜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如果。


但我们说如果多次沟通无果,那说明这家人是很爱自己的狗的,所以说如果这个嫌疑人上来就把狗给杀了,那么这家人估计也是拼命地态度,可能最后会被这一家人打死吧。而如果上来直接把气撒到人身上,可能这三个人都反应不过来就一命呜呼了。


最后还是要奉劝那些养狗的人要注意啊。自己的爱好,可能成为伤害自己的凶手。


老王侦查记


亲身经历,我邻居是个老太婆独居养狗特爱叫,老太婆一周来两次喂狗遛狗。其他时间都没人。可想而知了,狗狗整天叫,尤其晚上有点动静就叫起来,整夜睡不着觉。老太婆来了,找她理论。经常被老太婆辱骂,一年时间。真是忍无可忍了,邻居们都恨的牙根痒痒。经常是派出所来了,物业来了,隔着门听狗叫。终于到老太婆来喂狗了,跟她理论又遭到辱骂。老太婆出去遛狗,我就买老鼠药放点肉在她家门口。狗狗回来后,我心怦怦跳,紧张的不得了。大约半个多小时吧,就听到老太婆又哭又骂,整整骂了一天。我关紧门不出来。老太婆在大声叫骂,我在心里默默骂她。第二天老太婆走了,终于清净能睡个好觉了。


一笑一尘缘143378411


宁波狗吠杀人案,如果杀死的是狗,可能后果更严重。

我们知道,这次是杀的人,三死一伤,狗没事,这样案子,故意杀人罪,几乎没有任何悬念,而且会被判死刑,一人做事一人当,尽管很多人同情这个凶手,但毕竟是三条人命,死刑我觉得是肯定的了,他被判死刑,但是家人不会受到什么影响。

如果杀的是狗,那么狗奴就会上天了,我们拿某市警察打死咬人的金毛说事,一条金毛咬人,有人报警,警察到现场打死了金毛,后果很严重。我们认为警察打死狗是为民除害,但狗奴却利用此事,大闹起来。

第一就是人肉,打狗的警察被人肉,在网上被攻击谩骂,第二是上门骚扰,说是找到了打狗警察的家,然后上门人肉,事实上,还是误伤了别人,搞错了对象。弄的人家倒霉不止。

如果这次是杀狗,会是什么结果,其实可以想象,还是两个结果,一个是人肉,关键是不止他个人被人肉,他的家人老婆孩子都会被人肉,另一个是上门骚扰,花圈挽联必不可少,攻击谩骂不在话下,红漆刷墙也是大概率,杀狗偿命,一命抵一命,这家人就要大倒霉了。


韩东言


杀人偿命,况且是一案三死一伤,不论是此前该男子心中是承受了多大的委屈,可是人命大于天,再多的理由也无法承担其所犯的罪责,故意杀人罪肯定是逃脱不掉的!

不过这样也好,以命抵命双方也算是有了个痛快的解决。可如果真和题主提得那样只杀死了条狗,那事情的发展相必后果是极难预料的。

首先,狗家的主人肯定会不依不饶,从事件发生的过程当中不难看出狗主人也是一素质低下的主,人家为狗叫扰民之事已三番五次的上门调解,可仍不见有任何效果。现在你二话不说上门就把他狗给打死了,依他那种睚眦必报的性格不搞得个天翻地覆肯定不会罢休,不叫该男子以命抵命就算是烧了高香了,从此他的日常生活绝对是毫无宁日可言!

其次,退一万步讲狗主人突发善心放该男子一马,可是舆论的声音照样会将其淹没,尤其是所谓的爱狗人士更是不把你人肉死暂不罢休。前不久江苏南京发生的摔狗案就是一活生生的例子,南京的童先生因一泰迪咬了自己的小儿子一口,借酒性一怒之下将狗摔死在地,可谁知就是这一摔却摔出了一个永无宁日,爱狗人士将童先生一家疯狂人肉出来且发出死亡威胁,尽管童先生已诚恳道谦并取得狗主人的谅解,可爱狗人士仍不肯放过其家人,甚至把主意打到他大儿子身上,童先生妻子忍受不了这无休止的骚扰不惜以死抵命,用自己命来换狗的一命,只求爱狗人士能放过其家人,万幸的是经过抢救已转危为安,否则还不知能酿成多大的人间悲剧!



当然,世间没有这么多的如果,惨案已发生悲剧已酿成,再明智的言语在法律面前也是显得苍白无力,唯有愿逝者安息,活着的人好好的,生命不易且请珍惜!


期待271513825


昨天的一条微博热搜,看过的人应该都是触目惊心吧。因为狗叫搭上全家性命,先回顾一下事情的经过。

事情发生在宁波,男子王某因为邻居家的狗狗一直叫唤,吵到他了,影响休息。男子也有上门交涉,但是一直没有解决。所以十号的下午,发生了大家都不愿看到的一幕,男子因狗叫再次上门讨说法,这次还是没有解决。随后回到家里拿刀捅了邻居一家人,一家三口抢救无效已经死亡,狗主的母亲还在抢救中……

不知道大家看了这些是什么感受,但是我在热搜出来的那一刻。是无比的惋惜和痛心,这件事不管是谁的错,现在搭上的几条命都是可惜的。不管是是杀人者还是被杀者。

又是一件因狗而起的恶性事件,好像因为不文明养狗,而产生的矛盾已经很多了,之前西安的遛狗不牵引,吓到小朋友导致大打出手。

还有网红Saya遛狗不牵引,狗狗生扑孕妇,有矛盾后大打出手,导致孕妇流产的事情

大家应该都知道。

不管是男子杀人还是孕妇流产,都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如果在事情的刚开始,大家都可以多一点理解。也不会是这种结果。今天我不站养狗人,也不站不养狗的人。养狗人中太多都是能做到文明养狗,如果非要这些人也顶着骂名,因为养条狗而抬不起头,你觉得公平吗?

做得不好的那些养狗人,不得不说不止你们反感,我们养狗人也反感。因为他们的不作为,要我们一起挨骂,一起被各种diss。有时候我就想不明白了。养条狗好好管理它有这么难吗?

遛狗牵引就像你出门穿衣服一样,你能管理好自己。同样的你的狗你也必须管理好,狗狗可以不懂事。但是你身为狗主人你不可以,如果连牵引、不随地大小便,都做不好那你不配养狗。

有人说狗叫控制不了,狗狗和孩子一样,可能哭起来都控制不了。但是不给别人带来麻烦这件事,想必大家都明白吧。孩子哭了家长都会哄好,狗狗叫了要么安抚,要么检查他哪里不舒服,放着任它叫你算合格的主人吗?说到这里可能会被很多养狗的人骂,但是我要说我也是养狗人,有时候确实因为养狗给邻居带来了麻烦。每次都会第一时间给邻居表示歉意,并且注意再注意,小心再小心,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在这里我也感谢我邻居小哥的不杀之恩,养狗那家狗叫是不对,面对男子的讨说法。不去解决也是不对,但是还是那句话“罪不该死”。男子的做法过于偏激,就算不考虑对方的生命,也要考虑自己的,毕竟杀人要偿命。

如果当时男子杀的是狗也不敢保证,狗主人会不会还击,从而升级然后结果可能还是一样。但是男子如果控制好自己,哪怕是把狗杀了也不会搭上自己的性命。

这个回答献给不文明养狗人,文明养狗和不养狗的,分享给你身边那位不文明养狗人吧!纯手打希望可以关注一下!

也希望通过这点小力量,能有一点小的改变。

#你身边有不文明养狗人吗#


疯狂的小狗CrazyDog


首先陈某多次上门劝阻,没有效果。然后告到物业单位及业主群,也没有效果。,如果你因为隔壁狗叫,吵得你睡不好觉报警,更没什么效果。那换个角度,如题所说,杀了他家狗会有效果吗?真的杀了他家狗,有三个结果。一他们不追究,然后双方和和气气来一盘五香狗肉达成谅解,邻里和睦相亲相爱。想想这就不可能,就凭陈某三番五次上门理论,闹到物业及业主群,对方都不予改正就可以看得出对方是什么样的人。二私了,你闯到他家中,杀他家狗,他狮子大开口说他家狗几万几万买来的养了这么多年,有了深厚的感情,当了自己的儿子爸爸一样,要个三倍五倍十倍赔偿,赔他个三五十万很正常。然后他用你赔来的钱,再去买更多的狗,从此找到了发家致富的路。三公了,对方报警,如果说被杀宠物狗的价值达到了5000元,那么王某某的行为就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等我打败恶龙回来找你


凶手王某某如果在冲入狗主人陈某家中之后只是单纯地将狗杀死泄愤,那么事情就真的到此为止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我们可以试想一下,狗主人陈某面对突然冲入家中并且将宠物狗杀死的王某某必定不会善罢甘休,其与王某某发生争执继而发生肢体冲突的概率极大。在这种情况下,多半会为此与王某某发生冲突,继而大打出手。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之中出现伤亡的概率还是相当大的。因此,我认为题目中的假设成立的可能性不大。

单纯地就事论事,如果王某某真的只是杀死了陈某家中的宠物狗,那么在法律上该行为属于治安范畴的故意损毁财物或是刑事范畴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明确王某某的行为究竟属于违法还是犯罪其关键在于被杀死宠物狗的价值,假如狗的价值在5000元以内的那么王某某的行为就仅仅是治安违法,但假如狗的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话王某的行为就属于刑事犯罪。所谓狗的价值并不是简单地把购买宠物狗的价格与狗主人的饲养成本相加,而是需要通过物价部门进行核价。宠物狗这一类东西的价值与其血统存在着紧密关联,狗主人必须要提供被杀宠物狗的血统证明,否则物价部门只能按照草狗的价格来进行核准。

我们假设一下被杀的宠物狗其价值低于5000元,那么王某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损毁财物。对于该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当然了,由于王某某杀害宠物狗的行为系因双方之间的纠纷引发,按照该法第九条之规定,警方可以对此事进行治安调解。王某某只要向狗主人赔偿损失并且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基础上警方可以不对王某某的行为进行治安处罚。

但是,如果说被杀宠物狗的价值达到了5000元,那么王某某的行为就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通常情况下,警方一般会受理治安案件进行调查,只有当核价结果出来以后符合刑事立案的标准的前提下才会转立刑事案件。因此,在核价结果出炉之前,王某某依然有机会可以与狗主人一方协商和解。不过,一旦警方对于此事正式刑事立案以后,即便王某某对狗主人一方积极赔偿取得了对方谅解,该行为也仅仅只能作为一种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不能因此而免于刑事处罚。



通城丹妹


如果王某杀狗的话,那么,被杀的可能就是他,而且,可能还不用狗主人动手。

假设王某不堪狗吠干扰后,不是激情杀人,而是激情杀狗,是否就可以避免人命惨案发生了呢?

未必。有先例。

今年6月18号端午节当天,童先生的儿子被邻居家的一条泰迪狗给咬伤了手,喝了酒的童先生一时冲动,当街摔死了泰迪狗。事后,在警方的协调下,童先生和泰迪狗的主人也达成了和解。可让童先生没有想到的是,有人将此事发到了网络上,并开始人肉童先生一家的隐私信息。来自全国各地的电话骚扰蜂拥而至,甚至包含死亡威胁。为了平息事件,童先生联系了电视台,通过电视公开对自己摔死小狗的行为表示了歉意,并希望能让网络暴力就此结束。他的妻子忍受不了“爱狗人士”的攻击割腕自杀,送往医院抢救,后来侥幸不死。

也就是说,如果王某杀死了邻居的狗,传到网上,很可能被爱狗人士人肉搜索,甚至送花圈,要求赔命,最后把王某或他的家人逼死。


李蓬国一针见血评论


如果男子杀死的是那条狗,那么他现在肯定正陷入人狗大战的官司当中,邻居家绝不会轻饶了他的,不但要让他赔偿损失,估计很有可能还会让他给狗守棂呢。

从整个事件来看,犯罪男子之前已经和养狗这一家子进行过多次的交涉,但都没有成功,由此我们可以推断,这一家子养狗的人,肯定也是自私自利的极端爱狗者,喜欢把自己养狗的乐趣建立在影响他人的基础上,他们但凡有一点的公德心,我想邻居提醒一次两次他们就应该感到惭愧了,自然而然会注意。

遗憾的是,他们没有听从劝告,历经犯罪男子的多次劝告依然我行我素,直至让犯罪男子忍无可忍走上了极端。而这一家人也最终为自己的蛮横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这是一个让人心痛的悲剧,也是一个完全可以通过自身约束避免的悲剧,甚至连给脸都不需要,可为什么最后发展到如此极端的地步呢?

我们无意指责养狗者的过错,因为他们已经为自己的怎么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通过此事,希望能够让整个社会反思,生活中,为什么经常会出现因为养狗而发生的争执和冲突呢?其实根本的原因就是,有些所谓的爱狗者,严重无视社会公德,顺着自己的心,养着狗在小区里,想干嘛干嘛,不自省不反省,有时咬了人或影响了他人不但不理亏,反倒还讲出一嘴的歪理。

那些缺少公德的爱狗者们,享受养狗之快的同时,务必为他人着想,莫做人人喊打的低素质者。


元芳有看法


我觉得,他杀了🐶以后……

1/首先被邻居堵在门口骂成狗!并满足邻居狗主人的要求:为被他杀掉的邻家狗祖宗立牌坊,上供香,披麻戴孝,一步一磕头,三拜九叩送到邻家供奉着几代人的祠堂。各种赔偿另计……

2/邻居网上振臂一呼!爱狗者群体出动,或网络言语攻击,或成立爱狗者联盟,号召爱狗者共同行动,爱狗代表找上门,门上泼漆,门口花圈,嘘嘘嚷嚷乱了家门!恨不得刨了他家的祖坟!绝对的虐你成狗!喷的你,不得不承认,自己生不如狗!

3/假如你杀了狗,狗主一定会杀了你!结果还会是两户折三命(1人+1人+1狗)!

所以,最可怕的是:不怕狗不懂事,就怕狗主比狗不懂事!

因为你们爱狗,却让它成为被你们遗忘在这个世界里的悲伤……

不久的将来,不知道等待那只狗的会是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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