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債券返本付息的帳務處理怎麼做?

購買債券返本付息的賬務處理怎麼做?

案例:某公司2009年1月1日從二級市場支付價款100萬元,購入某公司發行的債券,該債券面值100萬元,剩餘期限為2年,票面利率為4%,每年付息一次.09年年底,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答:對於企業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債權性投資,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變動可能影響企業的利潤,但是根據財稅[2007]80號文件的規定:企業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以及投資性房地產等,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變動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在實際處置或結算時,處置取得的價款扣除其歷史成本後的差額應計入處置或結算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

2009年12月31日,該債券的公允價值為95萬元.則賬務處理為: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50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50000

但在稅法上,由於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變動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因此2009年應納稅調增5萬元.等到該債券處置時,會計與稅法的差異消失.

購買債券返本付息的賬務處理怎麼做?

分期還本債券怎麼核算?

分期還本債券核算方法如下:

1、對於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其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付未付利息通過"應付債券--應計利息"科目核算.應付債券按(實際利率實際利率與票面利率差異較小時也可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費用,應按照與長期借款相一致的原則計入有關成本、費用.

2、例:企業於上年12月31 發行債券(與購建固定資產無關),面值20萬元,期限5年,票面利率8%,市場利率10%,該債券每年付息1次,到期還本,則:

債券價格=20萬元×O.62092+20萬元×8%×3.7907

=184835元

如果按上述方法確定價格,則無論是溢價發行,還是折價發行,債券發行人實際支付的利息(即票面利息加上折價或減去溢價)和市場利息一致.從這個意義上講,實際利息就是市場利息.

2006年2月和2006年10月財政部分別正式頒佈了《企業會計準則》及其應用指南(含附錄)(以下簡稱新準則).新會計準則在會計實務中的應用就成為會計理論界和實務界關注和討論的重點.根據新準則有關規定的字面意思,除個別會計科目不同外,兩種類型債券(即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和一次還本付息債券)的核算方法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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