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美國的不退讓法?

山青水秀人家


所謂的“不退讓法”,是一種在美國30多個州實行的法律,也就是說這個法律僅在部分州有效。按照“不退讓法”的規定,當某個公民擔心自己遭受到傷害或者死亡威脅的時候,有權使用致命武器來進行自衛,在這種情況下導致他人致傷或致死被視作同正當防衛一樣。

這個法律自出臺之日起便成為許多人口誅筆伐的對象,一直以來備受美國社會各界的爭議。

反對該項法律的人士認為該法律在內容上含糊其辭,很容易被別有用心的犯罪分子鑽空,一旦發生衝突,司法機關很難取證和公正執法。也有許多人認為:“不退讓法”助長了濫用槍械的行為,並且是導致暴力執法日益增長的重要原因。自從“不退讓法”頒佈並且實施以來,美國社會發生了多起警察槍殺黑人民眾的事件。許多案件中這些黑人都是手無寸鐵的平民,但是正是因為有了“不退讓法”,使得許多開槍的人得以逃脫法律的制裁和責罰。

即使“不退讓法”飽受詬病和質疑,但現實情況是:該法律在美國越來越多的州得以生效。引起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在於:該法律迎合了美國大部分民眾內心深處的不安全感以及自衛的需求。美國社會頻發的惡性槍擊案以及校園槍擊案,都難以推動“禁槍”,更別說取消“不退讓法”。

這裡不得不說到美國全國步槍協會。“不退讓法”在全美許多州得以生效,很大程度上源於美國全國步槍協會的推動。該協會認為美國的問題只能通過美國自己的邏輯去解決,並且自衛是美國公民的基本權利。當然,美國全國步槍協會不遺餘力的這麼做,還有自己的打算,畢竟槍支生意可以帶來不菲的收入。

必須看到“不退讓法”給美國社會帶來的弊要大於利,一方面,該法案的存在使得美國社會陷入人人自危的境地,另一方面,該法案讓本來的種族問題陷入更深的分裂。


環球網


在美國,公民擁有的自衛權力,不僅是身體生命,還有人的尊嚴。

衝突中,往往最先遭受侵犯的就是尊嚴。強調個人尊嚴的不可侵犯,可培育民族尊嚴國家尊嚴。

對個人尊嚴的維護,就是不退讓。衝突陡起,求助或報警自是杳然,必須面對的還是自己。當然,尊嚴受侵犯絕不等於可以拔槍自衛。當身體遭受侵犯尤其是生命遭受威脅,拔槍便是當然。如何把握這兒的尺度,有法庭裁決來保障。

設想,那些容易遭受侵犯的女性、老人、小個兒等體弱者,不退讓法律保護了他們人權的完整。

何況,如果你不是一個恃強凌弱的蠻狠角色,不退讓法律予你絕對有益無害。


破罐子284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而任何的人間法律,則不可能達到‘不漏‘’’,顧此失彼,是常態。

‘’不退讓法‘‘’,實際就是鼓勵超出‘正當防衛’限度的‘以暴制暴’,即,在相當多的條件下取消‘防衛過當’限制。

支持者認為,正義是絕對的,一旦正義受到侵犯,就有必要全力反擊,不惜代價,維護正義,而一旦失去相應的法律支持,侵害者就可能更加肆無忌憚,逍遙法外,正義就不能得到維護和伸張;

反對者則認為,不同的人,觀察世界的角度和層次是不盡相同的,所認識理解的正義是可能偏差的,在這種情況下按‘不退讓法’操作,就很大可能導致更大的不幸和不公,所以,不鼓勵過分的‘以暴制暴’

我傾向於反對。作為中國人,有很多俗話總在腦子裡轉:‘忍得一時之氣,免得百日之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冤家宜解不宜結’…倒不是一味和稀泥,沒原則,而是,以我的經驗,有那麼多曾經的‘絕對’,沒太久就變得不‘絕對’了,這其中的一些情況,如果當初採取了過度的暴力手段的話,就算法律不追究,我自己又怎麼能安心。

對整個社會而言,犧牲一部分‘正義’,鼓勵寬容,平和,互讓,避免矛盾激化,衝突升級,應該更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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