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痴爱(三)

然而,又过了几天,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我被班主任“请”出了晚自习的教室,刚走出去,就看到阿达的父亲像一位凶神一样立在那里。班主任转身回教室的那一刹那,我知道,我被留在了“虎穴”,凶多吉少。

果然,他第一句话就是:“我希望你不要跟小达一起玩了!……”

要不要这么直接粗暴啊!

“最好连朋友都不要做了!……”他接着说。

这简直是太过分了!我凭什么听你的!

然后他语调一转:“我尊重你的姥爷,可是并不认同他的说法,我也知道小达一直成绩不好,这并不都是由于你的缘故,但是你不能否认的是,小达和你玩了以后,学习的时间就比以前更少了……”

好吧,这点我倒是承认!阿达有一个这么麻烦的爹,我还是尽量离他远一点吧!

其实话已至此,我已经决定不再跟阿达玩耍了,可是阿达的父亲却丝毫没有停下他那张“臭嘴”的意思,临末了还说了一句使我耿耿于怀的话——“文科班都是理科刷下来的渣子!”他说这句话的时候,难道一点都没有考虑到自己也有个“渣子”儿子吗?我望着他那张可笑的嘴脸,强忍着不让自己笑出来。

不过,这句话还是深深地伤害了我的自尊心,我虽然嘴上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反驳他,但是心底里早已默默地将阿达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之后的几天,每当想起这句话,我的心中便会又一次燃烧起无名的怒火,一遍遍地问候阿达的祖宗十八代。

我很能够理解一个父亲为了孩子的未来,是那么地不顾一切。但是,一个成年人对一个未成年人居然能说出那样的话,是不可原谅的!

从那以后,我就彻底断绝了跟阿达的来往。后来,阿达被转到了别的班级。再后来,阿达成绩还是很差,最后在他父亲的安排下,终于还是转学了。

那年、痴爱(三)

“逃课四人组”只剩下我和小尹,他是个“色色”的家伙,瘦瘦长长的,一口精良的“黄段子”,经常逗得我们哈哈大笑。之前我们偶尔也会一起打篮球,阿胜和阿达走后,篮球场就成了我们经常出没的地方了。

在篮球场上,我又和班里另外几个同学成为了好朋友,随着接触的时间久了,我们的关系也越来越“铁”,成为了好“哥们”。我们给对方取外号——“王子”、“阿黄”、“小马哥”等等,然后,我们就开始了新一轮的逃课……

那一年,我也第一次知道什么是——NBA,我跟着他们一起疯狂地迷恋着它,只要有比赛,我们就会逃课到附近的“碟吧”去观看。碟吧——是一个出租电影碟片和观影房间的娱乐场所,是那个年代特别流行的娱乐方式,那里各种各样的影片,是年轻人非常喜欢的地方。有时看完比赛,我们也会再租上一张影碟,看完回去,刚好赶上放学,然后回去吃中午饭,下午一群人继续再到碟吧去虚度光阴。我们几乎看完了之前五年内所有的美国大片和国内电影,以及几乎所有的港台三级片。

湖人队夺得了总冠军,科比、邓肯等球星成了我们的偶像;看完了《第一滴血》、《终结者》、《黑客帝国》等等,史泰龙、施瓦辛格和基努里维斯也成为了我们的偶像;后来球赛看完了,也没有新电影可看了,我们就改去台球厅消遣,丁俊晖又成了我们的偶像。

我们好像总是能够找到“乐子”,以致于越来越肆无忌惮,直到班主任都放弃了我们,只要我们不在课堂上捣乱,他也懒得再管我们逃不逃课了。

那时候我太贪玩,也许还根本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也没有意识到小芳对于我来说,有多么的重要!我尽情地享受着放浪的时光,慢慢地忽略了她,我经不住外面的诱惑,犯下了恋爱中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从而导致了我们的分手。

跟朋友们四处寻乐,却不经常去见小芳了。外面的花花世界离我越来越近,各种诱惑也越来越多,生活越来越混乱,变得错综复杂,这令我逐渐迷失……

我曾经通过小芳认识了一个女孩,她是小芳同班同学的表妹,早就辍了学在小城里工作。在我们两个学校之间,有一个体育场,体育场的旁边有一家本地的连锁超市,而她就在那个超市里上班。我经常会从它门口经过,却从没有进去过,自从认识了她以后,我就被她那张美丽的脸蛋吸引,着了魔地疯狂迷恋着她,想方设法地接近她——这当然不能让小芳知道,因为我也意识到自己想要“移情别恋”了。

可是有一天晚上,我等到那个女孩下班,然后送她一起回家,在离二中不远的那个十字路口,却意外地遇见了小芳。小芳转身跑回了学校,而她也静静地独自前行,剩下我愣在了马路中央,在零星往来的汽车鸣笛声中,在呼啸而过的晚风中,在路人诧异的眼神中,凌乱了好久,好久……

我就愣愣地立在那里,大脑里一片空白,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知呆立了多久,天空开始飘起细雨,如泣如诉。

那年、痴爱(三)

忽然身后有人喊出我的名字:“叶枫!”

我回过神来,转身看见两个人走过来。他们是经常逃课去碟吧的一群人的其中两个,是我的好朋友。我们坐在路边的栏杆上,其中一个点燃了一支烟递过来,问我怎么了。我深吸一口,将方才的糗事简述了一遍,他们听完并没有评论什么,只是拉着我说:“走,喝酒去!”

小城里有很多简易的路边摊,有些会开到凌晨一、两点,我们坐着的栏杆对面,正好就有一个。我们要了两个小菜——花生米和豆腐皮,一瓶杏花村均匀地倒成了三杯。当时我头脑发热,一口气就喝光了杯中的酒,他们两个怔怔地看着我,将自己的酒杯推到我面前,意味深长地说:“慢点喝,都是你的!”

那个晚上可以说是让我终生难忘,那是我第一次将烟吸进自己的肺里,也是第一次一个人喝光了一整瓶酒——也是这辈子唯一的一次!我用这种方式来惩罚自己,虽然我明知道这丝毫不能弥补自己对小芳的伤害!

那是多么愚蠢的方式啊!我硬撑着随他们一步步地走回了住处,半夜里将他们的房间里吐得一塌糊涂,一直昏睡到第二天下午。

那晚以后,小芳就和我分手了……

分手之后,我才渐渐明白,我对小芳的感觉,早已不单单是喜欢而已。我开始回忆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回想她爽朗的笑声和甜蜜的笑脸,越是回忆,就越是懊悔不已!每当路过我们曾一起走过的地方,我的心中都不免有些难过。

小城南边的长河,河水里流淌着她的身影,每次经过那座老石桥,依然能看见水面上她的笑脸;小城中心的体育场里,无数次往来穿梭的草地上,我们留下的足迹仿佛依然清晰可见;小城北端的铁路边,多少个傍晚,我们挽着手悠闲地漫步,依偎着看落日和晚霞,等到夜幕拉开,数满天的星星,听列车从身后疾驰而过,我将她拥在怀中,深情亲吻她火热的双唇……

可是,这些都已经成为了过去。我才发现,我早就已经爱上她了,爱上了那个从歌声中走进我怀里的姑娘,爱上了那个被我深深伤害了的姑娘。

月光洒在我的床上

窗外河水在流淌

静静地、缓缓地

流进我的梦乡

思念充斥了心房

梦里

又看到你模样

暖暖的、恬恬的

印在百合花上

想你

一如既往

念你

秋短夜长

不求天荒地老

不要地久天长

只愿今生

常伴身旁

回想那年秋月共赏

怎奈今日落寞清乡

没有双飞的翼

没有渡情的浆

却叹一句

月冷花黄

很久没有再见到小芳,我也不敢再去面对她了……

那年、痴爱(三)

记得刚和小芳在一起的时候,初中那个一直苦苦追求她的同学知道以后非常生气,曾经扬言要和我决斗——那时候的我们当真是“可爱”之极。后来他托人传话跟我说:“不要让我知道你伤害她,否则我不会放过你!”当初我只是把这句话当做一个笑话,跟小芳分手以后我渐渐觉得,如果真的决斗一下,被人痛扁一顿,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秋天很快就过去了,而整个冬天,我都在无尽的懊悔和对小芳的思念中度过。每一个雨天,天空中滴落的每一滴水中,都映着她的面孔;每一次飘雪,飞舞的每片雪花上面,都藏着对她的眷恋;每一秒愣神,每一分发呆,脑海中都浮现她的笑脸。

可是,她已经离开我了……

“我恨你!”她哭着说,两行泪水滑落,流淌出蚀骨的痛。

每当回想起那双流着泪的大眼睛,我的心都疼到无法呼吸。

情场失意,我也就更加放任自己,从跟着别人逃课,到拉着别人逃课。歌厅、碟吧、台球厅、网吧、游戏厅,我们走遍了小城里所有的娱乐场所,逃课的队伍也逐渐发展壮大,最多的时候,你能想象教室的最后两排是完全空着的吗?后来在班主任多次的严厉斥责下,我们商量好,大家分批分次逃课,直到老师们都不约而同地对最后两排视而不见。我也从一个名列前茅的“优等生”,“成功”地转化成一个冥顽不灵的“差等生”。

转眼到了第二年春天,新学期开始了。开学不久,就到了我的生日,朋友们提前送来了生日礼物,所以我准备请朋友们出去吃饭。在大家的善意调侃声中,我终于鼓起勇气,写了一封信,托人送到小芳手中。

“对不起,我错了!……”

我十分诚恳地向小芳承认了错误,并祈求能得到她的原谅,我说今天是我的生日,晚上要请朋友们吃饭,希望她能来和我一起。

老实说,我并不知道她会不会来,我甚至都不知道她能不能原谅我。下午放学后,我和朋友们随着奔涌而出的人流一起往学校外面走。记得那天的场面很是“浩大”,我看到她推着自行车,正来到一中的大门口,我身后跟着七、八个好朋友,让我突然有种“上海滩许文强”的感觉,自信心瞬间爆棚——那时候“发哥”依旧很是深入人心!

看见小芳出现的那一刻,我就激动不已,心脏狂跳,我很想跑过去把她抱住,但是又不愿被身后的朋友们嘲笑,于是我强忍着欢喜,暗暗加快脚步,朝着她“奔”去——那一次我是真正体会了什么叫“死要面子活受罪”!

“不错嘛,叶枫,女朋友挺漂亮啊!”

朋友们在后面起哄,但这却让我觉得很有“面子”。小芳和我在一起那么久,那却是她第一次见到我的朋友们,她的脸一下子红了,她那羞红了的脸竟是那样的好看。

那年、痴爱(三)

我知道她已经原谅我了!她会出现,代表她依然喜欢我,这让我很开心!

那天晚上,朋友们轮番地劝我喝酒,我却如有神助,怎么喝都不醉——当然这还是他们手下留情,有个家伙还理所当然地说:“把你喝醉了,正好让小芳送你回去嘛!”说完还坏坏地偷笑。

太“无耻”了!他居然能脱口而出!

生日宴散场以后,大家各自回去。我骑着小芳的自行车,载着她回去。那时我和另外一个朋友住在“小马哥”家的老房子里,那是一个小院子,有一户人家租住在里面,我们占用一间,“小马哥”却从来没有收过我们租金。同住的小伙伴“狡猾地”递过来房屋的钥匙,说晚上有事就不回去了。我就在大家会意的目光中,载着小芳回到了我的住处。

回去的路上,我问她:“还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她没有说话,双手搂住我的腰,贴在了我的后背上……

第二天,虽然我提前做足了心理准备,可还是被朋友们开了一天的玩笑,有人还让我给“小马哥”送了一把剪刀——去他的封建迷信!不过我还是买了一把小剪刀,送给了“小马哥”,俗话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嘛。虽然被他们一再嘲弄,我的心中却还是美滋滋的……

小芳又重新成为了我的女朋友,我们再一次走进彼此的生活——这是我最好的生日礼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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