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狗人士全家亡
殺人不正確,這點毋庸置疑!
這裡我想說的不是這個,因為狗叫擾民,有人苦勸不聽,怒而殺之。有人說殺人者應該減罪,或者免刑,於是你稱為“恨狗人士”。
聽起來蠻有道理哦!可細想起來又怪怪的!
我換個角度想
試想一:有人在家裡拍球,樓下苦勸不聽,於是怒而殺之,有人求情。於是求情者被稱為“恨球人士”
試想二:有人喜歡三更半夜開洗衣機洗衣服,老式洗衣機咣咣咣的響,樓下幾次苦勸無果,怒而殺之,有人說這也是被逼的,於是這幫人被稱為“不愛乾淨人士”,因為他們討厭洗衣機
試想三:一座公寓樓,有老大媽在走廊養了幾十只雞鴨,拉屎拉尿讓鄰居憤怒,苦勸無果,怒而殺之,周邊人求情,於是求情者被稱為“恨雞鴨人士”
想起本地論壇,一個女孩寫了一長篇帖子,怒斥另一位女孩,不愛狗,至於麼等等。原因是女孩去公園不牽狗,齊人腰高的哈士奇亂跑,把另一位妹子嚇壞了,指責女孩。女孩憤怒不過,發帖稱另一位女孩“至於麼”“狗是人類的朋友”“沒愛心的邊緣人”。
誰都知道,擾民不好,無可爭議。然而,有人淡化此事擾民的事實,將狗的存在無限放大,從而引發為“愛狗人士”和“恨狗人士”之爭。將一起本來因擾民而造成的悲劇事件,故意說成兩種觀念之爭。將社會的共識,故意包裝成“有爭議”。絲毫不在意其事件本身的問題。
為什麼有人支持殺人者免刑,背後的並不是“恨狗”,也不是上面試想中“恨球人士”“不愛乾淨人士”“恨雞鴨人士”。現在有人就這麼理解,故意歪曲公共意圖,出現“你不允許我夜晚洗衣服,就是你很骯髒,討厭洗衣服”。這件事被某些人故意曲解為“你們支持這種過度維權,就是討厭狗”。
這種觀念在網絡實在太普遍,沒人關心背後問題,更沒有人想解決背後問題。
風之谷177260756
我們首先反問一個問題:被狗吠聲吵的無法入睡這一危害,和將狗主人一家三口殺害這一手段之間是否具有等價性?
我認為是沒有等價性的,但我同樣理解法律並沒有給他太多選擇。
據報道,王某和陳某一家房屋相鄰,陳某一家飼養了一條狗,總是在三更半夜大吵大鬧,吵得王某難以入睡。王某多次找到陳某交涉,但陳某都沒有采取有效措施。於是,在長期陷入半夜三更被狗吠聲支配的痛苦之後,忍無可忍的王某提刀砍死陳某夫妻及其女兒,並砍傷陳某母親。
無論如何,殺人都是犯法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王某一連殺死三人,還包括一名未成年少女,在法律上肯定會被認定為“情節惡劣、後果嚴重”,很有可能會被判處死刑。不得不說,這對他來說太不值得了。
那麼,王某除了殺人還有沒有救濟方法呢?其實是有的,比如向法院提起“住宅安寧權之訴”,要求陳某一家排除妨害——制止狗在半夜三更瘋狂吠叫,如若不能阻止就不得養狗。狗吠聲確實吵的王某無法入睡,因此這一訴訟是能夠勝訴的。但問題的關鍵在於,陳某一家會不會自覺履行?如若不履行法院會不會來強制執行?
另外,王某也可以另換一處房子,以逃避陳某一家的夜半狗吠。但是這樣做一來不會解除王某的心頭之恨,二來他也許並於經濟能力另換住處。所以,搬家似乎也不是可行之道。
因此,我理解王某的走投無路,但遺憾的是法律並不會因此對他法外開恩,更不會像網友說的那樣對他無罪釋放,甚至是獎勵100萬。
況且我們摸著良心想一想,被狗吵得無法入睡和動手殺人之間並沒有等價性,殺人就得償命。雖然我很同情王某,但他的報復手段是不可取的。
冰焰
寧波三死一傷慘案的誘因竟然是一條狗🐶,可悲可嘆呀!
狗主人不講公共道德,在公共場所養狗🐶,嚴重影響居民的生活與休息,威脅居民的人身安全,狗叫🐶不斷,致使鄰居無法休息,多次交涉沒有結果,鄰居一氣之下拿起尖刀滅其滿門,狗就那麼金貴,需要拿命來換?
寧波慘案發生後,輿論導向一邊倒支持殺人犯,輿論譁然!
善良的人民會支持一個殺人犯,究竟是什麼原因呢?我個人認為原因有三:
首先,有些狗主人🐶視狗為親爹,百般呵護,引起了人民的反感,有的人甚至因為養狗而飛揚跋扈,蠻不講理,導致了社會的悲哀事件發生。
其次,愛狗人將狗推向了人的對立面,在保護人和狗的問題上糾纏不清是禍因。
第三,公共場所違法養狗引起了狗主人與社會的對立,造成了矛盾的激化,引起了人民的極端反感是輿論一邊倒根本原因。
人的生存權,生命權是至高無上的,任何人都不能剝奪,傷人的狗狗太讓人失望了,撲殺流浪貓,狗就成了一種解脫狗造成的困擾的方法。
請尊重他人的權利和感受,學會換位思考,萬事和為貴,不要將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
自由飛翔YouGuKe
我也求情法律給王某評判。事出有因,陳家人不接納王某的多次求情,交涉還用語言激怒了王某。如果王某真的想殺死他們一家人就第一次去陳家說勸的時候就手裡拿著刀進去了可是王某沒說動陳家人,陳家4個人肯定語言上面激怒了王某,所以再重回家,拿到殺死她們的!
手機用戶63688092106
我不養寵物,大概看了下,因為吵他睡覺把人家一家子人都殺了,想問下,吵著睡覺?吵到什麼程度了?整宿的吵你睡不了麼?還是大白天你什麼也不幹就睡覺,狗叫兩聲你就覺得侵犯你權利了?為什麼不找物業?為什麼不報警?明明有其他的方式,非要去殺人?這種人被慣壞了,太把自己當回事了,什麼都得依著自己性子來,你睡覺的權利是權利,別人的生命不是權利麼?!!養狗的人是有過錯,沒有好好管教自己的狗,但罪不致死,你以為自己是誰,可以剝奪別人生命?這幾天看了幾個帖子看了幾個評論,都是狗屎,因為狗吵就殺人,滅人家門,那以後別人踩你一下,你就去殺?別人不小心撞了你一下、你也去殺?評論要求釋放的,跟這個罪犯一樣,扭曲的世界觀價值觀,中國人都是怎麼了?別以為龍哥那個案件無罪釋放,其他的也吵吵釋放罪犯,這個案件屬於他的個人發洩,養狗人已經付出了超量的代價了,殺人者呢?也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了吧,欠債還錢,殺人償命!!要求嚴懲兇手,這樣的人太危險,輕判,以後還會有更多人去效仿,過激行為得不到控制與懲罰,後果不堪設想,我們不希望我們以後的孩子生活在這樣一個到處都是危機的生活環境!
怪獸哈
我永遠反對城裡養狗,說老實話國家真的應該重視城裡養狗這個事了,我相信大多數人都是反對城裡養狗的,城市的道路上一不小心採著狗屎了,一不小心被狗咬了,那狗一狂歡吠嚇你個半死,有心臟病的估計直接被嚇死,問題是狗主人不在怎麼辦?只能自認倒黴,所以永遠反對養狗,堅決反對城裡養狗,同意的人舉個手,大家來遏制城裡養狗。
沃峰
為什麼網上一邊倒的支持兇手,我覺得有下面幾點原因:
1,人們沒有安全感。寵物狗越來越多,流浪狗也越來越多,雖然狂犬病致死的人數越來越少,但每年被狗傷害的人卻越來越多!根據狂犬疫苗入市量可以推算出:2017年我國犬傷暴露人數在1000萬以上,準確點說是1400萬人以上!重點是,即使注射了免疫蛋白和疫苗,也不是100%免疫!合肥6歲男孩被狗咬13天后,狂犬病發作死亡,距打最後一針只有2天時間!生死盡握他人手,如何能淡定?
2,極端愛狗人士的極端做法惹人反感。
高速攔停拉狗的貨車,完全不顧高速上其他無關人員的人身安全!
長沙警察出警打死咬傷4人的金毛犬,卻收到上萬條死亡威脅、詛咒,被人郵寄花圈、菊花!
南京男子摔死咬了自己兒子的泰迪,被愛狗人士圍攻,導致自己經營的飯店關門,愛人不堪壓力自殺抵狗命!
愛狗人士這種把狗權置於人權之上的做法,怎麼能不惹人反感?
3,不文明養狗行為,影響他人生活。
遛狗不栓繩,你踩到狗,狗主對你不依不饒!狗驚嚇到小孩,他說他家狗不咬人!
浙江,老人帶小孩買菜被狗嚇哭,狗主打了小孩一巴掌稱:我狗比你人金貴。是啊,狗被打死,你得賠幾千,名貴的甚至幾萬!我被狗咬,狗主賠幾百疫苗錢!
隨地大小便,現在哪個小區沒有狗屎雷,不小心中了,只能算你倒黴!你能證明這雷是我家毛孩子埋的?
4,餵養流浪狗就標榜自己是愛心人士。
請查查字典,愛心的定義!請不要一邊殺雞餵狗,一邊標榜自己有愛心!這種行為最多說明你愛狗!
5,不是人狗矛盾,本質是人與人的矛盾!
喜歡什麼是個人愛好,不能因為自己喜歡,就去強迫別人喜歡!不能因為自己的喜好,而影響別人的生活,甚至影響別人的安全!
三更雪2
我們不狠狗,狗和我們無冤無仇。我們只是恨管不好自己狗的狗主…曾經我們四合院裡有租戶養了3條狗,整日亂屙亂尿,溝通多次無效的情況下,我成功的弄死了那三條狗。對人我無可奈何,對狗我還有更多的辦法…
抬槓傑
前邊有車,後邊就有轍,養狗人種下因,卻嫌後果太嚴重了,早他媽的幹什麼去了?知道狗吠擾民了還死性不改?一身的皇帝病,可惜沒有皇帝命。不是給你講理沒用嗎?那就來不講理的。別喊冤,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至於行兇者,我是很同情的,無罪釋放可能性不大,但是希望減刑,法律應該伸張正義,不應該助長自私自利蹬鼻子上臉的無賴行徑(狗吠擾民)。還有我奉勸各位養狗人,素質提高一點吧別這麼自私,誰敢保證自己不是下一個挨刀的
隨心聽海
這種呼聲不能說是恨狗人士。我們翻開2O丨5年2月9曰南方都市報報導謝本宗被狗咬索賠被狗主郭某擊倒送醫院不治身亡。又該報在同年五月二曰又報道福田園中花小區,D棟樓下,劉先生被狗抓咬。劉先生只說,狗發起瘋來誰也攔不住。結果,劉先生被狗主打成腦震盪。從前面的案例看,在法律面前人遠遠比不狗,更比不上養狗狗人。我還記得騰訊網發佈的張丹母親為保護幼子被狗傷害結果被狗撕咬有十九處之多,結果只被判賠兩百元。想想寧波王某是在怎樣的情況下才被迫亮刀殺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