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買新車卻發現有保養記錄 業者:因這一潛規則

今年4月,寶雞的孫先生在廣汽三菱一家4S店購買了一輛SUV新車,使用一段時間後偶然發現,這輛車在他買之前3個月竟然有保養記錄,但車主不是他。對此,4S店稱該車是新車,店裡為了完成銷售任務才虛造了銷售和保養記錄。

車主:難道我買的是二手車?

10月14日,孫先生告訴華商報記者,今年4月14日,他看中廣汽三菱一款SUV。4月16日,他和妻子到廣汽三菱寶雞豐佳店提車。“一般來說新車座椅上面都包裹有塑料膜,但我這輛車沒有,提車時我心裡猶豫了一下,銷售顧問說是為了方便散味剛撕的,我也沒有深究。”孫先生說,7月11日,自己還按規定來店裡做了首保,一切正常。

“9月4日晚上,我無意間拿手機翻看廣汽三菱官方微信,看到我的維修記錄時嚇了一跳,我這輛車早在今年1月29日就有一次保養記錄,換了機油濾清器和機油。我是4月份才買車,這車1月份咋就保養過?而且我7月去首保的時候,也沒有人給我提起此事。”孫先生說,為了確認信息,10月12日,他在西安一家廣汽三菱4S店調取了該車第一次保養的信息,系統顯示,他購買的這臺車保修日期從2017年11月29日開始,2018年1月29日進行了首次保養,公里數為2300公里,車主是田某。

“也就是說,這輛車2017年11月29日就賣給了一個姓田的客戶,車開了2300公里進行了首次保養。難道我買來的是一輛二手車嗎?”孫先生找到廣汽三菱寶雞豐佳店討說法。隨後,他將問題反映到寶雞消協,消協工作人員介入調解,但雙方未能達成一致。

經銷商:絕對不是二手車

10月14日中午,廣汽三菱寶雞豐佳店銷售經理張某解釋說,孫先生買的這輛車絕對不是二手車,之所以會出現去年11月的銷售記錄和今年1月份的保養記錄,是店裡為了完成廠家的銷售任務,爭取返利和配件,用店裡工作人員家人的身份證進行了虛假銷售登記和虛假保養登記,車從來沒有開過。“對於銷售人員未能事前說明該車的真實情況,給孫先生造成困擾,店方表示道歉。我們願意以贈送保養和裝飾的方式對孫先生進行賠償,並對他的車延長保修5個月,但孫先生提出的換車或退車要求我們不能滿足。”

孫先生說:“這輛車我一買到手就變成了二手車,整車保修期縮短了5個月,這對後續的保修、買保險、再次出售等方面都會造成影響。4S店在車輛銷售和保養上弄虛作假,在我購車時卻不事前聲明,這是赤裸裸的欺詐行為,不能用一句道歉或行業潛規則敷衍過去。”

14日中午,廣汽三菱售後熱線工作人員告知孫先生,根據店方反饋,這輛車是虛造了記錄,按照規定,廠家是不允許店方採用這種行為的,但對於事情具體如何處理,負責此事的人員還未回覆,她將把孫先生的投訴再次提交,希望孫先生耐心等待。

業內人士:“虛出庫”是潛規則

對於孫先生的遭遇,寶雞一位汽車銷售業內人士表示,業內把這種操作叫做“虛出庫”,汽車經銷商為完成某個月份的銷售業績,在汽車生產廠家不知情或默許的情況下,將在庫的車輛在銷售系統內做成已經銷售的記錄,而實際上這臺車並沒有被真正銷售給消費者。“虛出庫”只是系統內的虛假銷售,對於消費者來說,買到的依然是一輛新車。只是一般“虛出庫”的車輛,在車輛完成實際銷售後,商家會在系統內及時更改客戶資料和銷售信息,確保客戶的首保、三包權利。

該人士表示,消費者在購車後發現車輛屬於“虛出庫”時,可以聯繫汽車經銷商,要求其及時更改自己所購車輛在廠家銷售系統內的客戶資料。

對於此事,陝西立剛律師事務所律師史亮認為,經銷商在銷售汽車時,未能如實向購車者提供該車的真實情況,使購車者在不瞭解真實情況的背景下作出消費決策,這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另外,經銷商的行為違反了合同約定,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如果雙方不能通過協商解決問題,建議孫先生走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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