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最基本的要求形而下的講有三條,筆畫有力,結構勻稱,章法自然,其中有力最重要,是其他方面的基礎,這一點我同意趙松雪的,不同意啟功等其他人的觀點,結構為主的觀點。沒有筆畫談何結構的問題。李世民講自己練字,說重骨力,說骨力有則體勢具,這非常正確。
做到有力,另外還要活,就是字要能從紙上立起來,好像一個人似的,不能總是趴著,要站起來,好像要從紙面上走出來一樣。這一點把寫好的字掛在牆上,或者觀察古代名帖都可以很清楚的看到這一點。
蘇東坡講楷行草如走行跑,我想用在字體的立體感覺和活上也是對的吧,看一個楷書就好像人站在那裡一樣,非常有力,看行書,一個人就小跑了,很穩,也有生氣,草書好比武術了,輾轉騰挪,步步到位,看得人痛快淋漓。寫字過程中可以有三個階段,慢、快、慢,兩個過程,先是快不起來,後是慢不下來,後者可能還更難。達到快慢自如的境地就可以了。
其實就是否定之否定的兩次否定三個階段寫字時要有力,有好多技術性的東西,其中重要的一點是寫字的姿勢,要求是頭正、身直、臂開、足安,不知道是誰提出的,很有道理,特別是臂開很重要,自己原來臂不開,聳肩,結果弄得後背斜方肌不舒服。其實它這個要求是形而下的,但是具體,其實要求就是人身體要放鬆,但是如果只說放鬆,根本不知道怎麼做,現在有了具體的規定照規定去做,有一天貫通了,就可以主動上升到形而上的高度了。
好字的標準是兩條,有力和能活,二者之間具有相互關係,有力是能活的前提,沒有力,肯定活不好,最多也就是不死不活的狀態,這和人一樣,和動物也一樣,草原上的獅子和動物園中的獅子,生病的人和抄起蓬勃的人放在一起我們就知道力是活的前提了。
活是比力更高的標準,練習時,我們可以先寫的有力,然後再追求活,一步一步來,可能在活之上還有神、聖或其他的什麼標準,不過我現在體會到的就是力和活,前一段時間主要的是體會到力,寫了筆落驚風雨,其實筆落驚風雨之後,還有詩成泣鬼神,就是有感情的,能活的了,當時沒有注意到。現在體會到了。能從紙面上走出來的就是好字,其他都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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