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中國把美國總統名字翻譯成川普,而不是川普?

無聞漠漠


英文名字的翻譯,向來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當初,有一款轎車進入中國市場,就是因為音譯名字沒確定,遲遲不能上市。

回來說特朗普先生,他的名字是donald john trump。

唐納德 約翰 特朗普,或者唐納德 約翰 川普

從中文發音的感覺上說,特朗普比川普,更顯得莊重一些。

還有一個道理,就是國家《英語姓名譯名手冊》中,標準譯法也是特朗普。

最後,說一件英文譯名史上最令人無語的一個事。

2012年,倫敦奧運會開幕式中,著名喜劇明星憨豆先生以鋼琴師的角色參與了《火之戰車》的演奏,並且笑點連連。

尷尬的是,幾乎所有人都用“憨豆”作為羅溫艾金森的暱稱的時候,央視主持人居然全程稱呼這位喜劇大師:bean豆。

漢語發音是:賓豆。

真真令人無語。


新觀點評說天下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特意來答一下。

關於美國總統Donald Trump的譯名其實早有爭議,中國官方新聞雜誌都將其譯為“唐納德·特朗普”,但也有不少人對“特朗普”這一譯名產生質疑,認為“特朗普”的中文發音跟Trump [trʌmp]的英語發音對不上,反而“川普”這個譯名似乎更加接近其英文發音。

有意思的是,英國有一位著名的斯諾克運動員名叫Judd Trump,他的名字裡也有“Trump”這個詞,所以他也經常被人戲稱為”假的·特朗普“。但奇怪的是,他的中文譯名卻被譯為“賈德·特魯姆普”,“特魯姆普”這個譯名幾乎完全是按照字母“T-ru-m-p”逐個音譯過來的。



那麼問題來了,“trump”的中文譯名到底哪個才是正確的呢?其實關於外國譯名,中國大陸這邊通常是參照《英語姓名譯名手冊》《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這些最具權威性的姓名翻譯工具書的。在這兩本書中,“Trump”的讀音都是被拆為“T-rum-p”。不同於“川普(Trum-p)”這個發音,“特朗普”這個譯名有意把輔音“t”給翻出來。事實上,中國一直都有強調翻譯外國名字裡面的輔音的傳統,這也是為什麼外國名字翻譯成中文通常都很長的原因。而“tr”開頭的姓名的音譯通常就是“特”+“l聲母字”,這就是為什麼“trump”譯為“特朗普”,而不是“川普”的重要原因。


至於“賈德·特魯姆普”的來源,據說這是香港的粵語音譯,香港那邊有自己獨特的翻譯習慣和規則,比如香港人就常將“貝克漢姆”(Beckham)譯成“碧鹹”,將“阿諾·施瓦辛格”(Schwarzenegger)譯成“阿諾舒華辛力加”。


其實在不久前,新華社譯名室主任李學軍就“特朗普”這個譯名問題曾發表了一篇題為《為啥Trump譯成特朗普而非川普》的文章,在文章裡他給出了關於“Trump”被譯為“特朗普的三個原因,分別是:

第一,把Trump譯成“特朗普”由來已久。

第二,美國新總統“特朗普”的中文譯名已被我國官方認可和使用。

第三,外文譯名的對錯有時候並不重要,譯名統一才是最重要的。

在這篇文章中,我認為李學軍主任提到最重要而一點就是:“譯名的對錯有時候並不重要,譯名統一、避免引起報道混亂和讀者混淆才是最重要的。"


以上就是我的解答,希望能解決樓主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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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是很講究學問的,尤其是翻譯人名、地名,一般都是音譯,因而最不被學界深究。音譯得比較好的,如英吉利、法蘭西、德意志……

當然,還有可口可樂、奔馳、柯達等。美國前總統奧巴馬,譯得不是很好。美國方面提出譯為歐巴馬,但遭婉拒。

現在上臺的Trump,剛好與斯諾克新星同名。讓人費解的是,斯諾克新星是蘇格蘭人,譯為特魯姆普;而美國這位譯為特朗普。國家的翻譯員確實應該在名人的名字翻譯上好好下番功夫了。


所以綜上,沒必要在名字的翻譯上糾結,有時候只不過是別人的想當然。


八卦帝


第一,把Trump譯成“特朗普”由來已久。

在上世紀五十年代,針對全國的外文譯名很不統一的情況,周總理指示:譯名要統一,要歸口於新華社。在周總理的指示下,新華社、外交部、軍委機關、教育部、中聯部等10多個單位派人舉行會議討論統一譯名問題。會議商定,首先由新華社制訂譯音表,並且確立了外文譯名要“名從主人、約定俗成”的原則,向全國譯名統一邁出了第一步。1956年7月24日,新華社黨組決定成立譯名組(後更名為譯名室),譯名組根據各單位參加的會議精神,接連制訂了英漢譯音表、法漢譯音表等各國譯音表。隨後,外文翻譯部決定集中十來個同志製作譯名手冊。當時,譯名組的同志把已有的譯名卡片、英語辭典中的外國人名以及各種工具書上的外國人名收集起來,按英文字母的排列順序打成草稿資料,後經商務印書館出版,書名為《英語姓名譯名手冊》,俗稱“英語百家姓”,這是譯名走向統一的重要成果。該書於1965年5月第一次出版,後來又歷經修改、補充和多次再版,被認為是中國最具權威性的英語姓名翻譯工具書。

翻開《英語姓名譯名手冊》以及後來新華社譯名室委託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出版的《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Trump都是譯成了“特朗普”。可以說,這是美國新當選總統Trump的中文譯名定為“特朗普”的最重要依據。

至於譯名室的前輩們當初為何把Trump譯成“特朗普”恐已無從考證,而且現在看來,當初把Trump譯成“特朗普”也確實值得商榷。不過,鑑於這一譯名已經使用了50多年的時間,根據外文譯名“約定俗成”的原則,這一譯名也就輕易不做改動了。

關於美國新總統中文譯名之爭的一個有趣現象就是:不少人認為Trump應該譯成“川普”,但似乎很少有人質疑Donald譯成“唐納德”是否準確。其實,從發音來看,把Donald譯成“唐納德”,中文譯名跟其發音同樣對不上。如果現在譯Donald這個名字,應該譯為“多納爾德”而非“唐納德”。但是,Donald長期以來一直譯成“唐納德”而非“多納爾德”,就像長期以來Trump一直譯成“特朗普”而非“川普”一樣,這就是外文譯名的“約定俗成”原則在發揮作用。

也許有人會質問:難道以前做錯了的譯名就不改了嗎?就一直要錯下去嗎?

毋庸諱言,《英語姓名譯名手冊》和《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當中肯定存在諸多不足和錯誤,對於其中的一些明顯的錯誤當然應該改正、修訂,譯名室對此是義不容辭,責無旁貸。不過,如果是涉及到一些長期使用的世界政要的譯名則必須謹慎,輕易改動則可能引發混亂。

眾所周知,在譯名工作中,“約定俗成”一直是個很重要的指導原則。世界歷史上很多重要的人物,如英國曆史上兩位著名的首相Arthur Neville Chamberlain和Winston Churchill,前一位譯為“張伯倫”,後一位譯為“丘吉爾”,美國二戰時期的總統Franklin Roosevelt譯為“羅斯福”,前蘇聯最高領導人Joseph Stalin譯為“斯大林”。當時的譯者楞是讓這幾位外國風雲歷史人物分別姓了張、丘、羅、斯,在外文譯名歷史上留下了一段佳話。如果按照現在的譯名規則,是肯定不會這麼譯的,但依照譯名“約定俗成”的原則,在涉及到他們的時候就必須使用一直沿用的名稱,否則就讓人不知所云了。

第二,美國新總統“特朗普”的中文譯名已被我國官方認可和使用。

從美國大選拉開帷幕之日起,新華社、中央電視臺和人民日報等中國官方媒體在報道中就一直使用“特朗普”這一譯名。今年11月9日,國家主席習近平致電祝賀唐納德·特朗普當選美國總統。這也就意味著,中國政府正式確認美國當選總統Donald Trump的中文譯名為“唐納德·特朗普”。

不僅如此,聯合國的中文網站,還有美國的華爾街日報、紐約時報(簡體中文版)、金融時報這三家西方主流媒體,在它們的中文報道中都使用的是“特朗普”。

既然中國政府、中國官方媒體、聯合國中文網站、西方主流媒體的中文報道都使用的是“特朗普”,那我們的網站、媒體在報道中還有什麼理由不保持一致呢?

也許有人會反問:我憑啥非得聽你的?我憑啥非得跟著使用“特朗普”呢?在媒體和文章中使用“川普”不行嗎?

當然,使用“特朗普”還是“川普”屬於個人自由,但是,如果在媒體和文章中繼續使用“川普”可能會引發報道混亂和讀者混淆。我曾經看到過某中文網站的文章中,有的文章用的是“特朗普”,而有的文章則是“川普”,讓人看了眼花繚亂,是非莫辯。尤為滑稽的是某報的一篇報道,標題用的是“川普”,文內則用的是“特朗普”,這怎麼不會讓讀者莫衷一是!

第三,外文譯名的對錯有時候並不重要,譯名統一才是最重要的。

在譯名問題上,譯名室多年來取得的一點共識就是:譯名的對錯有時候並不重要,譯名統一、避免引起報道混亂和讀者混淆才是最重要的。

今年2月,中宣部召開了包括新華社、外交部和中央電視臺等多家單位參加的座談會,專門討論曾遭到恐怖襲擊的法國刊物Charlie Hebdo和美國金融巨頭Soros的中文譯名問題,我本人也有幸參加了此次會議。中宣部之所以召開此次座談會,就是因為媒體報道這兩者的譯名長期不一致,甚至引起了中央領導的注意、重視和關注。

問題是怎麼出現的呢?原來,新華社譯名室根據外文譯名要“名從主人”的原則,把法國刊物Charlie Hebdo譯為《沙爾利週刊》(Charlie依據法語發音應該譯為“沙爾利”),把祖籍匈牙利的金融巨頭Soros依據匈牙利語發音譯為“紹羅什”。為了保證這兩個譯名的準確性,譯名室還特地請教了懂法語和匈牙利語的同志,並獲得了他們的認同和肯定。但是,包括中央電視臺和人民日報在內的眾多媒體在報道中都一直使用的是《查理週刊》和索羅斯。

應當指出的是,把上述兩個名字譯成《查理週刊》和索羅斯是不對的,因為它恰恰違反了外文譯名要“名從主人”這一原則,而是把法國的Charlie和匈牙利的Soros都簡單地按照英語譯寫方式給譯成了“查理”和“索羅斯”。

但現實情況又是如何呢?當時,與會的多家單位,除了新華社外,都紛紛表示:他們不清楚、不知道《沙爾利週刊》和紹羅什,只知道《查理週刊》和索羅斯。

那麼問題來了!雖然說譯名室把Charlie Hebdo和Soros分別譯成《沙爾利週刊》和索羅斯有根有據,從專業技術角度來看無可挑剔,是完全正確的,但是面對《查理週刊》和索羅斯更為大眾所熟知的現實情況,為顧全大局,我主動讓步並表態:在譯名問題上,譯名統一更重要,譯名的學術性應該讓位於統一性。為了保持譯名統一和不引起讀者混淆,譯名室願意把Charlie Hebdo和Soros的譯名改為《查理週刊》和索羅斯。主持座談會的國新辦副主任郭衛民也指出,《查理週刊》和索羅斯的譯名在媒體報道中已經使用了很長時間,這麼改也符合譯名的“約定俗成”的原則。

作者李學軍系新華社譯名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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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三地對人名的音譯各有標準——大陸注重音節對應(專業翻譯者看到中文名就能拼出英文名),臺灣注重讀音相似,香港用粵語翻譯。

中國大陸一般依照新華社對於外國人名的翻譯的規範——即1965年出版的《英語姓名譯名手冊》翻譯人名,這本書中的/r/都用帶/l/的字代替,所以其中的Trump/trʌmp/就翻譯成了“特朗普”而不是“川普”或者“特魯姆普”。

至於為什麼這麼做,可能有以下兩點考量:

1.漢語裡帶/l/的字顯然比帶/r/的字要多,人名用字的選擇更方便。

2.除了英語之外還有很多語言的字母r發音並不像普通話的“r”,而像普通話的“l”,為了音節上的對應,統一成/l/。同理,很多語言的tr並不像普通話的“ch”,而像“te-ri”,所以統一將“t”拆出來翻譯成“特”。

此外還有一個理由——譯名的準確性往往要讓位於通用性。比如遭到恐怖襲擊的法國《查理週刊》,按照法語的讀音,最準確的音譯是“沙爾利週刊”而非“查理週刊”(後者很明顯是經過英語轉譯的),但是當新華社提出這個意見後,所有媒體都表示一直用的是“查理週刊”,譯名廣為人知,很難修改。

所以面對越來越快的新聞傳播方式,我們的翻譯工作也應該“與時俱進”,儘快做到譯名的規範化,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誤解。


直江信綱


實在地說,美國現任總統的名字Trump發音最類似漢語“戳姆普(戳普)”,也可以翻成川姆普(川普),或特熱姆普(特熱普),甚至也可以叫特勒姆普(特勒普)。

但我們中國是禮儀之邦,最講外交友誼,向來把外國人的名字譯得讀起來最是朗朗上口,給足外國人面子,當然我們中國人也把給一個人取名字當成頭等大事,力求音、形、義三者俱佳,總是選取最好的名字。



就這樣,“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美國現任總統的名字,被我們翻譯成特朗普,而不是戳姆普、川姆普(川普)、特熱姆普(特熱普)或特勒姆普(特勒普)。特朗普這個漢語名,發音接近英文名,叫起來朗朗上口,也有點像中國人名字的意思,比較高端大氣上檔次!


類似的上屆總統Obama,發音更接近歐巴馬,而美國駐中國大使館也建議使用歐巴馬,但後來官方還是使用了“奧巴馬”,而很明顯,以中國人的習慣,後者明顯優於前者,也被固定使用了下來。


低調與責任


都對,但是《川普》特別像一個日本名字,誰都不希望讓一個小日本當美國總統吧,還是《特朗普》更加靠譜一些。


麼麼噠-花千骨


關於這個問題,也有過一番思考,因為經常看到英文文章裡的美國總統的名字,還有一些其他英文的翻譯成中文的對照,感覺,不知所云。

按理說,翻譯應該本著信 雅 達,還有簡潔明瞭的幾點原則進行。比如說我們看到TRUEMEN 一個美國總統叫楚門的,官方的翻譯是杜魯門。因此本著這個說法TRUMP不應該翻譯成特朗普應該翻譯成特魯姆普。

又進行了一番腦補,翻譯前蘇聯的國家領導人,赫魯曉夫,勃列日涅夫,戈爾巴喬夫,這些斯拉夫語系裡面有特殊的打嘟 嚕 嚕 語音,就類似於韓語的思密達的神秘影響到了英語的美國總統名字的官方翻譯。

應該是聽起來楚門總統和川普總統。更加簡潔。但是楚門總統已經被翻譯成杜魯門總統。所以川普被翻譯成特朗普,保持歷史的一致性。這大概是一個帶有幽默感的解讀,可以一笑了之,不必較真兒僅有娛樂性而已。



ctix


臺灣香港把現任美國總統的名字trump譯作川普,大陸則譯作特朗普。之所以會出現這種差異,主要還是翻譯規則不同。大陸是把tr分解為t和r兩個字母分別讀,港臺則是把tr作為一個固定字母組合來讀的。事實上,讀作川普更接近英語的實際發音。


用戶5509181792


其實"特朗普"和"川普"這兩個翻譯,都可以。如果從語音角度看,"川普"更接近"trump"的發音。也就是說,你跟美國人說"川普",比說"特朗普"更容易懂些。從語音角度看,英文"trump"是個單音節詞,雖然漢語"川普"發音是兩個音節,但在會話中,"川"字重讀,"普"字略微發輕聲"p",就很接近英文"trump"的發音了。而"特朗普"是由三個漢語音節構成的,與英文"trump"發音相差甚遠,如果跟美國人說這三個字,估計人家多半會發蒙。那為啥官方媒體採用"特朗普",而放棄"川普"呢?主要原因就是,國內在翻譯外國人名時,有一個約定俗成的規矩,就是被翻譯成漢語的外國人名,最好不帶漢語的特定含義。比如,"川普"在漢語中有"四川普通話"的意思,所以用來做人名,特別是用在美國總統這樣的世界名人身上,就不太妥。否則,在具體的語音環境中會造成混亂或誤解。當然,或許還有其他考慮不用"川普",一詞,就不在我的理解範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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