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聞需警惕,新聞就是真相嗎?

看新闻需警惕,新闻就是真相吗?

網絡不發達的時代,我們主要通過報紙和電視上的新聞來了解世界。而現在,隨著科技的發展,我們獲取新聞的渠道越來越多,每天我們可以各種新聞APP和新聞網站上瀏覽新聞。可是新聞的質量卻並沒有隨著新聞媒體的增多而提高,反而我們愈發感到很多新聞都是不可信的。

為什麼新聞越來越不可信了呢?其實並不是因為假新聞越來越多了,而是因為我們對新聞的期待越來越高了。我們視新聞為“社會的良心”,我們希望新聞要全面、客觀、公正、真實,我們要求新聞不僅要報道現實,還要揭露真相,甚至還要改變社會。但事實上,這是一種對新聞本性的誤解。

新聞和真相根本就是兩回事,且我們必須對兩者做出明確的區分。新聞的作用是就某一事件向公眾發出信號,而真相的作用則是將隱藏的事實置於聚光燈下,在不同的事實之間建立聯繫,並營造一幅可令人對其做出反應的現實圖景。只有在各種社會條件呈現為可感可觸形態的情況下,真相和新聞才會協調一致,共同服膺於那些範圍極其狹隘的人類共同利益。”

美國著名政論家、新聞記者、專欄作家沃爾特·李普曼是這樣理解新聞和真相的區別的。李普曼是一位經驗豐富的新聞記者,他曾兩次獲得普利策獎。他是美國傳播學界的先驅之一,他的著作《輿論》更是被譽為“現代新聞業的奠基之作”。幾十年前,李普曼就在書中分析了新聞的天性,解釋了為什麼很多新聞不可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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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所有的記者,就算全天24小時馬不停蹄地工作,也不可能見證世界上每一件事的發生。記者的人數也並不那麼多,而且沒有一位記者可以在同一時間出現在不同的地方。記者不是千里眼,他們沒有能隨時隨地洞察世事的水晶球,也不具備心靈感應的超能力。

報紙從來不會對每個人給予同等的關注,而通常只盯著某些特殊的場所,如警局、驗屍所、縣政府、市政廳、白宮、參議院、眾議院等等。對於這些場所,報紙要麼直接派記者盯著,要麼與其他報紙聯合起來共同僱專人盯著,因為這些地方容易爆出大新聞。這些場所中的任何一個人一旦出現反常的舉動,或任何一個有價值的事件發生,都會成為大新聞。

如果一個事件具備了成為新聞報道對象的基本條件,那麼在報道中還是可以存在足夠的空間供不同的觀點彼此交流與碰撞的。在記者群體中,總有一些優秀的人比其他同行更善於發現新聞。例如,好記者在看到一棟建築搖搖欲墜的時候便已構思好新聞怎麼寫,而不會等到它轟然倒塌之後再去動腦子。

通常情況下,只有在某個引人矚目的地點發生了一個具有特定形態的事件時,記者才會將其寫進新聞報道。其中最具新聞潛力的場所,就是那些個體事務與公共權威相交叉的地方。法律才不會管那些雞毛蒜皮的事。正是在這樣一些地方,婚姻、出生、死亡、契約、失敗、抵達、出發、案件、騷亂、疫情和災難等事件才會成為新聞並廣為人知。

因此,新聞從一開始就不是一面折射社會環境的鏡子,而是對某些引人注意的情況加以記錄的報告。新聞不會告訴你種子是如何在土壤中培育的,卻會將其破土而出的那個瞬間呈現給你。

此外,新聞還會轉述其他人對土壤中的種子的評論,甚至預測其可能不會在人們期待的那個時間發芽。也就是說,一件事越是能夠被明確察覺、客觀描述、準確測量和恰當命名,便越可能成為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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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只關注那些引人注意的顯著動向 ,而新聞媒體迫於方方面面的壓力通常只能固守這一規律。這是因為:

第一,將注意力集中於那些具有刻板印象色彩的狀況對媒體來說是一種趨利避害的自然選擇

第二,有能力對自己的直接經驗範圍之外的事務做出精準觀察的優秀記者是可遇不可求的;

第三,即使最優秀的記者也不可能擁有足夠的版面空間去系統地闡述反常的觀點並令讀者接受;

第四,對於新聞媒體來說,讀者是其“衣食父母”,要讓讀者對自己保持興趣以及避免以不合時宜的報道方式去冒犯他們,是關乎自己生死存亡的事。

當重大事件發生時,所有這些現實問題都會擺在編輯面前,令其左右為難,於是他們最終往往會做出風險最小的選擇,即只對毫無爭議的事實進行報道,並且竭盡全力令報道的內容迎合讀者的口味

因此,讀者們從報紙等新聞媒體上看到的一切新聞,都是一系列精心選擇的結果;報紙必須決定哪些內容可以被報道、在報道這些內容的時候應採取什麼立場、每篇報道應當佔據多大的版面空間,以及報道應該有哪些側重點。並不存在什麼客觀的標準,存在的只有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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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新聞之所以不可信,一大原因在於信息源不可靠。新聞媒體負有依據信息源的可靠程度來決定將話說到何種火候的責任——若信息源不那麼可靠,則寫新聞的時候就要三思而後行。

例如,如果說新聞僅憑從某個極不可靠的信息源處獲得的報告便得出“某人去世”的結論,那麼縱使它將這則消息反覆登六遍,也不能洗脫自身犯下的錯誤。正確的報道方法應該是“從某處傳來的消息稱某人已去世”,而非簡單地說“某人去世了”。

正是由於缺乏對信息源的可靠性予以驗證的科學機制,新聞業才變成了今天這個樣子,這是最有說服力的一種解釋。

對於新聞業來說,的確存在著屈指可數的一些特定的事務是無須傑出才能或專門訓練便可順利對其進行報道的。至於對其他事務的報道,則完全取決於記者本人的裁量和斟酌;一旦其離開了自己所熟悉的領域,那麼一切固定的標準便會煙消雲散。

在心理學領域,並不存在如醫學、工程學或法學領域的那種具有權威性的法則可以在記者從新聞邁向真相的模糊邊界的過程中對其加以指引。甚至,不但對記者的心智加以指引的法則不存在,就連規範讀者與出版商的判斷的法則也不存在。一個人對於真相的看法只能代表他本人而已。

一個人對自己的弱點了解得越透徹,便越可能坦率地承認,既然世上根本就沒有對真相進行檢驗的客觀標準,那麼他自己的觀點其實主要就是由自己心中既存的刻板印象建構出來的,這一建構的過程完全服膺於自己的思維方式、自己的興趣和自己的利益。他很清楚,自己看待世界的方式就是主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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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受到多方面的束縛。對記者的控制主要來源於他的老闆和讀者

,這種控制並非偏見對真相的控制,而是一種被呈現為更真實的觀點對另一種被呈現為不那麼真實的觀點的控制。

例如,某位權威人士曾聲稱工會的存在將摧毀美國的體制,而另一位權威人士則表示工會是人權組織。兩者之間,你支持誰?你的選擇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你“願意”相信誰,而非誰說的是“真相”

平息上述爭端,或將其簡化為可以被報道的形態,並非一個記者有能力完成的任務。不過對於記者來說,下面這個工作卻是其完全有可能,也有必要去做的:

第一,對讀者講清楚,人的觀點其實是建立在天然具有不確定性的真相之上的;第二,通過批評和鼓動的方式,推動社會科學去各類社會事實進行有益的規範化處理;第三,呼籲建立更為透明的社會制度。換言之,新聞媒體完全可以努力去擴大可被報道的真相的範疇。

儘管新聞應該儘可能地去擴大可被報道的真相,但我們還是不能將新聞等同於真相。事實上,新聞無法肩負起捍衛民主公正的重擔,亦不能自發提供民主主義所想象的那種渾然天成的真相

。如果我們一心期待新聞媒體能夠提供這種真相,那顯然就犯了方向性錯誤。

我們誤解了新聞的先天侷限性以及社會的無限複雜性;我們高估了自己的忍耐力、公德心和各方面的能力。我們錯誤地認為,這個世界上始終存在著某種毫無利益訴求的真相,而我們尚未能從自己的品味出發、通過實實在在的分析將其發掘出來。

看新闻需警惕,新闻就是真相吗?

總的來說,新聞就像是探照燈射出來的一道躁動不安的光柱,一個接一個地照亮原本藏匿在暗夜中的事物。但是人不可能僅憑這麼一道光柱就對整個世界瞭然於胸。新聞只是新聞,俗話說“盡信書不如無書”,新聞也是一樣的道理,

盡信新聞不如無新聞

本文觀點資料來自

《輿論》

看新闻需警惕,新闻就是真相吗?

《輿論》

作 者:(美)沃爾特·李普曼

政治學、傳播學等領域經典之作,

自1922年出版以來經久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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