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院裡的五保戶建「小別墅」?

不久前的一天,67歲的五保戶嚴某像往常一樣,在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某養老院的房間裡悠閒地看電視。而此時,嚴某老家——50多公里外的臨安區昌化鎮朱穴村,一份以他的名義提出的農村村民建房申請材料已由該村黨支部書記邱慶軍一手操辦好。

之後,這份建房申請材料被送到昌化鎮村鎮建設辦,開始進入建房審批流程。審核、踏勘、放樣……道道審批流程一路順暢通過。就這樣,五保戶嚴某在村裡擁有了建一套“小別墅”的資格,而智力存在障礙的他對此卻毫不知情。

這幢房子究竟是誰在建?為何審批一路“綠燈”?一封匿名舉報信讓真相漸漸浮出水面……

這封舉報信反映,昌化鎮朱穴村一已故村民的子女將其閒置房屋賣給了一名無農村建房資格的城鎮居民——該鎮人民醫院基建科科長鄭紅衛。房子正在修建中,有村幹部參與其中幫助運作。

接到舉報後,臨安區紀委監委立即成立調查組,就信中提到的信息前往有關部門查詢。結果並未發現有關該已故村民子女的建房申請記錄。事有蹊蹺,難道舉報不實?

“群眾的反映一般不會毫無根據,一條路走不通,不妨試著換個角度,從朱穴村正在建設的房子入手!”調查組迅速轉變調查方向。很快,瞭解到已故村民應某的地基上正在建房,出資建房的人正是鄭紅衛。

按照規定,農村申請建房必須是宅基地使用權人,應某已經過世,而他的子女也沒有提交建房申請。那麼這個房子如何通過了審批,又是借用了誰的名義呢?

就在調查組困惑之時,從相關部門傳來昌化鎮朱穴村的五保戶嚴某在2個月前申請建房的消息。調查組立即找鄭紅衛談話,正面瞭解情況。

“你作為城鎮居民,不具備在農村建房的主體資格,怎麼在村裡建房了呢?怎麼申請下來的?”調查人員單刀直入。

“我,我是委託村裡幫我辦理的,申請用的是嚴某的名字。”鄭紅衛低著頭說,“當時嚴某在養老院,他自始至終不知道申請建房這件事,實際建房人是我……”

按有關規定,五保戶由村集體出資集中供養,其住房土地等資產應該交還集體使用。嚴某顯然不具備申請建房資格,鎮村怎麼會審批通過呢?帶著疑問,調查組隨即找到鎮村相關工作人員談話。

“現場踏勘時,要求申請建房人在場,當時是誰在?”

“這個……村幹部在的。”從談話中,調查組瞭解到,鎮幹部現場踏勘時並未見到申請人嚴某,其後也未與相關部門聯繫,對建房主體資格的真實性進行聯審確認,以致未發現建房主體資格存在問題。而對朱穴村黨支部書記邱慶軍的調查談話則顯示,正是他幫助運作了此事。

原來,鄭紅衛工作的昌化鎮人民醫院位於朱穴村,近年來他一直想在單位附近建一座房子,但夫妻二人都是城鎮居民,不符合條件,於是便打起了借用他人名義建房的主意。

2016年12月,鄭紅衛通過邱慶軍出面,從朱穴村村民應某女兒手中購入其老宅,準備拆除重建。但因應某去世,無法審批,建房計劃就此擱淺。

但鄭紅衛不死心,2018年4月,他再次通過邱慶軍出面協調,以“轉讓建房戶頭”的名義,從五保戶嚴某的妹妹手中取得了所謂的建房資格,然後委託邱慶軍以弄虛作假的手段辦理了相關手續,其申請隨後通過了昌化鎮審核。鄭紅衛夢想中的“小別墅”終於披上合法的外衣。而此時,一封匿名舉報信也悄然寄到了區紀委監委。

村幹部弄虛作假,幫助鄭紅衛辦理審批手續,鎮幹部在審核把關過程中流於形式,失職失責。最終,邱慶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村鎮建設辦主任徐聞捷受到政務警告處分,村鎮建設辦副主任沈洋受到政務記過處分;鄭紅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非法佔用土地被責令退還,並處罰款15620元。(中國紀檢監察報 凌晶境 嶽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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