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農業稅前農民交的公糧能否視作繳納養老保險金?

山野村夫642


農民以前所交的公糧,當然應當視作繳納養老保險費。

長期以來我國的養老保障制度存在著城鄉差別和體制內外差別。農民交公糧的年代,城市老年人的養老最初有國家和單位保障,後來有國家-社會保障制保障,而老年農民只有土地的保障。前者是收入保障,後者只是就業保障。1998年~2008年國家-單位保障制被國家-社會保障制所完全取代。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是2009年開始實施的,老年農民一月有了幾十元的基礎養老金。

一般保險的一個基本特徵是風險共擔。社會養老保險也有這種特徵,而且最終的風險承擔人是國家。當所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支出不足保障被保險人免於陷入貧困時,國家就得從社會層面進行統籌,以保證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平衡。既然是國家最終承擔的保障,按照公平原則,社會的每一個公民都應該能享受到這種保障。

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障由國家-單位保障制向國家-社會保障制轉變後,有很多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和繳費年限不足的企業退休人員,國家照樣給發養老金,而且十幾年來每年都在上漲。老年農民每月的養老金還沒有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一年的漲幅高,這公平嗎?

勞動者當期所創造的價值當期已經消費掉了,很難預留到幾十年以後消費。養老金其實是當期全體勞動者所創造的價值的一部分。也就是說,當期是由全體勞動者,包括農民、農民工,還有那些不得不辛勤勞作的老年農民和農民工,在供養著體制內的退休人員。老年農民年青時盡了供養退休老年人的義務,年老了之後就應該享有被供養的權利。如果因為老年農民以前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就不能享有養老金,這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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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當千辛萬苦,餓著肚子交公糧,交農稅造就了工業和成市,養活了公務人員和城市人口,三農對國家的貢獻無法估量,何止養老金,六十發農民每人發三千元養老金一點不為過,請還農民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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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農業稅前農民交的公糧能否是多繳費保險的養老金?這種想法很有創意,但是目前沒有相應的政策。

農業稅是國家對一切從事農業生產、有農業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俗稱“公糧”,其實這個政策延續了千年之久。

2006年1月1日起,國家廢止了《農業稅條例》,不過真正開始停徵或減徵農業稅是從2004年開始。2004年國務院開展了停徵或減徵農業稅的惠農政策,惠及8億農民,每年減輕農民負擔約500億元。

1958年,我們國家出臺了農業稅條例,全國的平均稅率規定為常年產量的15.5%,據統計,從1949年至2000年的52年間,農民給國家繳納了7000多億公斤糧食,農業稅也一直是國家財力的重要支柱。

不過我們的農業稅延承千年是始於最早的田賦,俗稱地租。在舊中國時期,地主家的地租普遍在30%到40%的產出收入,高的地區可達60%。新中國成立後,相關農業稅也是大幅降低了。

建國後我們的社會保障制度

1951年國家出臺了《勞動保險條例》,最初我們國家實行勞動保險,工會徵收勞動保險費,確立了工人的養老保險機制。而農民迫於當時的眼界和社會情況,最初並沒有建立農民的養老機制。

不過到了1956年,國家出臺了《高級農業合作社示範章程》,確立了適用於農村孤老殘幼的“五保”制度,五保供養還是以集體為主,剩餘是以家庭養老。1966年,效仿湖北長樂縣樂園公社合辦醫保的經驗,全國農村普遍建立起縣鄉村三級醫療保障網,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得以確立。

1969年財政部要求國有企業不再提取養老保險基金,導致了勞動保險制度由社會統籌轉變為企業全權負擔。

1986年,國家再次發佈規定要求國有企業實施勞動合同制度,新簽訂勞動合同的工人,按照規定交納養老保險金。重新陸續建立起養老保險機制。繳納的錢數,一般是工人工資的18%(企業15%,個人3%)。


1991年,國務院下發了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要求各地陸續建立起養老保險機制。所有企業工作人員都要交納養老保險,包括國有企業固定工人。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並沒有實施這項機制,而是拖到2014年開始實行的,這也導致了讓大家詬病20多年的養老保險雙軌制。不過養老保險制度倡導的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破除雙軌制也破除不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待遇差距懸殊。


在1992年,民政部牽頭了發佈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確定了我們農村養老保險的試點開始推開。到1998年,有41%的城鎮建立了養老保險制度。農村養老保險的基金籌集堅持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財政與政策支持。

2009年,國家出臺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對農村養老保險機制進行了改革。


2014年,國家合併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成立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消除城鄉差距。

其實1991年建立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以來,職工養老保險交費的負擔一直就不低,是以工人工資的28%左右,來進行籌集的。

但是農村養老保險交費檔次非常靈活,即使是現在也是維持100元到幾千元不同的檔次,而且由於農民收入是不平均的,因此是按年收費。另外,還有國家補貼。我們按100元交費,國家至少補貼30元。河南省按5000元檔次繳費,國家補貼340元。除此之外,國家還補貼基礎養老金,目前全國的最低基礎養老金標準是88元每月,全國各省市普遍達到了120元以上的水平,養老金較高的地區基礎養老金達到了400元以上,南京市是410元,北京市710元,上海市930元。


國家未來會不停的調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水平,努力實現基礎養老金跟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所以,農村養老保險和職工養老保險走的是不同的籌資途徑,不能簡單的把交納農業稅時間視同為工齡。畢竟當時工人所在的工廠也是給國家交稅的,但是工人的養老金仍然是靠自己籌集。


暖心人社


以前農民不緊緊交公糧的,還要交農業稅,有按人口數量交的勞力稅,教育稅,種點或養點別的東西還要教特種養殖稅,一年到頭,去除成本,農民剩不了幾個錢,碰到差的年份,更苦。物價飛漲了這麼些年,糧食價格一直不漲。中國最鞠躬盡瘁的職業就是農民,沒有之一。抗戰時期,支持革命,新中國建設時期,勒緊褲腰帶支持國家建設,改革開放了,經濟發展了,所有物品都在漲價,就農產品價格不見漲,最近幾年,農民自己交一部分,國家補貼一部分,能拿到一些養老金了,很多農民都很高心,這是中國5000年曆史上不成有過的事情,但仔細想想,那些錢在物價高漲的當下,能幹些什麼呢?農民最怕生病,可以一夜返貧,醫保報銷比例超低,限制條件多。善待那些還願意種地的農民吧,都已經60歲往上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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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農民不僅交公糧,還要交稅,還有義務公,無償挖河修路等等,在前幾十年有人民教育人民辦,人民電力人民辦,人民道路人民辦,……什麼事情人民都掏錢,他任勞任怨,無私奉獻。現在國家正在改善農民現狀,也盡力提高他們的養老待遇,應儘早儘快。


臨溪


老農民交的公糧是一方面,還有每年的義務工扒河建庫修路都是無償免費的,也應該一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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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回答這樣的問題,感覺很心酸。農民付出實在是太多了,特別是上世紀,50年前後出生的,他們經歷的苦難太多了,沒有過幾天好日子。他們這代人,艱苦撲素,勤於奉獻,為國家做出了突出貢獻。他們把好的糧食交給國家,支援國家建設,自己過得緊衣縮食的生活。今天大家還在討論交公糧,應不應該給開養老金?這還用討論嗎?現在我們的國家富強了,不應該忘記曾經対國家的發展,立下汗馬功勞的農民,給開退休金,叫他們安度晚年,這不是應該的嗎?在正常不過的事嗎?所幸,國家也看到了這種現狀,現在正在河南安陽進行試點,到退休年齡的農民每月開400元。在不久的將來,就會鋪開,請大家耐心等待吧。我是鄉村人家樂我是農民,為農民發聲,是我的責任和義務,請大家關注我!





鄉村人家樂


取消農業稅以前,交公糧能否視作農民所繳納的養老金,這個提法使鄙人茅塞頓開,就來說說我的看法吧。

從建國初期到改革開放以前這一段時間內,無論是從初級社到高級社,再到人民公社,我國的農民都是以小集體到大集體經營生產的方式進行農業生產的,由此可以把它看成是農莊式的產業工人。

在這一時期內參加集體勞動的農民,不僅要向國家繳納國稅,還要交公糧。在國家制定的價格下,上繳派購糧和賣餘糧。這些額外的糧食收購,實際上就是為了解決其它產業以外人員的口糧。就相當於農業是各行各業的供給大單位,也是履行著總後勤部門的職責。

他們參加的是集體勞作,每年還要向村級交提留款,作為村級單位的積累。統一出工時間和收工時間,這跟工人統一上班時間和下班時間是一樣的制度。工人上班拿工資有工資制度,農民出工拿工分有工分制度,工分兌現人民幣就相當於是農民的工資收入。

把這一時期的農民視為農業性產業工人,視為他們繳納了養老金,來折算他們的工齡。無論從制度上還是性質上,都是合情合理的。

我們黨和國家現在正在積極的考慮和不斷加大力度來改善農民的生活條件,提高農民的幸福指數是當前我國對農村工作的重點。有一點我們一定要堅信,國家一定會把農民的生活問題處理好的。


老蔣閒言


現在60歲到70歲的農村老年人,在改革開放前都是農村集體經濟時期勞動的壯勞力,只是國家對這部分人的分工不同罷了,沒改革開放的時候都是為國家在做貢獻。進了工廠上班的好多人,60年災年又都響應國家號召又回農村種地,養活城裡人。城裡人上班掙的是工資,農村種地的農民掙的是工分,好一點的地方,壯老力十分工,三五毛錢,差的幾分錢。在農村種地的農民按國家規定留下360斤,帶皮的雜糧次糧自已吃以外,全部上交公糧,有時候年

景不好糧食歉收,自己吃的糧食都不夠,但是上交的公糧不能少,歉收明年補交。城裡人每個月26斤,30斤糧那是米和麵,和農村人帶皮的360斤不一樣啊,我今年62歲,餓肚子不說我吃過榆樹皮磨的面,我記的八歲的時候才吃過白麵饅頭。75年參加工作,現在退休金3400,所以我知道農村六七十歲的這茬人,吃過很多的苦,每年義務給國家修水利,,修農田,修鐵路,修機場,給吃飯,可是沒有工錢,每年要求出一定天數的義務工,所以國家應該給這部分人享受一定的養老政策。他們是為國家做過貢獻,吃過苦,承受過災難的人。


三國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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