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陝西一裝滿橘子的貨車發生事故,橘子遭村民哄搶,這一行爲構成搶劫罪嗎?你怎麼看?

生活科創


你好!

這個新聞我看了!貨主8萬塊錢的桔子,怕當誤時間桔子會腐爛,所以原地賤賣,後來人越來越多,場面失控,便遭到了哄搶,最後8萬塊錢的貨物,只賣到了9000塊錢!說實話,非常鄙視👎這樣的行為!


貨主已經遭難了,那些哄搶的人還如此昧著良心,落井下石,實在讓人痛心疾首!為何屢屢出現這樣的事件?歸根其因,還是人性的自私與貪婪!相信很多人都知道,這樣哄搶的行為肯定不對,也是違法的!但是看見大家都在搶,自己也加入了,抱著法不責眾的僥倖心理違法犯罪!既然違法犯罪就不應該心存僥倖,觸碰法律跟道德的底線!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明確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對於車禍現場出現的哄搶行為,哄搶人要承擔返還財產或者賠償損失的民事侵權責任!

所以做人一定要站著直,行的正!像這種有損道德又違法的事情,一定不要心存僥倖,做個堂堂真真中國人!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想了解更多資訊,可以關注下我,謝謝!


水果不甜不要錢


看到司機王愛軍欲哭無淚的樣子,我打心眼裡希望那些哄搶橘子的人受到法律制裁。難道頂著“法不責眾”四個字真的可以為所欲為嗎?



村民哄搶橘子的行為構成搶劫罪嗎?

首先要說明的是,這種行為不屬於搶劫罪,因為搶劫罪還有一個要件就是使用暴力或者威脅等手段搶走財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 搶劫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

在該事件中司機王愛軍雖然貨物被村民哄搶,但並沒有遭受暴力威脅,所以那些村民不適用搶劫罪。

王愛軍價值8萬元的貨物最終只收到了9000元,可謂損失慘重。在譴責那些哄搶橘子的村民之前,我還是想為那個買來紙筆幫王愛軍寫廣告牌的好心人,以及那些付錢買橘子的村民點贊,不能因為其他人的惡意行為而掩蓋了這部分村民的善意。

那麼對待那些哄搶橘子的村民難道就沒有制裁辦法了嗎?

有,但執行起來有一定難度。因為這些村民的行為已經屬於聚眾哄搶,而且他們的目的是非法佔有王愛軍的橘子。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條例,哄搶公私財物,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由於橘子價格較低,而且取證困難,很難把當時參加哄搶的村民都依法拘留。

當然,可以重點找出帶頭哄搶的人,根據《刑法》相關規定,對於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帶頭哄搶者,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這件事一開始是被好心的村民主導的,他們本來是付錢幫司機銷貨物的。可惜後來有人帶頭哄搶,才有了“破窗效應”,導致後面陸續有村民跟風哄搶。所以,個人認為應該先把帶頭哄搶的人依法拘留,讓他們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以警示後來者。

像這種哄搶行為並不是個例,幾乎每次有大貨車側翻都會曝出類似的新聞。除了部分村民素質有問題,更重要的還是他們沒有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在這個問題上,說服教育是不管用的,只有落到實處的處罰才能讓他們長記性。

那麼新的問題來了,大家認為該用什麼樣的辦法才能真正讓他們長記性呢?


夜雨如書


這件事情,如果說全部搶劫罪也許不符合,應該把領頭的那幾個給按照搶劫罪給法辦了,其他的按照搶奪和哄搶罪,給治安拘留了。

一車價值8萬塊錢的橘子,在發生事故之後,加上橘子有碰撞的情況。貨主決定就此賤賣,把損失降到最低!

但是有那麼幾十個人,卻帶著孩子一起扒車,如同自己家橘子堆一樣。肆意妄為趴車,哄搶,搶奪。拿起成件的橘子扛起來就往回走,還有一些人拿著編織袋,蹲在地上挑選未受損的橘子。場面好不熱鬧,直到民警趕來,在民警的阻攔和勸解之下,方才罷手!

一車價值8萬多的橘子,最後賣到手只有9000多塊錢。

這是什麼樣的人性造成這樣的事情發生的呢?其實就是人性的自私和貪婪。

搶橘子這不是第一次,搶蘋果也不止一次了。

“法不責眾”,這是一個讓人無奈又痛恨的四個字,就是因為這四個字。讓一些人變得肆無忌憚,良知喪失殆盡。

其實“勞動教養”被取消,真的很不好。這些人就該被送去勞動教養了。

不要說什麼他們不懂法,也不要說什麼他們是法盲。他們為什麼會這麼幹,因為他們窮,他們為什麼窮,因為他們好吃懶做。

最讓我生氣的是,他們扒上直接拆解苫布的繩子,和打開車幫子的動作和行為。如果是車子側翻了,橘子全部散落在地了。這另當別論了,但是他們這就是赤裸裸的搶劫啊!

窮山惡水出刁民啊。

所以,本人在這裡祝願他們在窮幾輩子!





陝西憨厚娃


大家都是生在新中國,長在紅旗下的,出現搶橘子事件後,漢中人民義憤填膺。認為警方應該介入調查,為貨主追回損失。可是有些壞人卻頤指氣使,煽風點火,借題發揮,借這件事辱罵漢中市乃至全陝西省人民,是可忍孰不可忍。你們這些現在站在幹岸上的人都那麼幹淨嗎?其實這種事情出現在你們家鄉的時候你們更壞。還張口閉口說什麼窮山惡水出刁民,都是中國的地方,怎麼叫窮山惡水了?江浙滬廣號稱是中國最發達的地方,可是這些刁民搶東西的時候更狠,警察都制止不住。刁民是古代反動官府辱罵老百姓的用詞,大家都是老百姓,你們憑什麼罵漢中人民是刁民?你們是個什麼高貴人?你敢到漢中來辱罵漢中人民嗎?你比崑山肥腸龍如何?👎👎👎











大秦摯愛詠春


在刑法上,構不成搶劫罪、搶奪罪、聚眾哄搶罪。只能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來處理。

搶劫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 搶劫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所謂暴力,是指行為人對被害人的身體實行打擊或者強制。這裡沒有身體上的暴力,所以不構成搶劫罪。

搶奪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乘人不備,公開奪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要求數額較大,這裡明顯達不到金額要求。

聚眾哄搶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條規定,聚眾哄搶罪是指,糾集多人,實施哄搶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行為

,即聚眾哄搶罪。1、必須達到數額較大;2、必須有情節嚴重的行為;3、必須是哄搶的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的人。

這裡也不符合要求。

所以只能套用《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問題來了法律是完全符合的。執法情況如何?公安是否會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村民進行行政拘留?

1、民眾普遍存在法不責眾的錯誤認識。殊不知存在共同犯罪和主犯、從犯。

2、執法機關因執法成本等因素考慮而選擇性執法。舉個不恰當的栗子,前端時間老外掉了自行車,警察叔叔馬上行動,沒多久找回來。反觀我們自己掉了呢。警察叔叔是有能力去處理這類事情,只是他也會衡量,畢竟警察事情確實多。回到題目中找到第一個哄搶的人難嗎?我猜應該不難,

附近有沒監控?附近有目擊證人?認真的處理過1個案件當作典型,我相信效果會好很多。

3、不要有地域黑,不要說窮山惡水出刁民。這類哄搶事件在包郵區也沒少發生。前幾個月上海迪斯尼還出了個哄搶氣球的事件。缺乏對法律的敬畏之心,普法之路任重而道遠。也缺乏對人性的尊重,勿意惡小而為之,特別是想不通帶著孩子來哄搶的,是想炫耀爸爸多能幹嗎?


行粥


這和我們銅川人的素質差太遠了,我們銅川那年外地車翻車,村民都是主動和交警一齊幫司機的


宋三姐


對於哄搶者應該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素質底下就不說了,人家出了車禍你還去趁火打劫是不是有點太過分了?如果是國家的菸草車呢?你去動動試試?


蓯蘣鎧


責不罰眾要改改了,像這種行為就可以定搶劫罪,沒一點同情心,趁人之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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