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存款由3萬5千,變成3萬。帳目平,監控失效,儲戶沒取那5千。該怎麼辦?

永久的太陽



這種事情看起來簡單,實際案情卻比較複雜,不能僅憑一方之辭就可以判定誰對誰錯的。無論雙方調解還是法院起訴,都得有充分證據支持。

首先,定期存款分為存單、一本通和銀行卡三種形式。其中存單和一本通在到期之前,存款人可以提前部分支取,而銀行卡則不行,必須先全部轉為活期支取。因此,初步判定該定期存款是存單或一本通,而不是銀行卡定期,為分析縮小了範圍。


其次,存單和一本通定期只能到櫃檯人工支取,自助設備無法支取。那麼,通過人工辦理的業務,流程的監督就不僅僅是監控設備了,還有紙質憑證。因此,本案中,銀行方監控是否過期失效已沒有那麼重要,而且從技術上講監控確實也無法做到與存期匹配,銀行並無雲盤存儲設備存儲海量視頻數據。從理論上講三個月內客戶無異議的,出現糾紛的概率已經極低,銀行是這樣想也是這樣做的,並符合監管要求。

重點來了。出現3.5萬定期最後變成3萬,無非兩種情況,一是存入時,客戶現金或轉賬存入3.5,而過後發現存單或一本通實際打印數額為3萬;二是,實際存入與打印數額一致,但中途被支取5000。

先說第一種情況。櫃檯流程:櫃員收現3.5萬,清點後應與客戶口頭核實,繼而打印存款憑條請客戶核實並簽字確認,最後才是打印正式存單或一本通。當然第一步流程因為是雙方口頭核實,需要視頻監控支持,但是第二步確認簽字是白紙黑字,並不需要監控佐證,後臺檔案室長期保管,隨時可以調閱或複印。不論責任在誰,這證據絕對重要。



第二種情況解析。定期存款提前部分支取,如果是他人代理支取,首先需要存款人、代理人身份證原件,有密碼的還需要密碼,而且同樣有代理人簽字的紙質取款憑證留檔備查。代理人哪裡來的存款人身份證原件、密碼和簽字?查查不就非常清楚了。如果取款時銀行沒有切實履行核實存款人身份證原件和密碼,那銀行違規,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當然,出現此類問題除了人為因素外,也不排除非人為系統原因,但是道理是相通的,重點是存款或取款時的確認簽字憑證,它具備約束雙方的合同效力,依法受到保護。是雙方調解,還是法院起訴?這是關鍵證據,你問銀行看了嗎?


龍門山財經


銀行監控按照要求最多保存三個月(90天)如果定期存款少了,監控沒有了,儲戶沒有取款,帳實相符,結論要麼就是代理人取走了5000元,要麼就是存款時只存了30000元。既然沒有監控查詢,只能通過兩種方式求證了:

一是調閱當天傳票。要求銀行工作人員找出辦理定期存款的那天傳票,查閱存款人當天存款金額到底是35000元還是30000元,如果確實是當時存入了30000元,那就沒的說了,如果傳票顯示35000元,再看系統流水 。



二是通過銀行業務系統查詢該筆賬戶流水。要求櫃員根據定期存款的賬號查詢該筆存款流水,中間有沒有提前支取過,如果有的話,再找提前支取的那天傳票,看一下是不是本人還是代理人提前取走了部分資金。

有一種情況是不可能出現的:存款人存了35000元,中間沒有人提取,也沒有存錯錢,餘額只剩30000元,5000元不翼而飛了。即使內部人員作祟也有流水體現,不可能平白無故地憑空消失了5000元錢的。


還有一種情況可能是存款時櫃員故意打錯憑條,存成30000元,客戶也是粗心,沒有看出來,隨意地簽字確認了。下午結賬時候為了帳實相符,櫃員自己悄悄地收起來了多餘的5000元錢。


財富公元


首先分是存了35000,然後中途取了5000,還是35000只存了30000。第一種調閱取錢領證,核對字跡或是否為代理,第二種沒辦法,因為無法確認出錯方在那邊,只能打官司看怎麼判決。


愛你192953876


謝謝定期存款3萬5仟變成3萬,銀行監控失效且儲戶從未取5仟。儲戶可上法院告該銀工作失職:監控為什麼會失效,未經儲戶簽名取錢怎麼會少5仠元。


鼕鼕140540769


你是假設事件搞輿情吧?從存摺的記錄清單怎麼看不出存3萬5最後變成3萬的。你是專門製造社會矛盾的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