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的太阳
这种事情看起来简单,实际案情却比较复杂,不能仅凭一方之辞就可以判定谁对谁错的。无论双方调解还是法院起诉,都得有充分证据支持。
首先,定期存款分为存单、一本通和银行卡三种形式。其中存单和一本通在到期之前,存款人可以提前部分支取,而银行卡则不行,必须先全部转为活期支取。因此,初步判定该定期存款是存单或一本通,而不是银行卡定期,为分析缩小了范围。
其次,存单和一本通定期只能到柜台人工支取,自助设备无法支取。那么,通过人工办理的业务,流程的监督就不仅仅是监控设备了,还有纸质凭证。因此,本案中,银行方监控是否过期失效已没有那么重要,而且从技术上讲监控确实也无法做到与存期匹配,银行并无云盘存储设备存储海量视频数据。从理论上讲三个月内客户无异议的,出现纠纷的概率已经极低,银行是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并符合监管要求。
重点来了。出现3.5万定期最后变成3万,无非两种情况,一是存入时,客户现金或转账存入3.5,而过后发现存单或一本通实际打印数额为3万;二是,实际存入与打印数额一致,但中途被支取5000。
先说第一种情况。柜台流程:柜员收现3.5万,清点后应与客户口头核实,继而打印存款凭条请客户核实并签字确认,最后才是打印正式存单或一本通。当然第一步流程因为是双方口头核实,需要视频监控支持,但是第二步确认签字是白纸黑字,并不需要监控佐证,后台档案室长期保管,随时可以调阅或复印。不论责任在谁,这证据绝对重要。
第二种情况解析。定期存款提前部分支取,如果是他人代理支取,首先需要存款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有密码的还需要密码,而且同样有代理人签字的纸质取款凭证留档备查。代理人哪里来的存款人身份证原件、密码和签字?查查不就非常清楚了。如果取款时银行没有切实履行核实存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密码,那银行违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当然,出现此类问题除了人为因素外,也不排除非人为系统原因,但是道理是相通的,重点是存款或取款时的确认签字凭证,它具备约束双方的合同效力,依法受到保护。是双方调解,还是法院起诉?这是关键证据,你问银行看了吗?
龙门山财经
银行监控按照要求最多保存三个月(90天)如果定期存款少了,监控没有了,储户没有取款,帐实相符,结论要么就是代理人取走了5000元,要么就是存款时只存了30000元。既然没有监控查询,只能通过两种方式求证了:
一是调阅当天传票。要求银行工作人员找出办理定期存款的那天传票,查阅存款人当天存款金额到底是35000元还是30000元,如果确实是当时存入了30000元,那就没的说了,如果传票显示35000元,再看系统流水 。
二是通过银行业务系统查询该笔账户流水。要求柜员根据定期存款的账号查询该笔存款流水,中间有没有提前支取过,如果有的话,再找提前支取的那天传票,看一下是不是本人还是代理人提前取走了部分资金。
有一种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存款人存了35000元,中间没有人提取,也没有存错钱,余额只剩30000元,5000元不翼而飞了。即使内部人员作祟也有流水体现,不可能平白无故地凭空消失了5000元钱的。
还有一种情况可能是存款时柜员故意打错凭条,存成30000元,客户也是粗心,没有看出来,随意地签字确认了。下午结账时候为了帐实相符,柜员自己悄悄地收起来了多余的5000元钱。
财富公元
首先分是存了35000,然后中途取了5000,还是35000只存了30000。第一种调阅取钱领证,核对字迹或是否为代理,第二种没办法,因为无法确认出错方在那边,只能打官司看怎么判决。
爱你192953876
谢谢定期存款3万5仟变成3万,银行监控失效且储户从未取5仟。储户可上法院告该银工作失职:监控为什么会失效,未经储户签名取钱怎么会少5仠元。
冬冬140540769
你是假设事件搞舆情吧?从存折的记录清单怎么看不出存3万5最后变成3万的。你是专门制造社会矛盾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