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偷東西給屋主發現,一急之下從三樓跳下至多發骨折,屋主要負責任嗎?

風清楊295


同事家進了賊,被屋主人發現,小偷急了,從三樓跳下去,導致雙跟骨粉碎性骨折,右肩關節脫位,左腕多處骨折。報警後,警察要求屋主墊付醫療檢查費用,否則,發生一切後果由房主負責。這是哪來的規矩,法律法規哪一條寫明瞭小偷受傷害被盜者要賠償。這不是明擺著承認小偷這職業的合法性,而鼓勵小偷去大膽的偷東西。

小偷入室盜竊是屬於不正當得利,是主動去做犯法犯罪的事情。保證家庭財產不受損失,這是每個公民正當合法的權利。小偷怕被追責,從三樓的窗口跳下去,這是逃避法律責任的行為。我認為只要被盜的主人沒有把他推出窗外,就不造成故意損害他人的任何不妥行為,就不應該為小偷墊付醫療費用和檢查費用,不賠償小偷,這才是正當合法的。

從整個事件發生,我認為,去偷人家的東西,不會總那麼僥倖成功的。想靠不勞而獲,違法亂紀來維持自己的生計,總有一天會遇上正義之神來結束你的罪孽。這就是善惡終有報,作惡多端必自斃。

堅決支持房主不為小偷墊付醫療和檢查費用,堅決支持房主拿起法律的武器來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只有法律才能還給房主一個公道。


老蔣閒言


這是個很讓人氣憤的問題。就如同崑山反殺案。小偷進屋偷盜目的是偷盜,我沒有開慈善機構,也沒有請他來偷我的東西。不管他從幾層樓摔下去摔死都和我無關。屋主也不用害怕報警。自身都不會維護自己的財產安全,那不是縱容了小偷毛賊的惡意。

如同前段時間,老公一同事在沒有告之的情況下偷拿了他的三輪車衝電器,發現後討要多次都被搪塞了,我是直性子微信討要,對方仍耍賴並惡語相向“怎麼著我不還你還想打我嗎”當時就氣急回道“小偷偷東西不犯法,打人是犯法的”

毛賊摔下去傷了。力所能及我可以“墊付”醫藥費。但請記住是“墊付”。無辜百姓不可能為了一個毛賊砸鍋賣鐵毀了自己的家庭。社會也不能助長婪、惡、嫖、賭、偷、盜、賊!


楠宮冰鱘


小偷被屋主發現,然後一著急直接從三樓跳下,結果多處出現骨折,這種情況下屋主需要擔責嗎?回答是肯定的:“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我們先看下事件介紹:

我們從下面幾點就可以充分證明與屋主沒有任何關係,也無需承擔責任。

第一,小偷入室盜竊,本就是正在違法進行中,對於正在作案的人,法律本就應該對正在犯罪中的人,判其不享有人權,除了認罪伏法或無還手能力恢復人權,就連逃跑都應歸為逃避法律追究的行為,一樣不享有人權。所以,逃跑的竊賊摔傷,不應由屋主負責。


第二,屋主只是發現小偷,既沒逼迫他跳樓,也沒有出手使其逃跑,所以與屋主無關,而小偷屬於成年人了,對於跳窗他是可以意識到危險性的,所以與他人無關。

第三,我認為事件中讓戶主先掏錢救助,還是有些欠妥的,必定是兩個對立的關係,所以不應該讓戶主先墊錢。甚至警察同志也應該負責要回前期墊款。

所以這種案例毫無疑問:“不要去管它”,因為你的善舉可能會變成訛上你,這個小偷本就是應該由自己或家人來救自己,因為小偷自己的事,而怪其他人本就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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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我得福


小偷被屋主發現,然後一著急直接從三樓跳下,結果多處出現骨折,這種情況下屋主需要擔責嗎?回答是否定的:“屋主要承擔70%責任!”理由一是屋主沒有懸掛危險告示牌,使小偷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跳樓負傷;二是屋主沒有在三樓安裝足以防止小偷跳樓的防護欄;三是屋主沒有及時報警後再驚動小偷,沒能使警方在樓下安置防護墊……這些都是屋主致使小偷跳樓骨折的直接原因,屋子對小偷跳樓骨折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手機用戶21689416348


只有在中國這些弱智的問題才會被天天提出來,估計國外的人看到這種問題,心裡會想,這特麼是一群神經病吧,智障兒童吧,這不是辱華,這是事實。這種問題為什麼天天被拿出來說,說明社會的行為已經在慢慢畸形了,還有人意識不到問題的嚴重性,悲哀


大大黃6


小偷又叫“樑上君子”,東漢桓帝時,陳寔免官回鄉,有一次小偷到他家偷東西,躲在房樑上被他發現了。陳寔故意把兒子們都叫來,嚴肅地教導他們:“人不可不自勉,壞人不是生下就是壞人,壞習慣時間長了,就成了這樣,象樑上這位君子就是這樣。”小偷聽了趕緊跳下來磕頭求饒。

要按陳寔的做法,這位房主也要裝作沒發現小偷才好,然後守住窗口,防止小偷下跳,打個110報警,讓警察趕到,然後,擺好酒杯,炒一碟花生米,叫小偷“朋友,出來吧,還有二兩,來喝一杯。”這樣就不會發生小偷跳三樓,摔傷住院讓事主拿幾千元的事了。

自媒體出現以來,每天都在演荒涎劇。剛剛答完“公交車老人因不讓座打人,自己倒地死亡,該不該賠”,就來答“小偷跳樓摔傷,住院先墊幾千塊醫療費”,不知是真有其事還是假有其事?反正怪事年年有。小偷跌傷該不該賠,我以為不該賠,這叫咎由自取,自作自受。

但,小偷雖壞,罪不至死,既然罪不至死,人道主義救助還是要給他的。當然這應當由社會救助部門來做。有時可能來不及需要暫時墊付,但終久這個錢應當小偷的家人來出,沒家人則有社會救濟。無論怎麼樣也得讓小偷到醫院接受治療,不能象瑞典那樣,把人丟到墳地裡。希望小偷能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天太2


我覺得要負責,法律也要負責,為什麼不讓人家偷?偷也是一種職業,沒有這個職業還要警察干嘛?那家人不讓他偷,法律也不容許他偷,才讓他害怕跳樓的。還有,他的父母也要負責,為什麼不給他錢花,讓他去以偷為生,沒錢養就不要生他,上帝更要負責,既然讓他投胎世上,為什麼不給他提供免費的生活享樂呢?唯一不用負責的就是他自己,他死了就一了百了。哈哈😄😀😀😀😀!


芬芳玉蘭1


一般情況下不需要。因為如果小偷是在有所選擇的前提下自己選擇跳的,性質類似於自殺,原則上與他人無關,比如說很多人到樓頂跳樓自殺,但是從來沒有人說要去找這棟樓的業主負責任的,因為,跳樓絕對不是他唯一的選擇。因此,如果是這種情況,屋主就不用負任何責任。

注意,這裡的責任,既包括不負刑事責任,也包括不負民事責任,包括賠償任何醫療費和檢查費。本來小偷入室盜竊,就是一種擅自闖入他人民宅的行為,其在被發現後,出於恐懼,選擇跳樓,是完全超出了日常生活的常識。

什麼情況下需要負責?

但是,如果是屋主發現了小偷,然後把他逼到了窗戶口,逼他跳下樓,那屋主就要負責任,甚至可能要負刑事責任。


金融犯罪刑事辯護曾傑


我只想問,此屋主他當時是從窗臺上把小偷用力推下去的麼?好像不是,題中有說明:是小偷從三樓窗戶跳下來。

如果要屋主負責任,那也是因為他家門窗沒關鎖好(或說太不牢固),讓小偷進出自如,有“失察”之過——如此粗心大意,今天不是這小偷來,明天也會有那小偷光顧。

真正要負責任的,首先是開發商。為什麼樓下沒放海綿墊?至少要建個沙坑,或草地什麼的,減少小偷摔成骨折或傷亡機率。

其次是小區的保安也要負責任(如果是小區,又有保安的話),道理大家應該都懂。

當然,小偷的父母也多少要負點責任吧?此樑上君子是得到了真傳還是自學成才的?

如果真要屋主負責任的話,倒不如說那屋主應該付點感謝費給該小偷,感謝他“沒摔死”。

大家怎麼看?


種金易


肯定要負責任,你家住的太高了,怎麼不住一樓,開發商也有責任,誰讓你把樓蓋那麼高,你不知道小偷偷東西不方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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