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過「魚水之歡」的男女朋友,分手後還能做朋友嗎?

茳J魚兒的淡淡心事


兩個字:不能。

說能做的,那都是騙人的,或者說,還想繼續消費那段感情,真正相愛過的情侶,一旦分手,是不會再聯繫,果斷刪除所有的聯繫方式,讓彼此相忘於江湖。尤其是發生過實質關係的人,更不會再有往來,他們會嚴格執行:做不成情侶,那就變成陌路人吧,絕對不會再有來往。

即便你們是和平分手,同樣也不會再有往來,更不存在所謂的朋友,大家其實可以看下身邊的人,還有幾個跟前任一直在做朋友的?非常少,即便有,且密切往來,我覺得,要麼他們屬於極品類,可以做到把過去那段感情徹底忘記、放下,做到心無旁鷺,要麼就是在感情方面還在糾纏不清,打著朋友的幌子,打著“做不成戀人,可以做朋友”的幌子,繼續消費那段感情,僅此而已。


無論是沒有發生關係(提問所說“魚水之歡”)的情侶,還是已經發生了實質關係的情侶,一旦分手(哪怕是和平分手),都不能再做朋友,我之所以這樣說,原因如下:

1、做朋友,會勾起回憶,做不到徹底放下心來做朋友。可以說,兩個人一旦投入真感情,付出真情,尤其是發生關係後,就不再是朋友,有肌膚之親之人,是戀人、是情侶,是人生的精神和肉體的伴侶。如果分手後,帶來的是傷痛、悔恨,是絕望,是心靈的傷痛,你覺得兩個人都受到心靈傷痛的人,還能微笑地、放下心理的感情去談友情、交朋友嗎?何況,兩個人即便在一起的時候,聊天中,不可能避開以往美好回憶,加深彼此的傷痛,時間久了,就容易出問題。


2、朋友前提是“純潔友情”。友誼必須是純真的,男女之間的友誼,必須在心靈方面是乾淨的,沒有任何個人感情參雜在裡面,但做過情侶、發生過關係的人,是不可能做到這種“純潔”,沒有過純潔,又如何能恢復到純潔呢?

3、做朋友,很容易做著做著,又做回以前的關係。很多人,起初,也許確實是做朋友呢,戀人做不成為,做朋友吧,但相處時間長了,就容易變味,因為彼此都放不下那段感情,或者能放下,已經放下,但繼續交往時,會重拾那段感情,傳說中的舊情復發,做著做著朋友,就變成了破鏡重圓,恢復戀人關係了。



4、繼續消費以前感情。既然大多數做不到徹底放下那段感情,做不到心靜如水,如果繼續做所謂的朋友,內心來說,是想繼續消費那段感情,僅此而已,沒有其他解釋。


5、會讓現在男友或者女友不高興。如果你們有了男女朋友,再繼續跟前任聯繫,不僅對現在男女朋友不公,也會讓他們吃醋,不高興,影響現在的感情,如此,傷人傷己,與其如此,還不如徹底放棄,專心經營如今的感情,且行且珍惜吧。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其實看男女雙方的心態吧

在學校的時候有一次聽室友講到這樣一個事情:他大二下半年帶著女朋友出去開房,結果在前臺看到前任和她男朋友也去了,兩個人很默契的當做不認識對方,可是更意外的是他女朋友和前任現在的男朋友居然是同班同學,這兩個人先聊起來了。因為四個人都玩遊戲,後來一塊開黑,有空還座一起吃飯。心態這麼好的人還是比較少的,我們更多時候瞭解到的都是“分手之後就是仇人”起碼也是陌路了。


其實不管最後能不能走到一塊,在一起的時候終歸是快樂的,沒有必要說分手之後就是徹徹底底了,做個朋友還是可以的,畢竟這樣的朋友可能是最瞭解你的人,把心放寬,分手也給自己留一點餘地,畢竟世界那麼小,你的下一任可能也是她圈子裡的人,做的太決絕難保背後不被人拆臺喲!


喜牧龍智能門窗


這要看他們因為什麼而戀愛的啦,分手後還能不能做朋友,這得看兩人有沒有因為戀情的破裂而產生了不可逆轉的矛盾。有一些和平分手的男女朋友,最後做成了朋友,有的還成了固定的炮臺呢。

我身邊有這樣一件事,那對男女是在廠裡幹活認識的,兩個人在一起很長時間了,魚水之歡雲雨之夜,那肯定是經歷過的了。但女方的家長不同意他們在一起,最後他們分手了。女孩的家長還不放心,然後就把女孩帶回來,找個人安排給嫁了。

後來呢,那個男的還過來找她呢,她也出去了,當然了,這都是揹著她老公的。所以,我想問問,這種關係,還屬於朋友嗎?女的雖然和他分手了,但心還是在他那裡的啊,女的雖然後來又結了婚,但很明顯,她不愛她嫁的那個男的啊,這種關係,又作何解釋呢?算是炮臺吧。

能不能還做朋友,這得看你們是怎麼分的,以及又是做哪種朋友了,覺得我說的對的,還請鼓勵一下。


小幸福的萌萌雷


兩個有過魚水之歡的人分開後還能做朋友嗎?如果對於兩個當事人來說,只要是和平分手且沒有太大的矛盾,肯定是能的。畢竟兩個人曾經關係不一般,互相瞭解,作為朋友更能互相幫助與扶持!

這曾經關係不一般的兩個人,對彼此的身體都十分熟悉,而且已經發生過性關係!這樣的兩個人若還是朋友,僅憑一個眼神就能產生默契。如果兩人仍藕斷絲連,輕易之間就會發生性關係!這樣對現在的戀人以及以後的配偶都形成了很大的壓力,沒有會心甘情願被綠。

這樣的關係已經不適合做朋友。曾經的情人變成了別人的伴侶,看到他們卿卿我我肯定會心生醋意,有了醋意就會暗自生氣或心生妒意,這樣的結果無非有兩種要麼悲傷離開,要麼舊情復燃重溫舊夢!

既然曾經發生過性關係,就不再適合做朋友,註定將是熟悉的陌生人!愛,請深愛!若不愛,趁早離開,免得誤人誤己徒增煩惱!





隨心所欲127929471


一般都不好意思在交往了,很多人選擇離開,更多的會選擇再也不要見面,心裡始終會有個結,感覺對不起對方,因為沒有結果,但也有無所謂的,還和以前一樣,但總的來說還是挺彆扭的。

我希望儘量做藍顏知己,儘量不要發生關係,一旦發生關係兩個人都會後悔,很多時候一定要頭腦清醒,並非兩個人在一起時間久了就會發生關係,如果你把對方當做妹妹或者哥哥一輩子都不會,你始終認為是親情,你絕對不會越雷池半步,很多時候就是因為各自心術不正造成的。

藍顏知己可以相互傾訴衷腸,無話不談,裡面更多是親情友情,絕對沒有愛情,這才是最好的朋友,很多人目的不純潔,就是想佔有,現在看看同學聚會,只要聚完就會很多離婚的,很多人就是本著玩弄去的,心裡不純潔。

我有幾個異性朋友玩的很好,我把她們當妹妹看待了,一輩子也不會發生事情,她們也把我當哥哥了,我們相安無事,多少年了,我們感情更深,我們無話不談,即使找對象也和我商量一下,我幫她們參謀,我們才可以稱之為朋友。

現在一夜情的比比皆是,他們毫無目的就是玩玩,其實有什麼意思呢?這種人一點責任感沒有,都有孩子了你怎麼對得起孩子老婆,這些人大部分過後都有負罪感,還長時間忐忑不安,惶惶不可終日,心裡壓力特別大,一般都會選擇再也不見。

做人起碼的品德要有,切不可不負責任,我給我弟弟介紹一個女朋友,兩個人在一起一個禮拜一點事情沒有發生,在一個房間住,大家信嗎?這是真的,最後的弟弟說絕對不會的,咱要對人家負責不能圖一時之快,我弟弟絕對是負責任的人,現在結婚生子了,人啊就得這樣既然做了就要負責。


大海傳媒


我最近就遇到這樣的事情,兩年前我們一起戀愛,相處了11個月後因為我和前女友保持朋友關係,她選擇離開了我,我當時認為她不愛我,我也不夠愛她,結果過去兩年了,我們一直在一個單位上班,很少聯繫,她最近告訴我她有男朋友了,我當時很心塞,腦袋像炸了樣,我們有時候還是會出去逛街吃飯,牽手,僅此而已,她也很樂意接受我的幫助和金錢。我發現比以前還愛她,可是她只和我保持好朋友關係。我們也無法再回到一起,她也很喜歡現在的男朋友。這樣的關係我感覺好累……


冬天22164742


不請自來,我來回答一下你的問題。發生過性關係的男女朋友,照樣可以做朋友。而且這樣的朋友你一般的朋友關係還會更好,更密切。

1,喜歡一個人不一定就要和對方結婚,男女之間的關係,有多種存在形式。可以是普通朋友,可以是生活上的至交,也可以是靈魂伴侶,還可以是紅顏知己。

2,男女朋友以及夫妻感情,這個是異性的感情常態。兩個人在一起久了總是會有膩煩的一天。而且這樣的兩種關係,各自對雙方的要求都很高很嚴苛。比如戀愛結婚,雙方都必須對對方忠誠,但是朋友關係就不會有這個要求了。大家誰都是自由人。

3,發生關係後的朋友,哪怕只是曾經有過一次的魚水之歡,那對雙方而言都是一輩子的情意。在自己生活不如意的時候可以向對方傾訴,生活幸福的時候可以和對方分享自己的快樂。煩悶的時候還可以約會吃吃飯,聊聊天喝喝酒,解解悶。有些不想和老公或者老婆說的話就可以和這樣的異性朋友說。

所以總而言之,男女發生關係後照樣可以做好朋友的。


李小波談兩性


分手後做朋友也不是不可能,我和初戀就是這種情況,當時在高中,因為我的原因向他提的分手,我覺得對他很愧疚,但是他也沒有糾纏,就那樣接受了,後來我們就一直是挺好的朋友,到現在都是,不過我們是很純潔的戀愛關係,除了拉拉小手,沒有發生過別的。

怎麼說呢,分手後能不能做朋友主要還是看雙方是以什麼心態來面對彼此吧,如果雙方都是自願的,和平分手,好聚好散,做不成戀人,做朋友也未嘗不可,甚至還可能成為很好的或者很重要的朋友;如果一方選擇分手而另一方選擇成全的話,恐怕就沒法做朋友了,畢竟有一方難以放下,過多的接觸只會讓他(她)更放不開,更難以釋懷;而如果雙方因不和或者別的原因分開,不管雙方是基於什麼心態,在不會複合的前提下,恐怕都不會想要做朋友,甚至能做到老死不相往來。到這些事在沒有“魚水之歡”的前提下。

如果在有過這種經歷之後,分手了還能不能再做朋友可能確實是要因人而異,畢竟每個人對此的看法與態度不同,有的人認為成年人談戀愛,情到濃時**是很正常的事,在雙方無過錯的前提下,即使分手了也能夠比較坦然的接受,還能夠接受繼續做朋友。但有的人就覺得交往時有過那種經歷,分開後可能會比較難以啟齒或者羞於面對彼此,無法正視彼此,這就肯定做不了朋友啦,不過總的來說還是因人而異吧!



Queen180851669


有個典故是“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寫下了文王夢遇神女後的相思,卻最終無緣相見,便明白了一個道理:有了魚水之樂的兩個人,既然做不了夫妻,也難成為無慾無求的知己。

但凡有過恩愛,有過“魚水之樂”的兩個人都知道,是因為緣分,讓彼此走到一塊,是因為相愛的心跳,讓相互管不住自己,走進了亞當和夏娃的真愛,纏綿在了一起。

可愛沒褪卻,熱沒有降冷,兩個同居的男女,因了別的原因,悽悽慘慘慼戚,無法百年好合。

那種感情交織,心於心的無法割捨,彼此是對方的全世界,用什麼擔保,可以放下激情燃燒,走進單純的友誼,過上朋友的生活?

就算拋開兩個人的情感恩怨,那在別人的飛短流長中,不會引起誤會嗎?要是兩人各自成了家,還能放下曾經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的激情,那種愛的死去活來的真情嗎?

有些事,口種說放下了,未必就是真放下了,有些人,不是說忘記了,那就真忘記了。

想想,那種發生過“魚水之樂”的男女,曾經都是“以情交情,才配真情。以心交心,才配真心”的戀人,一旦真成了明友,在彼此有了煩心事,用酒澆愁愁更愁的傾訴下,難免死灰復燃,彼此衝進對方的懷抱。

那種光景,不是做為朋友的彼此的家庭,還有做為朋友的彼此,想看到的吧?再說,對雙方家庭造成的傷害,不是一句簡簡單單的朋友能說清楚的。

要是有過“魚水之樂”的男女,真的能做到無所不談,純潔友誼的朋友,還不如說是,為彼此找個情人做個代名詞。

所以說,有過“魚水之樂”的兩個人,不可能成為純友誼的朋友。


寫作情緣


既然不能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成為天涯陌路人。

1

真心喜歡過的女人,如果分手就沒辦法做朋友,再看幾眼還是想要擁有她的一切,男女擁有的就是擁抱對方的肉體。

激情過後就是暗淡,一個人與另個人分手唯一不缺的就是理由和藉口,最好的藉口就是我們不合適,待在一起不會給你帶來快樂和開心,我們還是做朋友吧,其實做朋友就是意味著路人。

可是彼此深愛過的人,怎麼才可以做朋友了?沒有辦法忘記你的容顏,你的氣息,沒有辦法忘記在一起的點點滴滴,沒有辦法看著你幸福,雖然電視裡面說,要祝福你幸福,可是沒有辦法再次祝福,沒有辦法看著你和別人親親吻吻。這樣我每一秒都會很痛苦,感覺到萬分沮喪,失去了你,從頭寧願不認識你,也不喜歡這樣的結局。

2

分手了,不管以前多麼的甜蜜,不管以前一起多溫馨,過去的就要翻篇了,沒有辦法退回去了,一切格式化了,沒有辦法在復原了,也沒有辦法在回來了,雙方鬆手了再很難牽手,鬆開手代表了一切丟了。

雖然不時能想起,但是絕對不會再聯繫,如果兩個人好,怎麼會分開了既然分開了,永不再回頭。

突然覺得:把自己的心情,分享給不懂的人......是一種自取其辱的孤獨~

雖然瞭解彼此的口味,品味甚至是體位,也知道了彼此深淺長短,可是有什麼用了?

都上過床了,還怎麼做朋友?

真正愛過的人,分手後只能是陌生人,沒辦法做朋友。如果分手後還能一起談心,還可以牽掛著對方,還可以相互思念,只不能啪啪,讓人感覺分手好像是雙方身體的原因,是不是很諷刺。

如果說分手後還能藕斷絲連,還能嗨一會,雙方不是正常的人,反正常人是理解不了的,好像輪迴的感覺,失去又回來,接著準備在失去,雙方相互蹂躪情感。

從一般朋友可以變成男女朋友,沒有辦法逆向從男女朋友再變回普通朋友。雙方知道的太多了,如果再回去做朋友,是很尷尬的,就像麵包很好吃,但是吃了消化後,再也不可能再吃一遍消化過的粑粑吧?

分手後就是徹徹底底乾乾淨淨的遠離對方,不要藕斷絲連,如果說分手後還可以做朋友,不如直接說「還能在床上做嗎?朋友。」

不管以前多麼親密,最後分手的一秒記憶只能藏在心中,永不相見。

互不打擾才對得起昔日的喜歡,才能對得起過往的甜蜜,才能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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