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職人員服刑出獄後該怎樣自己來繼續繳納養老保險這一塊?

不羈的風0615


2014年我們進行了養老金並軌制改革,在此之前公職人員並沒有像企業職工那樣繳納社保,而是直接有所在單位落實養老待遇;而在此之後公職人員也像企業職工那樣繳納社保了。因此,對於這個問題應當分情況討論。

雙軌制時期

如果該公職人員屬於雙軌制時期,沒有按月繳納社保,累計工齡也被稱之為“視同繳費年限”。由於他們的養老待遇由所在單位具體落實,那麼關於他們犯罪以後如何處理養老待遇問題,就應當參照《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根據有關規定,公職人員構成犯罪,那麼就會開除公職,視同繳費年限也直接清零。也就是說,該原公職人員刑滿釋放以後,就相當於沒有工齡的人,他只能從頭開始,另找一份工作從頭繳納社保。

並軌制時期

如果該公職人員屬於並軌制時期,所在單位按月繳納社保並在個人工資中扣除自己應繳的部分,那麼他在養老待遇方面和企業職工並無不同。
如果他構成犯罪被判刑罰,那麼在他服刑期間社保就會斷繳,只不過刑滿釋放以後繳費年限並不會清零。當然,他犯罪以後是會被開除公職的,刑滿釋放以後只能另找工作。新工作單位給他繼續繳納社保時,會自動續上之前的繳費年限。


冰焰


等公職人員服刑出獄後,該怎樣自己來繼續繳納養老保險這一塊?

公職人員分兩類。

1、服刑人員為公務員,事業單位,這類人員服刑前未交納五險一金,刑前的工齡,從零開始,重新繳納計算。

事業單位,公務員在刑前已經繳納五險一金,則服滿刑期出獄後,刑前的工齡,賬戶餘額繼續有效,找到工作或自己繳納的養老保險累計計算。服刑期間不計算工齡。


2、服刑前為國有企業員工,刑前已繳納五險一金,這服滿刑期,出獄後,刑前工齡,個人賬戶餘額繼續有效,找到工作或自己到社保機構繳納,累計計算工齡和賬戶餘額。服刑期間不計算工齡。

以上這兩類人員,養老保險繳納滿15年,年齡達到國家法定年齡,與公民享有同等的權利,可以辦理退休領取基本養老保險。


二妮子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人員被判刑後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原公職人員服刑出獄後的養老保險問題應該作如下處理:

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在勞動教養或服刑(含緩刑)期間,不繳納養老保險,不計算繳費年限。

二、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若刑滿釋放後被機關事業單位重新錄用,符合條件的可繼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若刑滿釋放後被企業錄用或自謀職業,以及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改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規定執行。

三、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刑滿釋放人員,其判刑前的視同繳費年限取消;其判刑前的實際繳費年限可與刑滿後實際繳費年限合併計算; 判刑前的個人實際繳費年限可按規定計入刑滿後參保的個人賬戶。改執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人員,其原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予以計發補貼費。

四、判刑前後的合計繳費年限在退休前不滿15年的,可以由本人申請,繼續繳納至滿15年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也可以將個人實際繳費賬戶一次性退還給個人,保險關係終止。

五、對於已經領取養老金的國家公職人員,在判刑期間養老金停止發放。刑滿釋放後可以繼續領取養老金,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服刑期間停發的養老金不補發,不參加養老金調整。


葉公來幫忙


服刑期滿人員經過改造,重新迴歸社會,這樣的人社會不應該給“異樣的”眼光,應該一視同仁。

原公職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的,在服刑期間終止醫療保險關係,不再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繳納醫療保險費,不累計計算繳費年限。

題主沒有描述清楚是哪類公職人員,是事業編制還是公務員?事業單位一直以來就有繳交“五險一金”,這段時間的繳費金額和繳費時間是可以和服刑期滿後的繳費合併計算的。公務員情況比較複雜,有一段時間公務員是沒有繳費的,這段時間被稱為“視同繳費”,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的,“視同繳費”這段時間服刑期滿後將不在計入繳費時間,只有原公務員確實有按比例繳費的可以計入繳費金額和繳費時間。

所以,服刑期滿釋放或假釋後,憑相關材料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續保手續,按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並可接續服刑前的實際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刑滿釋放或假釋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其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


濯日漫談


我們國家絕大部分地方都是最近兩年公職人員才開始繳納養老保險,之前的工齡視同繳納養老保險,但一旦服刑了,那麼之前視同的工齡會清零,不再計算。而這兩年實際繳納的養老保險年限,還是可以累計計算繳費年限的。

另外,我們國家公職人員繳納的叫機關事業養老保險,與企業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是分別封閉運行的,退休時退休金計算的方式也是不一樣的,如果一旦因為服刑被開除了公職,那麼即使出獄以後想繼續自己交養老保險,他這輩子基本上就不可能再能幹公職了,以後只能自己交或者找個工作,需要把養老保險關係從機關事業養老保險轉移到企業養老保險。

交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從頭交起,還需要考慮到退休時候的年齡,是不是夠15年,基本上很多人就被卡在這了,所以說被判刑付出的代價還是很大的。

歡迎關注我,我會定期回答一些社保方面的問題,希望能夠幫助你。


七葉一支花


對被判刑前已經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刑滿釋放人員,重新就業的,可以接續原來的養老保險關係,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辦理退休按月領取養老金。但在國營單位或縣辦大集體工作因判刑開除公職的,實行養老保險制度前的工齡不能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

對被判刑前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刑滿釋放人員,可按服刑前的標準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養老金調整。服刑期間的養老金不補發不調整。

根據你的提了問,你在服刑前是公職人員,看來不是企業職工。如果是企業職工,且在服刑前就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回來後如有了新工作單位,單位給你交基本養老保險時要和原來的養老保險銜接上,以便累計繳費及視同繳費年限;如果你回來後從事個體經營,就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和原來的養老保險銜接。

,只不過實行養老保險制度前的工齡不能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罷了;如果你在服刑前就已交足基本養老保15年及以上,現在經濟條件有限,你可先不用再續交,等到你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也可辦理退休按月領取養老金。

對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公職人員,如在2014年10月1日以後服刑,因國家已開始將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並軌實行社會化發放,你應算作服刑前參加養老保險人員,到社保局辦理續費即可。如在2014年10月1日以前就服刑了,肯定要被開除公職的,因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沒有參加養老保險,公職沒了,所以以前的工作時間是不能算做視為繳費年限的。回來後應以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也可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因養老保險尚未實現全國統籌,各地規定不一,你到社保局一問便會得到一個滿意答覆的。祝你好運!


我愛我家214230147



談天說地講故事


為什麼要建國?為什麼要愛國?為什麼要把全體國民所有的礦山,資源,土地,寶藏等資產交給國家?由比,生老病死,應該是國家應有的基本擔當。這也應該是當年革命者流血犧牲鬧革命的理想,也應該是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於一切資本主義社會制度的一大本質區別。為此,我們應該擼起袖子幹,讓國家又富又強,讓國家更好地為國民的生老病死履職擔當!


華夏奇男


原公職人員,刑滿釋放後,如果年輕,能滿足購買15年基本養老保險,就去購買,如果達不到,就申請吃低保標準。

自己以個人靈活就業人員的資格購買個體社保,全額支付繳費,沒有單位依靠,也就沒有單位繳費的說法。


1143160127


原公職人員服刑出獄後該怎樣自己來繼續繳納養老保險這一塊?\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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