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司機撿手機向失主索1200元 平台:司機退還1000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10月23日,在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打車的事主李先生乘坐滴滴快車時,不慎將一部手機遺失在車上。為了拿回手機,乘客不得不向司機轉賬1200元錢。對此,滴滴公司回應稱,經過協商,司機退還1000元錢後,雙方不再追究。

乘客李先生向法制晚報·看法新聞爆料稱,10月23日中午,他從北京市東三環附近乘坐了一輛滴滴快車,到達目的地之後準備付款時,發現手機不見了。“司機的手機網絡信號不太穩定,我在車上還幫著打開導航軟件指路,我第一反應認為是丟在滴滴的車上了。”李先生說,由於還未付款,他使用另一部手機登錄微信後開始嘗試聯繫滴滴司機,司機先是說沒有撿到手機,“我的手機裡資料很重要,就告訴司機願意給一部分費用。”

李先生說,他加上了司機的微信之後,先是發過去200元的紅包,“我想著等他送過來之後,我再給幾百元錢,但是司機開口索要4000元,經過討價還價之後,司機同意再給1000元錢就送還。”


滴滴司機撿手機向失主索1200元 平臺:司機退還1000

撿到手機之後,滴滴快車司機與乘客討價還價

幾個小時之後,李先生收到了滴滴司機託人送回的手機並支付了1000元錢。“丟失手機是我的失誤,我想著給他幾百元就可以了,沒想到他索要這麼多,所以就向滴滴平臺進行了投訴。”

對於李先生所說的撿到手機需要1200元才歸還一事,記者電話聯繫上滴滴司機王師傅,他表示,確實接到了乘客尋找手機的電話,但並沒有發現乘客丟失的手機。

10月24日下午,滴滴公司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司機撿到乘客遺失的物品應予歸還,司機亦有權向乘客收取一部分油錢等合理支出,但不應收取過多的費用”。在乘客李先生向滴滴平臺提供了較為詳實的證據後,滴滴平臺與司機經過溝通核實,司機承認撿到乘客手機並索要1200元錢,目前該司機在平臺干預後,同意退還乘客1000元錢,司乘雙方已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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