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子在烤肉店摔死,家属要求1266万赔偿,能得到法律支持吗?

冰焰


看到这个问题,我只想说:能给我一个理由吗?首先要问的是,死者家属是怎么计算出这样的天价赔偿数额的?接着要说的就是你的摔倒和店家有无因果关系?你自身除了醉酒,自身是否存在疾病?在现实生活中,有好多就餐、洗浴因地滑而摔倒的事例,都是因责任比例做了一定赔偿,但是因倒地“摔死”就需要审慎的考虑一下了,司法部门有必要采取解剖来确定死因。按常理来说,摔了一跤是不会死人的,因此最终肯定依据侵权责任大小来按比例赔偿,据此看来,这个天文数字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恕我直言……


陈律12


这起案件纯属家属无理取闹,且不说烤肉店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光是他们能算出1266万的巨额赔偿,也是不得不让人“叹服”啊!敢情他们家的人不是普通人,而是国家保护的珍惜物种啊,一条命竟然能值那么多钱。

据报道,2014年2月2日晚9时许,宋先生在醉酒(已喝白酒半斤左右)后与朋友来到中山区一家烤肉店,宋先生从一楼至地下一层的楼梯下楼时跌倒,致颅骨重度损伤。事发后,宋先生被朋友送到医院抢救,由于伤势严重,宋先生经抢救无效于2014年2月7日死亡。
宋先生家属认为,烤肉店没有尽到对顾客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对宋先生的死亡承担责任。于是他们提起诉讼,要求烤肉店赔偿共计1266万元损失。

毋庸置疑,烤肉店不应承担任何责任。虽然烤肉店作为公共经营场所,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但是这一义务只是一种合理限度内的基本义务,只要保证经营场所没有安全隐患或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就足以认定尽到了安保义务。具体到本案当中,烤肉店的楼梯没有安全隐患,设计细节也符合国家标准,顾客只要尽到了一般理性人的合理注意义务即可安全通过。

宋先生不慎摔死,应当归咎于他饮酒过度,他自己在醉酒状态下还要去吃烤肉,经过楼梯时也没能小心谨慎。因此,他不慎摔倒身亡是他咎由自取,怨不得任何人。

正因为如此,法院驳回了宋先生家属的诉讼请求。不过烤肉店为了息事宁人,自愿给付3万元的人道补偿,法院也予以认可了。


冰焰


不和稀泥!男子醉酒下楼摔死,家属法庭索赔两审失败,反赔一万六

我们以往看到很多这样的案例,反正人伤了,人死了,不论是否自已作死,伤在你地头,死在你地头,赖天赖地一告官必准。但这次大连的法官就不同了。

看看案情回顾!

2014年2月2日晚9时许,大连男子宋先生喝了半斤多白酒后与朋友到中山区一家烤肉店。由于宋先生已呈醉酒状态,从一楼至地下一层的楼梯下楼时不慎跌倒,致颅骨重度损伤。被朋友送医院抢救,由于伤势严重,宋先生经抢救无效死亡。

宋先生家属认为烤肉店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将烤肉店的经营者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合计1266万余元,死者家属主张被告赔偿200万元。

一审法院认定宋先生死亡原因是下楼梯时跌倒至颅骨重度损伤,一楼至地下一层的楼梯,原告没有证据证明该楼梯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烤肉店提供照片证明楼梯光线充沛且配有安全扶手,烤肉店已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宋先生在醉酒状态下下楼梯,不履行注意义务,存在重大过错,宋先生的死亡与烤肉店不存在因果关系,其损害后果应自行承担。

烤肉店从人道主义上愿意给付宋先生家属3万元适当经济补偿,法院认为并无不妥,应予照准。

一审法院判决,准予被告给付宋先生家属补偿款3万元,驳回宋先生家属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2800元,由宋先生家属负担。

法院宣判后,宋先生家属不服提起上诉。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2800元,由宋先生家属负担。

宋先生家属索赔不成,承担两审案件受理费合共45600元,烤肉店出于人道给出3万,反赔15600元,还未算上律师费!

唉,贪得一杯欢,失足把命送。自身原因造成死亡,并不是每一次都可讹人成功,毕竟有些法官还属正义,沒有那么糊涂乱和稀泥!

各位读者对此事又如何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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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发少年


最后的结果,三万的人道主义补偿,所谓的人道主义补偿就是店家没有错,但是碍于各种原因,进而赔偿的数额。

虽然没有看见完全的判决书,但是看见判决里很明确说明了,烤肉店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所谓安全保障义务,就是一些经营场所对消费者应有基本的安全保障。

比如地拖干净不让顾客摔倒,没有危险的设置,有必要的提醒,当消费者发生意外时,给予相应的帮助。

很明显烤肉店都做到了这些,那么就不承担责任。

被摔死,很明显是酒喝太多了,和店家有什么关系,又不是店家灌你酒?

至于很多人关心的数字,1266万,不用我计算,大家也知道就这个摔死,这个数字就是个笑话。

且不说我国的赔偿费用是有严格的计算方式的,唯一有动弹的比如精神损失费这些,也没办法漫天要价,法院不可能支持。

就说,你怎么摔死的,喝酒喝多了,家属怎么心理没数吗?

我想也是心理有数,只是想着怎么也要让烤肉店出点血。

而且能够要出4万的人道主义补偿,说明店家被闹腾的恼火,也想早点结束这事。

在这里,希望面对不合理的维权,一定要维护住自己的权利,态度够强硬。不该你给的坚决不给。


廖彩琳律师


我首先不去乱议事故的责任划分与对錯。也无法从法律层面去解释这1266万是否会支持赔偿,但我可以肯定两点就是,一,这家人能提出1266万元的赔偿金,一定是都喝醉了,要不就是一家人脑子都有问题。二,1266?仔细想来也挺有意思的,这不是要儿了了吗?明摆着这家人早盼着这龟儿子早点玩玩了呢。

别忘了,中国除了有法理,还有个伦理呢。别要钱不要脸。怎样?你们家人看完这个还敢要1266不?

另外给你全家提个醒,现在这社会骗人的律师不多,但也不少,千万别让他忽悠,他们恨不得人家给你赔1.266个亿呢。想想他能拿多少吧?所以呢,你们最好还是现实点,理智点去了结此事为妥。不知大家意见如何?


赵铮17


醉酒摔倒了,死了,出于人道主义应该赔点丧葬费,至于要求赔1266万,那简直是敲诈勒索行为,对于这种无耻想钱想疯了的行为,不能涨其邪恶之风气,就算是烧烤店有直接过错造成死亡的,理赔一般人也在百万以下,身份特殊的比如国家级人才,或有重大功劳或贡献的应该会多些,一个酒鬼死了还想敲人一笔,实为不耻行为,生命是无价的,有时也一文不值


别向缘份找爱


最后赔了三万扣掉诉讼费所剩无几,想钱想疯了。


陈庆67261727


总算有公道的法院了。


芳253835616


死少了,老板不用陪钱,没出息,


手机用户78683734632


走在公路上不小心摔死了,又没提示牌,国家应当赔1266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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