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桌上勸酒,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

中國人的酒文化源遠流長,無酒不成席,無酒不歡,白酒,啤酒成為聚餐之必備。

酒桌上相互之間勸酒、敬酒是正常的社交行為,既可以提高聚會氛圍,也可以拉近彼此之間的關係,但是,勸酒要有限度,適可而止,欠莫強行勸酒,否則,可能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酒桌上勸酒,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

因聚餐喝酒導致的危害結果屢屢發生,勸酒等行為已經成為一種過錯,對不利的後果共同承擔法律責任。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六條 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特別是以下四種行為,要特別注意,屬於有過錯的行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一、強迫性勸酒

強行勸酒,司空見慣,扯著嗓門,端著酒杯,說著“不幹就是看不起我”、“感情深一口悶”、“酒是糧食精,不喝昧良心”等之類的口頭禪。

酒桌上勸酒,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

其實,這種強行勸酒行為是有法律風險的,如果因強行勸酒導致飲酒人死亡的,不僅勸酒者要承擔法律責任,酒桌上的其他人也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因勸酒導致飲酒人傷亡的情況下,如飲酒人為完全行為能力人,對傷亡結果要承擔主要責任,勸酒人和酒桌其他人員也要承擔責任。

二、明知他人不能喝酒

現如今,大多數人處於亞健康狀態,飲酒會誘發各種健康問題。

在因喝酒而引起飲酒人心臟病、心肌梗塞等疾病發作,導致傷殘、死亡等損害後果時,是否知道對方的身體狀況,就成為同桌人是否承擔法律賠償責任的前提。

酒桌上勸酒,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

如果同桌人不知道其身體狀況,在正常勸酒的情況下,導致對方疾病發作,此時同桌人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但如果在不知道對方身體情況下強行勸酒,則應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如果明知對方身患疾病不能飲酒,仍再三勸酒,則勸酒者就需要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三、酒後駕車未加以勸阻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已經成為最基本的常識,但仍有人存在僥倖心裡,鋌而走險,置自己和行人之安全於不顧。

同桌人在明知對方酒後駕車而不加以勸阻的情況下,就存在過錯,一旦發生事故,同桌人就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如果已盡到勸阻義務,而飲酒人仍不聽勸阻,則同桌人可以免除賠償責任。

如果能夠勸阻而沒有勸阻,導致發生事故,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在聚會時,最好在喝酒之前先了解大家是否開車,如果有人開車,提前為其叫好代駕或留好負責開車的人,以免發生意外。

酒桌上勸酒,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

四、未將飲酒者安全送達

在散場後,如果未將飲酒人安全送達而發生危害結果,其他人是否要承擔責任,需要分情況討論。

酒桌上勸酒,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

如果飲酒人已經失去或即將失去行為控制能力時,此時其他人就負有一定的監護照顧義務。如果沒有將其安全送回家中,此時若出現意外,那麼其他人在主觀上就存在一定的過錯,就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小編就很反感那種在酒桌上過度勸酒的人,朋友聚在一起,小酌幾杯,可以助興,非要喝的酩酊大醉,一醉方休,實在不敢苟同,已經到了害怕喝罪的年紀,有時會推掉一些毫無意義的酒局,真正的朋友,在酒桌上是不會讓你喝多的。

您是怎麼應對酒桌上的勸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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