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老人在物業門口摔傷,法院判物業擔責五成。這事你怎麼看?

Envy丸子


業主在小區內受傷,物業公司到底要不要賠償?相信這是很多人關心的話題。一方面,對業主來說,尤其是對像大皖君一樣家裡有老人的人來說,這個問題太重要了!因為大多數老年人行動都不利索,平時很容易摔傷碰傷。另一方面,就物業而言,要是所有摔倒的情況都要物業負責任,物業方一定是不服氣的。那麼,到底物業應不應該為業主的摔傷賠償呢?


大皖君找了好幾起類似的判決案例,從各地法院判決情況來看,業主摔傷,物業是否擔責,要看物業有無過錯。這位付大爺是物業管轄的公共區域內滑倒摔傷的,只要事故發生在物業的管轄區域,那麼物業就負有一定的安全保障義務。但是,違反安全保障義務導致他人損害,最終必須進行賠償的,只適用於物業有過錯的情況。例如,雨雪天氣下,物業沒有做好適當的防護措施,或者沒有設置警示標誌,導致業主摔傷,就要負一定的責任,但是如果物業做好了一切保障,業主還摔傷了,物業是不背這個鍋的!


所以,大皖君建議,為避免不必要的麻煩,物業一定要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大家平時出行也要注意安全,尤其是老年人,更不能鬆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