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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档案是在自己手上可以吗?
档案是不可以在自己手中的,人事档案是严禁个人保管的。职工档案就是人事档案,是从事工作后由用人单位或者是人事代理机构给建立的关于个人身份、学历、工作经历、社会关系、资历的档案,可以随着工作变动而转移。这个档案也是非常的重要,办理退休的时候你需要提供自己的档案。社保局根据你的档案内容来判定你的退休时间,视同年限。
下岗后可以将人事档案放在户籍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由它出具《调档函》,原档案保管机构办理转出,然后通过机要交通或者是派专人传送的方式送达档案,严禁个人携带档案的,接收后核对档案并录入信息,最后交接入库;反之,材料不齐全将退回。
重新就业后,单位是有保管档案权限的可以由用人单位出具调档《调档函》,或者是由单位所在地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调档函》,谁托管谁就出具《调档函》再做相应的托管手续的办理(同上述)。单位有保管权限的是县级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现在将人事档案的托管在重庆市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是免费的,不过每个省份政策存在差异,请以当地为准,建议是向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具体核实。
唠嗑职场
我是01年12月份下的岗,正式成为了一名自由职业灵活就业人员。
当时下岗的时候,企业一次性给每位下岗职工交了三年的社保(养老和医疗保险……)档案当时是发给个人的。
在去办理失业金手续的时候,档案被要求交到人才管理中心,并且免费保管三年,之后每年的管理费用是60元。
免费保管三年之后,曾经交过几年档案管理费。由于工作的原因后来再也没有去续交过管理费……据后来了解,现在档案被社保中心统一管理……
水煮老牛慢火炖
下岗职工档案在自己手上可以吗?
啊真巧,我们单位就是管职工档案的地方。
国家确实有法律规定,职工档案的转递不允许经过个人手。
但重点是指的是人事档案。原先的时候确实企业工人不多,大部分人都是农民,随便一个企业都可以招一堆工人。而且,现在每年大学扩招,原有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已经力不从心。
所以呢,现在的档案管理机构,一般对职工本人携带档案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尤其是外地职工,按理说,失业后应当将他的职工档案转回原籍。而且要通过机要专递通道。问题是职工不配合,如果你接受企业档案的话,你找不到职工,那该怎么办呢??
只会让你这里的职工档案越来越多,其实你单位也很担心,如果档案不随着职工本人走,一但被遗忘的话,职工要往往返奔波,非常非常麻烦。你在那放数以10万份的档案,管理也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难题。
国家要求规定一千人,配备一个职工档案管理员。那我问你,20万份档案,难道要配备两百个人吗?
有十个八个人就不错了。所以,目前来说,青岛市内职工档案可以有个人携带,转递,可是档案必须要密封,而且档案的要件必须要完好,不能缺失。
但是,人事档案不同,更严格一些。因为里边涉及到一些惩处表彰类的东西,是个人不能知晓的。
希望随着我国信息化的不断建设发展,慢慢地实现职工档案的电子化。将职工档案慢慢退出历史舞台,就方便多了。
暖心人社
楼主您好,个人档案是不可以拿在自己手中的,因为个人档案一旦拿在了自己的手中,那么就属于死党,是一个无效的档案!因为档案一旦拿在手中,就有更改档案的嫌疑,那么即使你个人没有更改这个档案,那么国家的相关部门也会认定为你有更改档案的嫌疑,所以说是不接受你的个人档案的。
不过如果是作为下岗职工,那么一般情况下个人档案不会在个人手中的,因为这个下岗企业也知道,个人当然是不可以拿在自己手中的,所以这种情况下那么就托管在了现代的人才交流开发市场,只要是你的户籍所在地在这一个地区,那么一般情况下都会托管在你企业下岗以后的这个人才交流开发市场里。
那么也就是说,如果楼主要办理退休或者是找到新的国有企业需要调档的话,只需要在新的国有企业开具一份调档函或者办理退休的时候,开具一份调档函,然后你去相应的人才交流开发市场提阅你的档案就可以了。
社保小达人
八一年参加工作,03年单位买断解除合同,档案由单位交就业局接管个人领取两年失业救济金。05年两年失业金领取到期后就业局叫我将档案取走,交由户口所在地社区保管,而我所在社区无保存档案一项目,就一直由自已保管至今。今年7月满年龄可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交社保局填表审档,工作人员没有说啥,一切正常。成都社保局
手机用户51814737746
有些企业由于改制或破产,职工人事档案没有按规定进入托管,也有些职工因个人原因从托管处取出来后未再次托管。不管什么原因,人事档案留在本人手中无论从哪个方面讲都是不合适的。不过,对于普普通通的下岗职工来说,也不是说这是多么大的不得了的问题。前提只要没有拆封,不会造成后果。若个人将其拆开,添加或减少其中必备资料,甚至在敏感栏目作出涂改,后果将难以预料。如没有上述清况即使拆开了,找找熟人通过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重新给封上就行了,不必过于紧张。封好的档案即使在个人手中拿出来办理退休手续,社保部门一般不会拒绝。出现异常是你自己的责任,谁让你私拆涂改呢?
老兵1507098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如果下岗工人手中有自己的档案就是你们单位管理人员的失职,这已经触犯法律。再说说档案在自己手中的弊端。你这是个神马情况,竟然管理自己的档案,具我推理应该不是国企,对吧!在一些私营企业,他们招工之后,也会给你交“三险一金”,所以就要本人提供一个完整的档案信息。一些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因为形同虚设,把职工档案简化的就那么一两张纸,找个档案袋一装,就堆那里了。等企业破产或工人离职后,他们就停止给你缴纳“三险一金”,把你当初进入企业的档案随手扔给你,并没有整体移交给当地人设部门。
所以,当你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到退休年龄后,人设部门会发给你退休金,但是,在你身故后得提取你的档案办理一次性抚恤,这时就用着你的档案了,如果档案在你出遗失就麻烦好多。因为按规定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全部发放一次性抚恤。
强调一下,档案还是委托人设部门管理较好!
银河系小人物
档案是不允许自己保存的。
但我们这边的有些企业破产后,都把职工的个人档案交给了职工自己保存。很多人认为那就是几张纸,自己私自拆封的、当废纸扔掉的大有人在。一到退休年龄才发现麻烦,缴纳了多年的养老保险,就因为没有档案而办不了退休手续,领不到养老金。
如果你们单位将下岗职工的档案交给了职工自己,建议你自己联系人社局,将档案交过去。
自己不要随便拆封档案,也不要自己保管。
白树叶
下岗职工的档案在自己手里可以吗?
不可以的。个人没有权限保管自己的人事档案。人事档案是记载个人的经历等方方面面的情况。
下岗职工保管自己的档案,若有不慎或卷内出现异常现象等,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受害的是自己。
现在有许多人认为,个人人事档案没有多大的价值,就是办理退休需要。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我想象的那么简单,例如,儿女们的政审.提干.入党,个人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特殊工种年限的审核,退休年龄的审核等等。都是通过档案材料来证实的。所以,不论是下岗职工,还是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交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或劳务中心档案托管部门存放。这才是自己对自己负责。
仅为个人看法,供参考。
松松155292138
下岗职工档案在自己的手上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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