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不住人,空置着,但是物业费用需要正常缴纳,虽然不是全额的100%,而是不低于70%进行收取。可如今这种状况就要离我们远去了。
近日,江苏省物价局会同省住建厅对《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3〕4号)进行了全面修订,同时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同时该新的物业管理收费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而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就是其中一条,删除掉之前管理办法中的空置房物业费按70%收取的规定,也就是说以后新房买下来之后,虽然是不住人的。但是物业费用不再是按照不低于70%进行收取。
而是改为由业主和物业公司通过协商来决定改空置房的物业费用到底该如何进行收取和收取多少费用。同时,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每三年内对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以及相应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动态调整。
该新政策之中同时对停车费用、装修垃圾运费费用等都做出了有效的规定。赋予了广大的业主们更大的权利,同时物业公司如果发生乱收费等行为,不明码标价的,不仅会被价格部门进行处罚,还将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当然了如果业主发生了拖欠物业费用不缴纳的行为,且经过法院宣判后,扔不处理的。也将被同时纳入其个人信用档案,如今这个社会每个人的信用都是自己的脸面,因此我们都需要保护好自己的信用档案。
该物业政策的调整对于广大购房者而言是一个利好。在以往,很多人购买到房子之后,出于装修原因,或是外出工作导致房屋长时间出于空置状态,也同时因为是新房,更是舍不得把房屋出租出去。导致房屋资源白白浪费。
而房屋虽然是不住人的,可物业公司不认可,且相应的法律法规也同时规定了可以按照不低于70%的物业费进行收取。也就是说,房子不住人,物业费还要照交不误。但如今随着新的物业管理收费办法的修改。以后,空置房物业费用,将会由业主们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来解决了,不再是一个固定的7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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