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要申請「奇葩」商標?

作為一個知識產權人,大俠每天都要關注各種知識產權業界的動態,前幾天就在朋友圈看到一篇文章被多方轉載。文章的主要內容是吐槽阿里巴巴和小米公司註冊了很多

“奇葩”商標。諸如:阿里巴巴集團註冊了“阿里爺爺”“阿里奶奶”,乃至七大姑八大姨全家都註冊了。而小米走的是商標註冊“生態圈”的路線,從“蝦米”“大米”,從“米線”“紫米”,簡直是要開農副市場。

為什麼要申請“奇葩”商標?

為什麼要申請“奇葩”商標?

之前有個笑話,說普通人想像皇帝該過著什麼樣的生活,有人在猜測“皇帝擔水得用金扁擔吧。”其實這個事情也是這樣的,外行人都對阿里巴巴和小米的這種“奇葩”行為有各自的解讀,但是從知識產權保護的角度來看,大俠不得不說他們走的這步棋非常的棒。

中國是個“山寨大國”(這句話最近頻繁地出現在我們頂峰的文章之中)。除了產品外觀打擦邊球之外,商標名稱被“傍名牌”也是時有發生的。而《商標審查準則》認為商標近似與否,主要靠的是從意思上面判斷,而像“阿里爺爺”、“紫米”之類的商標,因為和“阿里奶奶”、“小米”的意思有一定的差別,其他人申請成功的幾率是比較高的。

為什麼要申請“奇葩”商標?

當然《商標法》給予了在先權利人一些途徑去維權,比如被認為侵權的商標進入公告期,在先權力人可以異議該商標;被認為侵權的商標如果授權發證了,在先權利人可以對其提出無效宣告等。但是問題來了,這些方式都是屬於“被動保護”,即要發生了申請的事實,且要等到相應的時間段,才能維權;其次,做這些商標案件的時間成本很高,基本上都需要一年多的時間;再則這些商標案件的費用也很高,每件的價格需要幾千甚至上萬。

為什麼要申請“奇葩”商標?

還有最關鍵的一點:即便是以商標案件的形式去制止了某一申請人不合理的商標申請,也不能防止其他人繼續侵權,而大品牌被“傍名牌”的事件,簡直是“子子孫孫無窮匱也”。作為企業本身,到底有多少精力、時間成本、金錢成本來應對這些抱大腿的呢?

為什麼要申請“奇葩”商標?

所以,這些“奇葩”申請就應運而生了。商標新申請只需要一千多塊,十年之內不會產生任何費用,維護起來非常簡單,而且同一申請人也不會存在因為商標近似而被駁回的情況,授權率非常高。申請成功了即為“主動保護”,商標局在審查的時候就會把相同近似的商標駁回,斷了擦邊球的後路。所以一些知名企業名下有成百上千的商標,就是這麼來的,畢竟這是成本最低的方式。

這就是如今一些大中型企業,除了把自己的商標進行全類申請以外,還要把自己的商標進行修改,申請大量“奇葩”商標的原因。當然,有多大的能力就辦多大的事兒,作為一般企業,把自己核心商標的核心類別都保護到,再申請幾枚防止別人打擦邊球的近似商標,才是最基本的“配置”。

好了,今天就和大家聊到這裡,對於這個問題需要深入瞭解和溝通的,隨時給大俠留言哦。

為什麼要申請“奇葩”商標?

本文作者 / 頂峰知識產權 培訓策劃部 羅瀟

【頂峰知識產權:溫馨提示】文中部分圖片來源網絡,版權屬於原作者,僅以分享為前提,無他意。若有侵權和不妥之處,請在下面留言告知,感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