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声音商标案胜诉,对声音商标申请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在不断的实践中,声音商标的审核、界定将趋于完善,这也为众多创业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商标申请环境。
最近,在遭遇了“捂脸表情被抢注”事件之后 ,腾讯终于扬眉吐气——QQ注册声音商标大获成功。
相信大家对QQ的“嘀嘀嘀嘀嘀嘀”一定不陌生。打开电脑QQ,你就会收到这条提示音效。然而,这四年来,腾讯为这个小小的音效操碎了心。
从四年前提出声音商标申请,经历多次驳回,到近日终于获得法院的终审判决,腾讯打赢了中国商标法领域第一例声音商标案。
来看看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吧!
01
坎坷申请之路
2013年,我国《商标法》进行修订,将“声音”元素加入条例内容。
《商标法》第8条:任何能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商品区分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以上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而QQ的“嘀嘀嘀嘀嘀嘀”提示音诞生在1999年2月,可谓是伴着QQ一同成长的“元老骨干”。
2014年5月4日,腾讯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嘀嘀嘀嘀嘀嘀”声音商标的注册申请。2015年8月11日,商标局驳回申请,理由是“申请商标由简单、普通的音调或旋律组成,在指定使用项目上缺乏显著性”。腾讯提出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6年4月18日驳回了其复审申请。
为此,腾讯护“子”心切,面对反复失败,他们选择一纸诉状,直接将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了法庭。最终,经过法院终审判决,“嘀嘀嘀嘀嘀嘀”终于名正言顺成为腾讯商标。
02
别人家的商标
其实早在腾讯之前,已经有许多声音商标申请成功。
先来几张看图说话:
是不是看到商标,脑袋里就自动响起了音乐!这就是音乐商标的魔力。
苏菲、雅虎和英特尔这三家公司,分别在2015、2016、2017年成功注册声音商标。
经历过诺基亚时代的人,一定忘不了它的经典旋律。这段乐曲取材自9世纪西班牙音乐家Francisco Tárrega的作品《GranVals》。诺基亚早就为这段铃声提出了商标申请,并于2017年1月7日获得注册。
爱看电影、尤其是外国大片的朋友,也必定熟悉二十世纪福克斯的电影片头。他们也已在2017年注册成功。
看看这些成功案例,再看看坎坷的腾讯,不禁让人思考,腾讯的“嘀嘀嘀嘀嘀嘀”到底纠结在了哪里?
03
腾讯的苦恼
在腾讯声音商标案例中,商标评审委员会与法院判决的关键落点,都在于声音的“显著性”。
根据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说法,他们认为,腾讯的“嘀嘀嘀嘀嘀嘀”过于简单,缺乏独创性,不能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因此认为其缺乏“显著性”。
而法院认为,QQ提示音虽然仅由 “嘀”声构成,但有重复性、特殊性,能在听觉上形成比较明快、连续、短促的效果,具有特定的节奏、音效,并非生活中所常见。
法院还认为, “嘀嘀嘀嘀嘀嘀” 有较高的知名度,可识别性强,与QQ之间可以互相指代,起到了商标应有的标识服务来源的功能。因此,法院认为“嘀嘀嘀嘀嘀嘀”具有“显著性”。
经过这次判决,原本有些模糊的“显著性”这一判断标准,有了更明确的指向。
专家指出,相较于更复杂的声音商标,简单的声音商标的确缺乏“显著性”。然而,腾讯案的法院判决则告诉我们,
商标的“显著性“还可以根据“商标是否长期使用”来进行判断。至于“长期”究竟指多长,是没有固定标准的。这就要看,商标是否能达到“识别商品来源”这一条件了。
04
未来,企业如何注册声音商标?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提交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对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进行描述,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以文字加以描述;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腾讯胜诉,或将引发声音商标申请的新热潮。那么,在申请声音商标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呢?有法365企业小助手帮您总结了几点:
1.商标最好具有独创性: 通常情况下,独创的商标比非独创的商标更具有显著性。
2.通过使用提升商标的显著性:企业需要长期将声音作为指示商品来源的标志使用,才能提升商标的显著性。
3、向商标局提供商标的使用证据:商标局通常会就声音商标向申请人发出审查意见书,届时申请人需要补充声音商标的使用证据,证明其具有显著性。
4.如果被驳回,可以提出复审甚至诉讼,争取获得复审机关或法院的支持:声音商标在我国还属于新兴产物,业界对于其显著性的认识存在较大分歧,如果企业已经长期使用了声音商标,就存在胜诉的可能。
声音商标虽然与其他类商标注册要求相同,却也有其独特的审查需求,应当交付于更专业的团队,更好地提升申请效率与效果。如果你有相关的疑问,欢迎咨询有法365企业小助手!我们将以最专业的团队,为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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