颤抖吧“黑中介”!柳州多部门联手重拳打击房地产违规行为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日前,柳州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物价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重点打击发布虚假信息、虚假房地产广告和房地产“黑中介”,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颤抖吧“黑中介”!柳州多部门联手重拳打击房地产违规行为


《通知》指出,专项整治将重点查处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虚假信息行为包括:

1.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2.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3.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广告;

4.通过房产经纪门店或网络载体,发布虚假房源、虚标价格、虚构交易数据等虚假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

5.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或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或对规划或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等的违法广告。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包括:

1.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屋,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的方式向买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和预订款发卡排号;

2.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未在取得预售许可后10日内在售房现场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

3.不明码标注销售价格,甚至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或在网签合同价格外要求购房人支付额外费用,搞“价外价”;

4.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5.公积金承诺书公示情况,是否存在拒绝公积金使用、强制选择商业贷款,不允许公积金贷、混合贷、组合贷。

★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

1.为征收拆迁安置房、职工集资房、保障性住房违规交易,或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2.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

3.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4.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

5.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的行为;

6.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7.宣传承诺“保证要到”、“机率最大要到”保障性等住房指标,收取费用;怂恿当事人采取“阴阳合同”、不实承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8.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相关证照、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业务流程、交易资金监管方式等。

根据《通知》,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企业自查自纠阶段(10月23日至11月4日)

现场检查阶段(11月5日至11月18日)

联合检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企业和项目开展实地检查,对有投诉举报的企业和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涉及违法违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限期整改、暂停网签、记入信用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整改总结阶段(11月19日至11月30日)

督促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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