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交驾驶员抢方向盘的乘客该怎么量刑?

春风化雨雨过无痕


如今的法律,早已不适应社会现实,强烈要求修订,对谩骂、殴打驾驶员的行为建议:

未造成事故的,拘留15天,罚款5000;

造成他人受伤的,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造成他人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造成多人重大伤亡事故的,处以极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把相关法律条款写在驾驶室边上!

再不出重拳,惨剧还会发生!还会有无辜的人丧命!


穿着棉袄不洗澡


建议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入刑。具体可根据是否造成实质性伤害进行具体类分:

1.未造成公车、乘客、行人或公共财产直接损失的,建议量刑三年以下。

2.造成上述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特大伤亡或特别严重财产损失的,以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罪,处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

同时应对司机的有效处理进行奖励。法律只应起到震慑和防范作用,更关键的是每个人底线行为以及道德水平的提升。

在欧洲,几十年也不会出现一次类似的案例。


二十四个史


美国的公交车,司机与乘客之间设有安全门,形成独立驾驶室,乘客根本没法跟司机接触。

在车上醒目的位置贴着标语:攻击司机将入狱7年。

保护司机,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中国完全可以与国际接轨,学习:只要是攻击司机,不管是否造成后果,均起步价判刑7年(不得减刑),封顶死刑立即执行(不得缓刑)!




碗你洗我洗都是一码事


现在对抢夺方向盘等在交通工具上寻衅滋事的行为的处罚是以结果为导向,不出重大事故就轻描淡写的处理一下,甚至都不处理,这是严重的不合理,应该像酒驾一样以行为为导向,只要你酒驾就入刑,只要你在公交车上抢夺方向盘等寻衅滋事,就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入刑,至少3年以上。否则重庆公交的悲剧必将再次发生。


中年人生1302


判个十年八年的,看看随还敢那么干!


张brother95118541


对待这种行为应该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入刑,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处3年以下。可我觉得造成人员伤亡的应该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因为你是成年人应该意识到你这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你还这样,不是故意是什么。外国有个案例,最后判的时候连和上来阻止的别的乘客打斗也按袭击乘客入刑,我们应该也这样。国外刑法方面比我们全面的多,我们应该多借鉴一点的。另外例如酒驾咱们处理的就太轻,查到酒驾就应该直接危害公共安全判刑,造成人员伤亡也应该判故意杀人,原因同上,没什么犹豫的,对他们的放松就是对别人生命的不重视。


悬崖峭壁的世界


在公交车上与司机抢方向盘的如果是第一次没有形成事故的可以判几年缓刑几年。一个是为警告,一个是为督促改正。二次不改正恶习执行徒刑。形成事故不是严重事故没有伤亡的判处徒刑没有缓刑。形成事故带有轻伤或重伤无死亡的判有期徒刑带经济赔偿金。形成事故人员死亡一人的判处无期徒刑带有赔偿金。形成事故两人以上死亡的判处死刑带有赔偿金。


用户1162440366759


不论原因,只要乘客在公交车正常行驶中,以滋事肢体威胁或手抢方向盘,那就构成"危害公众安全罪”。定为刑事责任...起步三年...五年判刑。


恒远谢


謝头条邀请,对品行恶劣,不讲理的乘客抢夺司机方向盘,一律判刑,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一般判三到五年以下徒刑,造成事故的,车毁人亡的,死刑,必须重判。震威胆敢以身试法的人。这样谁也不敢和司机争抢方向盘了,这后果他知道了。希望大家文明乘车。有事商量一下,劝和一下,别跟司机较劲。过了一站,到了下一站再下吗,不就跑一些路吗?锻炼一下不好吗。非要和司机较劲,出事故,你必须承坦全部责任。


顾小毛1


未造成埙失的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五仟元罚金,造成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万元罚金,造成人员伤亡的处七年以上至止死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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