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990年8月6日,星期一。上班的时间已过了很久,可迟迟不见普洱县公安局刑警李平来上班。普洱县公安局领导即打电话向李平的妻子罗某询问。罗某感觉很奇怪:"李平上星期五去局里值班后就没回家啊!"领导再问当天和李平一起值班的人员,才知李平当天根本就没来值班。
县公安局领导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当即向思茅地区公安处、县委、县政府汇报。上级领导极为重视,指示一定要查清李平的下落。公安处领导还亲率刑侦大队干警赶赴普洱,协助查找。
经过紧张的筹备,县公安局成立了寻找李平专案组。专案组负责人是县刑警队队长乔跃忠。对战友的失踪,乔跃忠非常悲痛,他带人上昆明,下景洪,全省各地几乎都留下了他的足迹。可一个多月过去了,李平还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李平没有找到,社会上却传出了风言风语:李平参与贩毒,畏罪潜逃了,到国外去了。社会上还有人出来证实,他们在某国见到了李平。
闻听此言,一直在寻找李平的乔跃忠酸酸地说:"说不定李平成了大老板,过几年就回普洱投资了。"局长李黎明也说:"那我们就等他回来给咱们普洱投资。"
二、
一转眼,到了1990年11月,普洱县公安局接到住在该县军供站的通海人孙某的电话报案,说他放在旅社的一万余元现金被盗。接报后,乔跃忠率手下李健等人赶到军供站。经过现场勘查,乔跃忠认定是内盗,便把与孙某一起来普洱做木材生意的通海人孙维红等人带回局里。后经深入调查,孙维红的作案嫌疑被排除,可就在需要进一步调查时,孙维红却突然消失了。
过了一段时间,孙维红家人受到了一封发自孟连县的电报,电报内容是孙维红向家里报平安,说自己在外面做生意,但过了一段时间孙维红又和家人失去了联系。虽然经乔跃忠等侦查人员多次寻找,但始终没有找到孙维红踪迹。
孙维红就这么糊里糊涂的失踪了!
三、
1993年初,普洱县文化广播电视局购进了一批高档摄影、录像设备。3月10一早,县公安局就接到报案,报案人说广播电视局的三台摄像机、一台摄像铝箱还有两台录像机被窃走了。县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周局长和刑警队长乔跃忠马上驱车来到被盗现场。
案情就是命令,经过乔跃忠率领刑警队多方查找,很快在普洱中学学生孔某处查获了一台摄像机。孔某当即被收容审查。可孔某拒不交代其他设备去处和自己是否有同伙。半年之后,始终没有取得口供,后来孔某父母找到乔跃忠,乔跃忠就以可能有人故意陷害孔某为由,打报告先将孔某解除收审。孔某的父母也对乔跃忠所在的刑警队感激不尽。
四、
普洱地处昆明到打洛、张渡到宁洱的两条公路交汇处,是通往毒品基地金三角的必经之路。许多毒贩将普洱视为黄金宝地,纷纷驻扎于此。
1993年12月初,普洱县公安局刑警队抓获了又贩毒又吸毒的施某。施某表示愿戴罪立功,并提供:湖南人何庆林、信志明携大量现金已到普洱,准备购买毒品。他们在县邮电局招待所包了房间。只是这几天他们不在,可能是出去联系毒品去了。听说有大量现金,乔跃忠决定"放长线钓大鱼",看看能不能顺藤摸瓜,将施某身后的贩毒人员一网打尽。他释放了施某,叫他密切注意何庆林、信志明,一有他们的消息就来报告。
过了几天,施某来报:信志明带着一个女人回到了他们包住的房间。乔跃忠当即带领李健等人将正在嫖宿的信志明抓回局里。
经过乔跃忠的努力,信志明和何庆林也被他说服,同意和警方合作,作为"污点线人",将他们身后的大老板"吊出来"。可没想到信志明和何庆林回到湖南后,却被湖南警方抓获,这下乔跃忠"工作失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撤销刑警队队长职务,调预审科。
五、
1995年3月,普洱县接连发生了两起爆炸案件。3月7日晚,普洱医药公司仓库被炸;3月16日,又有一包炸药在县长家的墙脚处爆炸。
县公安局成立了"3.16"爆炸案专案组。
经过对现场遗留的炸药进行分析,得知炸药系思茅某炸药厂生产。赴思茅,炸药厂提供,他们处在试生产阶段,产量不大,普洱只有县乡镇企业局供销公司进了少量产品。专案组的侦查方向转回普洱后,虽然在时任县公安局长杨宁的督导下,专案组全力侦破,但过了一段时间仍然搁浅了。
六、
1995年8月7日下午,澜沧看守所看守班发现,枪柜里的一支七九式微型冲锋枪被盗。看守班立即向澜沧县公安局报了案,澜沧县公安局又向思茅地区公安处作了报告。在公安处的组织指挥下,思茅、澜沧警方及武警联手行动,于8月16日在澜沧将张远华抓获归案。张远华交待:偷枪是受普洱县缉毒科警察乔跃忠指使的,现枪已到了乔跃忠手中。
思茅地区公安处非常吃惊,而此时的枪案负责人李黎明则陷入了两难境地。思考良久,他打电话给乔跃忠,问澜沧盗枪是不是他指使的。得到证实后,他指示乔跃忠:安排胡绍勇逃跑,跑得越远越好。找一个可靠的"兄弟"交枪顶罪,把你保下来。
根据李黎明的"指示",乔跃忠拿给胡绍勇两千元钱,要他赶快逃跑;他又找到洪勤学,要他把枪交给李黎明,并承认张远华偷枪是受他指使。但洪勤学却没有按乔跃忠的安排去做,为了保全自己,在交枪时,他向李黎明反映乔跃忠除了偷枪,还有一系列非常严重的问题。李黎明听了之后,恶狠狠地斥责洪勤学:乔跃忠是我一手带出来的,他的问题我清楚。你该说的就说,不该说的不要乱说。他不但没有将洪勤学带回审查,还隐瞒此情不向公安处领导汇报。
8月19日,乔跃忠被收容审查。同日,逃窜思茅的胡绍勇也被抓获归案。二人移送澜沧关押。审讯时,乔跃忠对组织盗枪一事供认不讳。但对其盗枪动机、目的拒不交待。
9月26日,思茅市公安局成功地破获了一起贩毒案,当场抓获毒贩洪勤学、罗道奎。审查中,洪勤学、罗道奎交待他们是乔跃忠一伙的。思茅市公安局立即将此情况报告了公安处,公安处又报告了地委、省公安厅。省公安厅对此十分重视,立即派出工作组进驻思茅。公安部得到报告后,也向思茅派出了工作组。
10月23日,在公安部、省公安厅工作组的直接指挥下,思茅、普洱公安机关同时出击,将未捕获的乔跃忠犯罪集团成员和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归案。
落网之初,乔跃忠自恃有靠山,气焰十分嚣张。他多次扬言:我虽然进来了,但我要叫外面发生什么事就发生什么事。随着"靠山"李黎明和集团成员的纷纷落网,其嚣张气焰终于被打了下去,被迫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
七、
原来,普洱县近些年发生的一系列人员失踪、盗窃、抢劫、贩毒和盗枪案件都是刑警队长乔跃忠所为,而他的上司李黎明(开始是普洱县公安局局长,后来升任思茅地区公安处刑侦大队队长)和杨宁(继任李黎明成为普洱县公安局局长)则充当了保护伞!
1、李平失踪案件
李平本是乔跃忠手下,因为在侦破很多案件时和乔跃忠意见向左,而且李平的意见后来被证明一般是正确地,乔跃忠认为李平对他的升迁不利,就勾结左祥辉等人计划将李平杀死,事先居然向李黎明做了汇报,李黎明当时是县公安局局长,由于平时对李平印象不好,认为李平"不听指挥",居然默认乔跃忠杀人埋尸!李平被杀后配枪交由苏灿明保管,尸体在普洱附近山上被找到已经是六年以后了。
2、孙维红失踪案
孙维红失踪案也是乔跃忠所为。孙维红向乔跃忠索要8000元罚款,乔跃忠的手下左祥辉的岳父当时做买卖失败,亏本了,左祥辉想拿这8000元给岳父,让岳父高兴高兴,就向乔跃忠提意见杀死孙维红。乔跃忠为了笼络左祥辉居然同意了!他们设计将孙维红杀死,尸体埋在乡村路边,孙维红的头颅被砍下,扔在林间用火烧成了焦炭状,左祥辉和乔跃忠为了泄愤居然还用刀砍了几刀。
3、广播电视局摄影器材被盗案
该案根本就是时任刑警队队长的乔跃忠和左祥辉等人合谋做得,后来他们又将摄影器材放到学生孔某住处,诬陷孔某盗窃,并对孔某进行严刑逼供,导致孔某成了精神病,乔跃忠见差不多了又将孔某放了出来,孔某父母后来为感激乔跃忠居然给了他7800元感谢费!
4、何庆林和信志明贩毒案
何庆林和信志明其实早已经被乔跃忠擒获了,可没想到乔跃忠既不是要他们做"污点线人",也不是要将他们送入监狱,而是要和他们合伙做毒品生意,结果何庆林和信志明在湖南被抓后,乔跃忠万般无奈,只得骗上级说他们是"污点线人",这才保住自己一条命。但他还是失去了刑警队长职务,被调到预审科工作。
5、"3.16"爆炸案专案组
该案根本是乔跃忠为了引开"何庆林和信志明贩毒案"后上级机关在他身上的注意力,而自己制造的。杨宁是公安局长,明明后来查到了案件所使用的爆炸物和乔跃忠所在的刑警队有关,仍然选择不再深入调查下去。
6、盗枪案
"何庆林和信志明贩毒案"后,乔跃忠政治生命结束了,他觉得搞到枪,拉起一个队伍,干一笔大的
,这才指使他人盗枪!
乔跃忠团伙中除了乔跃忠被判刑死刑外,还有罗道奎因为贩毒被判处死刑,左祥辉逃跑时被当场击毙,而其他人都没有被判处死刑。
一声枪响,仿佛乔跃忠案件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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