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紀檢監察報對外公佈
向企業索錢遭拒,竟糾集村民堵路,唐山2名村幹部涉惡被查處。
前不久,河北省唐山市豐潤區火石營鎮西馬莊戶村黨支部書記馬春青面對證據,承認了他和村委會主任劉中全向鄰村兩家礦業公司索要錢財、糾集村民堵斷兩家公司運送石料必經道路的事實。
據瞭解,早在2016年,鄰近西馬莊戶村的兩家礦業公司想打通兩家公司至豐董公路之間的道路,馬春青、劉中全提出由其負責修路,被拒絕後,二人又讓兩家公司按修路費用總額的30%向二人支付“維護修路秩序服務費”,否則不許施工。經協商,兩家企業被迫向二人支付60萬元,這樣,道路才得以順利修通。
然而,2017年8月,馬春青又要求兩家企業向他們供應石粉,每天至少300噸,兩家企業沒有答應。8月24日,馬春青開始糾集村民堵住了兩家企業車輛的必經之路。之後,馬春青又將自家的重型汽車停放在路口,並讓村民日夜看守。據介紹,因堵路給兩家企業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達55萬餘元。
2018年2月,兩家企業向豐潤區紀委監委舉報馬春青、劉中全勒索錢財行為。經查實,馬春青、劉中全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目前,二人因涉嫌犯罪正在等待法院審判。
秦皇島市紀委監委通報4起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案例
1.盧龍縣陳官屯鎮蠻子營村黨支部委員祁勇祥危改工作亂作為問題。經查,2015年,時任村黨支部書記祁勇祥利用協助鎮政府管理本村危房改造相關事宜的職務之便,在明知趙某不符合危改條件的情況下,同意申報危房改造項目,且為趙某出具了與事實不符的“其他貧困戶”收入證明,幫助該人騙取危改資格並獲得危改補助資金0.6萬元。2018年7月,祁勇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收繳。
2.青龍滿族自治縣青龍鎮灣杖子村村委會原文書張曉明
會計核算工作履職不力問題。經查,2013年,張曉明在核算該村應支付孫某的路燈款和旗杆款過程中,履職不到位,沒有扣除已經撥付過的旗杆款,造成村集體多支付旗杆款2萬元。2018年9月,張曉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3.青龍滿族自治縣隔河頭鎮民政所所長張春濤滯撥國家專項補貼問題。經查,2017年3月,張春濤因對剛接手的民政所業務不熟悉,且該民政所業務較多,將2016年第四季度殘疾人補貼9.422萬元撥付工作遺忘,被省財政廳檢查發現,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8月,張春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撫寧區下莊管理區趙家莊村原村委會主任趙福明低保審核工作履職不力問題。經查,2017年,趙福明在任下莊管理區趙家莊村村委會主任期間,不正確履行審核職責,在低保資格申報中為他人不實收入證明蓋章證實,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9月,趙福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廊坊紀檢監察網對外公佈
大廠回族自治縣大廠鎮河西營村原黨支部書記李俊山,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構成違紀。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大廠回族自治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李俊山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三河市齊心莊鎮范家莊村原黨支部書記範德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構成嚴重違紀。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三河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範德國開除黨籍處分。
張家口通報2起案例
東望山鄉張坎莊村委會主任
石寶富、村黨支部委員兼村委會委員米元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問題。2011年危房改造中,時任張坎莊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的石寶富,村委委員兼婦聯主任米元蘋,未按照上級規定執行危房改造相關政策,違規將該村村民王某、石某、王某三人的危房改造名額,用於維修張坎莊村舊村委會的房屋。石寶富、米元蘋二人身為中共黨員,理應嚴格遵守黨的紀律,但其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其行為已構成違紀。2018年2月14日經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分別給予石寶富、米元蘋黨內警告處分。2005年被告人郭某、宋某、範某在協助懷安縣柴溝堡鎮政府從事退耕還林工作時,分別利用各自擔任第十屯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村黨支部副書記、村會計的職務便利,共同協商將村委會公開拍賣剩餘的耕地私自承包,並冒用親屬名義退耕還林,騙取國家退耕還林款共計271540元。其中被告人郭某冒用其親屬名義退耕還林106畝地,騙取國家退耕還林款135680元;被告人宋某冒用其親屬名義退耕還林56.14畝地,騙取國家退耕還林款71860元;被告人範某冒用其親屬名義退耕還林50畝地,騙取國家退耕還林款64000元。
三被告人冒用親屬名義退耕還林,騙取國家退耕還林款,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貪汙罪,且屬於共同犯罪。最終判決被告人郭某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0元;被告人宋某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0元;被告人範某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0元。三被告人的非法所得依法追繳,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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