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媽媽」摔死兩歲兒子後焚屍獲刑7年,生父不服稱判太輕

去年12月20日,四川省資陽市雁江區某小區,2歲男童鑫鑫(化名)去世的消息,因為一則“訃告”散佈開來。一男子以孩子父親的名義在“訃告”中稱,鑫鑫被親生母親李麗(化名)殺害,之後李麗欺騙他說“孩子在上個月走丟了”。事發後,李麗割腕自殺未遂,最終向警方交代了犯罪經過。

11月7日,雁江區人民法院對此案宣判,李麗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判決書披露,鑫鑫系代孕所生,回到親生媽媽李麗身邊才2個月中,常遭媽媽打罵。2017年12月2日,因為衣服上沾滿餅乾屑,心情不好的媽媽再次打罵他,並提起他拋摔,他頭部先著地。次日媽媽起床親他額頭時,發現他已經身體冰冷。

本文圖片 封面新聞

“代孕”生子

接回孩子兩個月 媽媽常打罵孩子

2014年,經人介紹,30歲的李麗與成都50歲男子羅甲(化名)相識。羅甲和妻子結婚多年沒有小孩,提出讓李麗幫忙代孕,得到了李麗的同意,此後兩人發生性關係。

李麗懷孕後,羅甲支付了20萬元費用。2015年9月18日,鑫鑫出生,羅甲不敢帶回家撫養,後來交由成都邛崍一名老人幫忙撫養。孩子的戶口也上在了邛崍,跟著羅甲在邛崍的表弟姓。

2017年夏天,李麗主動聯繫羅甲,協商把鑫鑫交給她撫養,羅甲支付撫養費即可。同年10月7日,鑫鑫被從邛崍接到資陽,回到媽媽李麗身邊。在資陽,鑫鑫有一個6歲的哥哥,是李麗和前夫所生。

因為翻包、向人吐口水、不叫李麗媽媽,李麗認為鑫鑫存在許多不良習慣,時常打罵教訓他。6歲的哥哥證實,鑫鑫因為不聽話,常被媽媽用手和木棍打,臉上和手上都被打青過,有一次腳被打出血,耳朵上也有傷口。

2017年10月,羅甲到資陽來看鑫鑫,鑫鑫額頭上有很大一個包,下巴、手腕也是青的,鑫鑫說是媽媽打的,李麗則說鑫鑫從沙發上掉下來摔的。

隨後,羅甲多次提及到資陽看望鑫鑫,均遭到李麗拒絕。

遭家人指責

媽媽氣頭上拋摔孩子意外致死

因為一直不敢和家人明說鑫鑫的真實情況,李麗只能說孩子是幫人帶的,別人給了費用。

2017年12月2日晚,李麗的父母和弟弟都指責她撫養來歷不明孩子,父親還打電話罵了她,罵得很厲害。李麗因此心情煩躁,此時,她看見鑫鑫又調皮了,身上粘滿了餅乾碎屑,再聯想起鑫鑫平時有許多不良習慣,便罵了鑫鑫,又用手推搡鑫鑫,鑫鑫的頭部撞在牆上後便開始哭鬧。

聽到鑫鑫哭鬧,李敏更加生氣,抓住他的衣服將其提起向前方拋出,鑫鑫頭部朝下摔在地上。隨後,李麗將鑫鑫抱到衛生間進行洗簌,然後上床睡覺。晚上,大兒子說鑫鑫一直咳嗽,李麗給鑫鑫餵了水繼續睡覺。

第二天早上6時許,李麗醒來時,去親大兒子和鑫鑫的額頭,發現鑫鑫已經身體冰涼,沒有了呼吸。

2017年12月2日晚,李麗打電話給男性朋友唐某,說自己撞死了一個小孩。隨後,唐某和李麗將孩子屍體帶至偏遠鄉鎮河邊焚燒後掩埋。

12月5日,李麗去成都見羅甲,並謊稱鑫鑫走丟了,不想報警。次日,羅甲讓表弟陪李麗到資陽蓮花路派出所報警。

12月8日,李麗安排好大兒子的撫養問題後,在家割腕自殺,被羅甲的表弟和父母發現,並送往醫院搶救。

李麗自殺就醫期間,經偵查人員開導,最終在2017年12月11日,供述了自己殺害鑫鑫的犯罪事實。

一審判決 母親獲刑7年

孩子親生父親認為“判決太輕”

2018年10與16日,經過不公開審理後,11月7日,雁江區人民法院認為,李麗明知後果,仍放任自己的行為,致使鑫鑫死亡,構成故意傷害罪。因系自首和初犯,對其減輕處罰,最終判處有期徒刑7年。

當日出庭的李麗頭髮有一些亂,她的媽媽一直在旁邊哭泣。李麗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再提起上訴,然後低著頭退庭。

羅甲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法院判決李麗賠付直接經濟損失2.4萬餘元,駁回其他訴訟請求。

宣判後,羅甲的表弟表示,他和羅甲不服一審判決,將提起上訴。“經濟損失我們可以不追究,但判決太輕了。我們認為她不屬於自首,而且焚屍情節太嚴重,判決中沒有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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