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顧茅廬”,終於找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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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門緊鎖,屋門緊鎖,窗簾拉的嚴嚴實實,院裡滿是塵土落葉,靜悄悄的沒有一點兒聲音。看起來家裡好像沒有人,而且是主人長期外出未歸的樣子。

然而,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執行線索,親眼看見被執行人張某回到家中後,一直沒有出門。


“三顧茅廬”,終於找到他!


該案緣起於2017年夏天的一起交通事故,薊州法院經審理判決,由張某賠償馬某各項損失共計197004元。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被執行人張某未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且經法院多次傳票通知,拒不到院。執行法官多次去家中調查,張某家總是大門緊閉,找到張某父母瞭解情況,其父母表示不知其聯繫方式也不知其最近在哪兒,被執行人玩起了失蹤。但執行法官並沒有就此作罷,而是主動聯繫申請執行人馬某,告知其執行情況,並建議馬某積極協助執行,多關注一下張某家,如果發現張某行蹤,立即與執行局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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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中午,執行幹警井連江、劉博接到申請人馬某電話稱張某正在家中,遂火速趕往張某家,這才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與前幾次一樣,張某家大門緊閉,透過門縫看到院裡所有的窗簾都拉著,反覆敲門院子裡依舊悄無聲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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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請人十分肯定被執行人就在家中,於是執行幹警去村委會請村幹部,又請來被執行人父親來作見證,由執行幹警劉博爬梯入戶打開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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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院子裡,面對緊鎖的屋門,只有請專業開鎖師傅才能打開,而開鎖師傅從城裡趕到張某家少說也得40分鐘。通過現場情況判斷,能夠確定張某就在屋內。執行幹警決定先做做張某思想工作,從躲藏解決不了問題,到逃避執行將面臨的法律後果,期間其父親也苦口婆心在屋外勸說,但屋內仍沒有動靜。無奈之下,執行幹警聯繫開鎖師傅來到現場,打開了屋門。果不其然,張某就藏在臥室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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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午一點趕到張某家,到成功對張某進行司法拘留並送入拘留所,已是夜幕降臨,萬家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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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據張某訴說,每次回家,他和妻子二人就隨手把門反鎖,拉上窗簾,假裝不在家,就怕法官來找。

“三顧茅廬”,終於找到他!

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常常遇到這種躲躲藏藏逃避問題的被執行人。但逃避執行不是長久之計,更不是什麼“妙計”,等待這種失信之人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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