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進博會”的臨近
上海相繼發佈一系列安保措施
為迎接進博會的到來
但近日一條內容為
“為迎進博會,上海道路大檢查
將迎來史上最嚴格異地人員執法”
的消息在朋友圈瘋狂熱傳
該消息稱↓
這條通知是真的嗎?
這條“通知”有關交通法規的內容
跟網傳已久的“交通新規”高度重合
上海警方表示
這則“通知”純屬臆造!
不存在“異地人員執法”“調集全國各省、市交警人員”等情況。
同時也表示,將持續開展交通違法行為大整治,力度不減。
假通知裡的
“交規小結”錯誤連連
實際上,“電子警察”已經成為查處各類交通違法的非現場執法手段,目前已經對開車撥打手機、不繫安全帶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取證,不存在“20日起開通”的說法。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酒駕違法確實要記12分,但只有醉酒駕車觸犯刑法的,才禁止在5年內重新獲取駕照,酒駕的處罰為“駕照暫扣6個月”。
對於超速違法的處罰,《道路交通安全法》對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的規定各不相同,其中對於私家車的規定為,超速10%未達30%,記3分,罰款200元;超速30%未達50%,記6分,罰款300元;超速50%以上,記12分,罰款500元。
對於“不繫安全帶”的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記2分,罰款100元;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行駛時,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100元。
而關於“不滿14週歲的兒童乘坐副駕駛”規定,《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規定為“不得安排未滿十二週歲未成年乘坐副駕駛座位”,違規駕駛員將面臨100元的罰款。
實際上,從2016年3月至今,上海開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大整治以來,始終按照“最嚴標準、最嚴執法、最嚴管理”的要求,對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整治,高頻次、高強度、不間斷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整治已成為常態。
雖然“通知”純屬臆造
但閔曉法希望
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大整治只有開始沒有結束,將持續嚴查各類機動車交通違法,並將整治重點向行人、非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延伸。所有交通參與者都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營造安全文明的出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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