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买一个仆人的价格是多少?

璩璇阁主


大家都知道,在古代,购买仆人是在中产和富户中很常见的行为。那么,以距离我们最近的清代为例,买一个仆人的价格是多少呢?

清代仆人价格高低不等

我曾绘制过一个图表,图表上是明清时期丫鬟的价格:

贫困地区的粗使丫鬟,每个几百文到十多贯(千文)不等,而富庶地区会做菜的丫鬟,则要贵到几两至十几两。稍有姿色,有些才艺的,价格在几十两到几百两不等。而绝品婢女,价格是数百两到数千两不等。在那时,城市中产阶级一月的收入大约二两白银,而农村庄户人家只有数百文至一两有余的收入。你就看你能不能买得起一个丫鬟,并供应该丫鬟的吃喝穿用吧。买奴仆的,通常都是官爷和旗人,普通人买不起,就是殷实之家,很多也不用奴仆,用不起,还不如买个骡子。

以山东为例,清代大灾荒的时候,灾民常常多达四五百万人。因为连年灾荒,整个区域早就没有多余的粮食了,人们纷纷饿死,为求一饱,卖儿鬻女。此时,买人和买地的价格就很低。譬如一亩地,正常的时候可以要十两到二十两买断,但灾荒时,就是几百文都没人要,“苦无买主”。卖人的话,只要有人收,就卖出去。灾荒的本地没人要,妻、女、儿就直接扔,或者相互换着吃。去没闹灾的地方卖,原先十两的,就只要几角钱。

问题是,灾荒时多个省份都十分困难,饿死人的事时有发生。一斗米价格甚至飙升到一两,你哪有闲钱买人?

清代奴仆的赎身钱是多少?

赎身钱大略是卖身钱的五倍。

譬如一个闺女你卖出去的价格是二十两,你赎回来至少需要一百两。

赎身钱需要在签订契约的时候约定好,否则到时候人家要多少,你就得给多少。漂亮女子卖价既然是数百两,那么她的赎身钱绝非一般人能出得起,如清·赛金花,清人编排的小说里是这么说的:

郑胖子笑着道:“我已代你做主和鸨母讲好了价钱,彩云的赎身价银是二千五百两,只要把银子送过去就要写文契娶人了。”

这是漫天要价。

杜十娘的赎身钱是三百两。

刘姥姥赎回巧姐,大约花了八百两。

还有恶棍、土匪绑票,赎身钱就狠了,非要得你倾家荡产不可。

赎身之后的地位和主人是平等的吗?

赎身后就不在“奴卷”上了,而是在“良卷”上。奴婢犯法罪加一等,主人犯法罪减一等。良人是普通人,罚当其罪。但,赎身后,想要和原先主人地位平等,差不多就是在做梦。你从国公府里赎出来个人,他就和国公府里的主子们平起平坐了吗?


豆子人民艺术家


乾隆年间,仆人的价格,大约在十两银子之内。

当时的购买力折合现代,一两银子约等于如今的180—200元。

换言之,买一个奴仆,如果不出意外,几两银子就能拿下,如果是身材消瘦,面暗肌黄,光看着就弱不禁风的,花费也许更少。

除此之外,还要加一些意外因素。

比如说在明末清初年间,还遗留有“典当妻女”的恶俗。

打个比方,一个男人有家室,某天去豪赌,结果赌光了全部身家还欠了一屁股债,那他就会选择将自己的妻女做为抵押,“典当”给债主。

而通过这种方式由寻常百姓变成仆人,这对妻女的价格,很可能就比寻常的奴仆价格贵一些,但归根结底也不会贵到哪里去。

还有一种是因为生活所迫,自愿卖身的奴仆,比如大家在影视剧中常见的“卖身葬父”,这种就会是贱卖,一些有钱的商贾老爷们见了,就乐于花小钱,买了丫鬟带进府里伺候起居,当然绝大多数人还得看面相。

第三种,则是做工的伙计。

比方说给地主耕地的长工短工,买来奴仆之后,帮着主人干活,或者干脆负责全部的体力活动,主人当甩手掌柜,脏活累活都交给他一个人干,这种奴仆以男性居多。

可我们还要加一个前提条件,在明朝,甚至是到了清朝中期,官员们的俸禄并不多,将灰色收入排除在外的情况下,官员们每个月到手的俸禄,只有几两银子不等,除去养活一家老小,也剩不下闲钱去买奴仆,为自己伺候起居。

所以购买奴仆的,一般是商贾大户,手里不差银子,又想让生活提高档次,事事有人伺候。

而在古代,最不缺的就是卖身的人,封建社会基本没有什么社会福利,很多人穷困潦倒一生,甚至连饭都吃不上,碍于生活所迫,只能卖身求荣,而这里的荣,也不过是想冬天不挨冷,能吃上两口饭不挨饿,所以市场不缺货源,价格就会被人为压低,几两碎银就买一个奴仆的现象,在清朝时也屡见不鲜。

当然,能买的起的,非富即贵。

清廉的官员或者大众家庭,苦于囊中羞涩,是连想都不敢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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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品聚


乾隆四十八年二月内,凭陈黑子作保用身价银二十五两,白契买得大兴县民人郑荣,同妻刘氏,婿高受儿,女二妞四口为奴。

清朝时期整个中国被满族统治,汉人的地位非常低下。而满人作为统治者,买卖奴隶非常正常。根据乾隆年间购买力,一两银子差不多相当于200元。也就是说只花了5000块钱,就买了一家四口为奴。





上面是正常的市场价,还有黑市价格。清朝有专门的人犯子,通常叫做牙婆、人媒、人牙子,也有专门的买卖场所——人市。这里的价格普遍比市场价高几两,但是“质量”都很好。

除了“官方”与“黑市”,还有“散市”。比如说因为连年饥荒,会出现卖身葬父的情节。他们要求不多,价格普遍比市场低一半。还有类似于因赌博欠下巨资,抵押老婆的情况。这种要比市场价又高了几两。



所以清朝仆人价格普遍在五两到十两,即现在的1000到2000之间。而除此之外的奴婢就波动太大了,主要是看长相。好看的几十两都有可能,难看的一两就能拿下。

想赎身几乎不可能!因为清朝有明确法律规定,奴仆想赎身必须经过主人同意。私自逃跑者,很有可能被杀头。还有人被判终身为奴,更没有赎身一说。


如果真碰到开明的主子哪?那就要看主子意思了,不要钱都可以赎身。而且仆人也分三六九等,曾经就有旗人身份的奴仆。因其主子犯事,他们被“转卖”。然而正因其旗人身份,一连几个月无人敢接手。

倘若真的赎身,是否可以与主子平起平坐?不可能!除非你是落草王爷,或者是某某人的私生子。想想鲁迅与闰土,本不是奴仆关系,都落的如此地步。还有就是草鸡变凤凰,被纳为小妾,否则想都别想。

总而言之,在清朝那个落后的年代,只要有钱什么人都可以买奴仆。但是一朝为奴,终身为奴。几辈子做奴仆的人,更是比比皆是。


史之策


仆人也就是奴仆、奴婢,男者为奴,女者为婢,他们失去了人身自由,被人奴役。奴婢也分三六九等,一个奴婢的价格受好几个方面的影响,有的几两银子就能买到,有的几十两甚至几百两才能买到。

首先看买卖双方的情况

皇宫王府这样的地方,奴婢的要求高,聪明伶俐,男的壮实能干忠实可靠,女的干净利落模样端正。相对的,这样的奴婢价格就高。

次之是各级官员家里,再就是富裕人家。权势和经济能力越低,对奴婢的要求也相应的低一些,这样的奴婢价格就不高。

市场方面

签白契和红契(加盖官方印)又不一样,还有一部分是没有中间人,直接买方和卖方,比如卖身葬父(母)之类的情况。大部分奴婢的买卖需要经过中介(牙婆、牙子、媒人),签订卖身文契的时候还需要亲戚朋友作保。通常情况下,一家人同时卖身的时候,价格偏低,比如下面这一例:

缘因本身衣食无措……将本身高三,年三十五岁,妻吴氏,年二十九岁,长子全儿,年十二岁,次子二小,年七岁,共四口,出卖于王纯宅名下为仆。面议身价纹银拾伍两整……

雍正年间,高三一家四口卖给王纯宅为仆,才十五两银子,平均一个人卖不到四两。

同样在雍正年间,有个名叫宋明远的急需用银子,将自己十岁的女儿卖给程家为婢,得了十二两。

在一般情况下,一个普通的奴婢差不多是十两银子左右。

那么奴婢能不能赎身呢?

这要取决于主人家的意思,如果他愿意让你赎身,可能大于等于原价的银两就能赎身;如果他不愿意让你赎身,你就得继续呆着,说白了,奴婢就是主人家的私有财产。

有的主人家,不愿意用奴婢了或者因为别的愿意不能用了,可以再卖给下家。

顺治年间,有个叫吴阿谢的人,家里没米下锅了,就把自己十四岁的女儿卖给了侄子为婢,得了十两银子,结果过了不到十天,他侄子又将这个婢以同样的价格卖给了亲戚家里。

即便能赎身,奴婢们也很难翻身做主人,或者说这需要时间,需要至少两代人的时间。因为曾经的主人依然觉得他们是奴婢,而他们身上曾为奴为婢的烙印也很难去除,被奴役的思想已经深入骨子里。奴婢们被买进家后,通常都要立威,进行一番训导,甚至要受皮肉之苦,以达到日后规规矩矩做事的目的。一旦成为奴婢,很难被当做人来看,就更不用提尊严了。

到了清末宣统年间,新律颁布,才下令禁止置买奴婢。奴婢们可以自己赎身,成为拥有自由之身的民众,那些无力赎身的奴婢,可以变成雇佣工人。


萧晓四姑娘


有网友问:清代买一个仆人的价格是多少? 《周礼·地官》称,“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车辇、珍异。”从古代开始就允许进行人口买卖。甚至皇帝亲自下令,要饥民卖孩子糊口,正所谓“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就食蜀汉。”

在元朝讲究的是:北人女使,必得高丽女孩童;家僮,必得黑厮。不如此,谓之不成仕宦。”蒙古人最喜欢黑人做奴隶,高丽女人为女奴。蒙古人认为高丽女人“肌肤玉雪发云雾”。

清朝也是允许人口买卖的,只是要先查清楚,“奴人有无前后奸情,幼孩有无施用药术”。下迷魂药和诱骗拐卖人口,是清朝官方不允许的。乾隆年间将诱拐妇女儿童作为死罪。所谓,首犯斩立决,从犯充军,知情窝藏者一律近边充军。

那些诱拐者,拐带人口以后,一般长相好看的,才会被出售,鲁钝的则被杀死吃肉,骨头做成药丸。正所谓:“迭拐男女幼童不计其数,俊者卖之远方,蠢者杀食其肉,灸骨为丸。”

但是,严刑厉法还是没有阻止拐带,特别是家庭因为负债,灾荒卖儿卖女的行为。一般根据不同时期,地区和长相,年龄,从1两白银到几十块白银的情况都有。如果从妓院赎身漂亮妓女则上百两白银也有。

如果是战争当中俘虏的人口,也就是辛者库,则是不能赎身的,世代为奴。一直到1910年颁布了《大清现行刑律》,才真正第一次有了彻底禁止人口买卖的法律。


深度军事


清代买一个奴仆的价格是随机的,不是固定的,价格是看当时卖身时的情况而定的,几两银子,十几两银子,二三十两银子,上百两银子的都有,普遍通用价格是十两银子买一个奴仆。

古代普通民众的生活普遍比较艰辛,经常食不果腹,吃不饱穿不暖,底层人民为了生存,经常有因为各种原因卖儿女换银两过日子的无奈之举。

古代的人是不存在人权的,人口是可以自由买卖的,还存在有人口交易市场,专门买卖人口的市场,简称人市。在古代人的思维里买卖人口是正常的,合法的。

1、清代买奴仆的价格

前阵子的热播剧《那年花开月正圆》,剧情是以陕西省泾阳县安吴堡吴氏家族的史实为背景,讲述了清末出身民间的陕西女首富周莹跌宕起伏的人生故事。

电视剧开篇第一集就讲述了周莹的爹(周老四)因为赌钱输了,把周莹卖给一大户人家为丫头抵赌债。

剧中周莹问他爹这次把她卖了多少银子?周老四说15两银子,比上次多卖了5两银。也就是说上次的卖女儿价是10两银子,这次是15两银子。

过了一段时间,周老四带着银子去沈家赎回女儿,得知女儿己经从沈家逃跑了。沈家二少爷依然对周莹念念不忘,愿意花三百两银票买周莹为奴仆,利诱周老四重新写卖身契把周莹卖给他为奴仆。

周老四收了三百两银票在卖身契上按了手印,答应沈二少找到女儿周莹就给他送去。

周老四找到女儿,发现周莹已经是吴家少奶奶了,后来不堪沈家少爷的百般纠缠,要他把女儿周莹找到后送回给他,就在人市(买卖人口的市场)上买人,有人出1两卖身银要他买的,他嫌孩子小,没有要;花了5两银子买了个姑娘认为女儿,改名周莹给沈家少爷,当是把女儿买给他了。

电视剧《那年花开月正圆》中有几次提到人口买卖的价钱,都是不一样的价格,1两、2两、5两、15两、20、30两的,几百两的毕竟是少数,也就是说人口交易是自由的,买卖双方是自愿的行为,买卖奴仆的价格是可以视情况而定的,并没有固定的价格,普遍平均价格应该在几两到二十两之间,不会太高的。

2、利滚利,难赎身

如果奴仆要赎身,按理应该是按卖身契的价格赎回的,但是因为卖到他们家里了,人是主家的,吃住在他们家里,主家买奴仆等于是做买卖,做买卖利滚利是难免的。

一般都是不会这么容易就让赎回的,要赎身就得看主家怎么说的了,主家愿不愿意放你走?花多少银子肯放你走?

比如电视剧《那年花开月正圆》中,周莹被卖到沈家后,她虽然是侥幸逃出了沈家,但是卖身契却一直在沈家二少(沈星移)手中。

虽然吴聘(周莹老公)用了方法去要,但是沈星移就是不给,说什么都不给。遇到这种主家基本上是不可能赎身的。

3、赎身后与主家难平等

就算是侥幸赎回身了,在古代等级制度森严的社会,除非你变成有权有势的人,不然不可能跟主家平等的。以前有句话说:“一日为奴,终身为奴”,很难翻身了。

好比周莹,虽然之后贵为吴家少奶奶,但是沈家的人还是说她以前就是个丫鬟,不把她当成有地位的人看。周莹算是成功人士,后来也是有地位,翻身成功的个例,但大多数卖身为奴后的人都是赎不回身,很难再翻身的。

所幸,推翻了清王朝,走进了新社会,民主社会,普通民众也有人权,法律不允许贩卖人口,大家都是相对平等的,人民安居乐业,生活有保障,感谢这个好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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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奴仆多少钱?

这个不太好说,要看长相,有的丫鬟特别漂亮啥的,可以价值几十两乃至成千上百两。当然要是一般的家奴都很便宜,几两银子一口子,说句过分的话,跟买牲口啥的差不多,没有什么地位的,我们从电视剧里面就能看到。

奴仆如何赎身?

清代的赎身最早有官方规定的是旗人家奴的赎身,主人看你为主人的效力,可以令其赎身为民”,可以赎身。但是后来在雍正乾隆两朝的时候,对于奴仆赎身的问题,有过数次反复的探讨,总之是不一定的,肯定是要主人同意才可以赎身 .

赎身之后就能跟主子平起平坐了吧?

那是不可能的,但是有只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除非你发现你的生世另有隐情,从草根咸鱼翻身了,比如说如果你是皇帝或者王爷的亲戚或者私生子,否则没有其他可能了。第二种可能就是你被皇亲国戚有权的人看上了,纳妾,那你的地位就提升了。尤其是第二种可能性更小,如果你长得漂亮,他们也不会让你赎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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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仆的价格要看奴仆的具体情况。比如说有的丫鬟特别漂亮,是专门买进来当小妾的,就可能价值几百两乃至成千上万两。而普通的粗使丫鬟,普通的家丁,就都很便宜,几两银子一口子,十余两银子一家子。

引一份资料

乾隆四十八年二月内……用身价银二十五两,白契买得大兴县民人郑荣同妻刘氏、婿高受儿、女二妞四口为奴。

这一家四口,两对夫妻,一共才二十五两银子,合着一个人才六两多。

至于赎身的钱,各自的情况不同。有的人家赎身只需要付出买来时候花费的钱即可,有的人家则要加价,而且加多少完全看主观意愿。不过,目前看到的例子,以普通奴仆来说,多数是只花买来的钱的。

至于赎身之后,清代奴仆赎身之后,地位依然很“微妙”。

清代档案里有这样一个案子。

乾隆二十七年,镶黄旗包衣出身的笔贴士宝祥,打死了他家已经赎身的家奴玉明。原来这个玉明的父母都是宝祥家里的家奴,所以玉明是宝祥的“家生子”。后来玉明的父母交了二十两银子赎身出去了,之后一年多没联系。这年宝祥在自家门口看到玉明,玉明“大模大样”,并不向宝祥请安,宝祥责骂玉明,玉明说“我已经出去的人了,你管教我做什么?”宝祥认为玉明是他家的家生子,不应该如此无礼,便踢了玉明几脚,谁知玉明到了二更时候就死了。最后判刑,官员殴死赎身及放出奴婢并该奴婢之子女,按照“殴死族中奴婢”例,降二级调用。由于宝祥是旗人,例减一等,降一级调用。

这里再次说明一下,包衣和家奴不是一码事。很多人分不清家奴和包衣的区别。包衣是良民,有正式户口,所以包衣也是可以用家奴的。这个案例里的宝祥就是镶黄旗的包衣,他就有很多家奴。清代包衣旗人里也有不少世家,甚至跟一些王府都比肩,家奴更多。


橘玄雅


在清朝时期,整个中国都被满族统治着,汉人的地位是十分低下的。满人作为统治者买卖奴仆都是很正常的。

因为在那个时期,是基本上没有什么社会福利的。很多人穷困潦倒,甚至连饭都吃不上,碍于生活所迫,有的只能卖身求荣,也只是为了能解决自身的温饱。

而满清贵族,家大业大,需要一些人来打理家务,做做杂物。所以就会出现买卖仆人的现象。

那么清代买一个仆人的价格是多少呢?

仆人的价格也不是一个定数,它也分几种情况。

一、 官方市价

乾隆年间,仆人的价格大概在十两银子之内。根据当时的市场购买力折合成现代人民币,一两银子大概等于现在的180-200元。十两银子之内,也就是现在的2000元以内。
如果待卖者,身体条件不是很好,面黄肌瘦、弱不禁风,这样他的价值会更低一点。

二、黑市价格

清朝有专门的人贩子,通常叫做牙婆、人媒、人伢子。而且还有专门买卖仆人的场所——人市。

这里的“待卖者”因为身体条件,各方面条件比较好一点。所以,这里的价格普遍要比市场的价格高出几两。

三、散市价

散市价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因为生活所迫,自愿卖身的奴仆。

比如在影视剧里常见的“卖身葬父”,这种情况就会贱卖。大都会被有钱的商贾老爷们,买回去当丫鬟使唤。

2、因为欠债“典当妻女”

这种情况也是不少见的,好赌的人什么时候都有。那个时候,男人赌博赔光了家产,还欠了一屁股债。

欠债就得还钱,没有怎么办?有的人就会选择将自己的妻女做为抵押,“典当”给债主。

因为是平常百姓,由百姓转为仆人,这时的价格就会比平常的仆人价格,要高一点,但是也不会高出太多的。

四、 奴婢的价格

奴婢的价格会有很大的波动,这主要是根据女婢的长相而论。如果长的好看,价格就高,几十两都有可能。

而长得不好看的女婢,有的一两就能买下。

当然能买的起奴仆的,都是富贵人家。普通人家是绝对不敢想的。至于这些奴仆很少能赎身,基本上都是终身为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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