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藝謀:道不同,不相為謀!

人可能時常有這樣的感覺,一個人吧,會覺得孤單,希望有一個熱鬧的團體;有一個熱鬧的團隊了,人多了,人與人之間就有矛盾了。

人就是這樣,除非不和人交往,不和人接觸,做孤家寡人,肯定和人沒有矛盾了。但是,一旦和人交往,人與人之間肯定發生矛盾。人的關係,更多時候,很應驗這句話,合久必分。

比如很多年前,曾經鬧得沸沸揚揚的孫楊和師傅朱志根的關係。他們可是合作了十年的師徒關係,但曾經兩人的關係勢同水火,劍撥弩張。

曾經,他們是站在同一戰壕裡面,但十年的時間,就改變了很多,無論何種原因導致他們漸行漸遠,我覺得這都是人性的人之常情。

人的交往,無論當初如何投緣,或者當初因為利益的共同體捆綁在一起,但終究抵不過人心的變化,歲月的改變,更多的人的合作,總想到開始的美好,卻從來不會想到收場如何?好聚不能好散,這世界的人事,多的是。

合作的關係,就如十年的師徒關係,都敵不過現實的改變。這只是暴露在眾人眼中最搶眼的事情而已,世間發生這樣的事情多著呢。只是因為他們就是普通大眾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沒有如孫楊師徒的關係那樣博得媒體的關注而大肆報道而已。

比如大導演張藝謀和著名製片人張偉平,曾經也是很好的合作關係,照舊是分手收場。所以,分手時,大家和平分手,不是死對頭互相指責,已經很不錯了。

張藝謀:道不同,不相為謀!

人的交往,因為利益合作在一起,也因為利益問題鬧得分開。當交往之初,我們總是認為遇到對的人,然後彼此在一起。但人吧,一旦交往,就要面臨在交往過程中的各種碰撞。能夠和好解決的,自然能度過難關,不能和好解決的,離大家撕破面皮就不遠了。

現實生活中,一個家庭的成員,都有如此多的矛盾,但畢竟是一家人吧,血緣聯繫在一起,至少過氣之後還能互相體諒一番吧。但是,外人能有這樣的氣量嗎?

最現實一點,中國離婚率高升是不爭的事實,兩個人曾經走到一起,是有幸福快樂的時光,以為對方就是自己一生的最愛,以為自己找到對的人,但一旦步入圍城,面對一個家庭要面臨的諸多種種,兩個曾經婚前恩愛的人,也可以反目成仇,這樣的事情,也多的是!

我們每一個人,在和人合作交往之初,當然是出發點是齊心協力,也絕對不會想到結局會慘淡收場。人是需要和人合作才能達到成功,但成功之後,曾經最好的合作人,因為各種原因鬧翻了,但人不可能因為合作和人鬧翻了,就不再和人合作,自然繼續尋覓下一個合作的利益人。至於是否繼續鬧翻,暫不是考慮的對象,都是走到那步就顧及那步的事情。

比如我們的紅人周立波,走紅之後,和“前大哥”關棟天的決裂,因為認為不需要此人,但是他和大哥決裂,不代表他不再和人合作,很簡單,看周立波現在的表現,不是和很多電視臺合作嗎?至於是否最終關係也鬧翻了,看著辦!畢竟,眼前利益才是最主要的。

人的分合,更多就是利益關係的作怪,很難說永恆。無論當初如何保證,如何甜言蜜語,或許合同做證,都敵不過歲月對人心的改變,歲月對利益的改變,或者歲月對個人的地位改變帶來的人心變遷。人的交往,一旦和利益纏在一起,離分開就是為期不遠了。

人最好的關係,就是那種所謂君子之交淡如水的關係。但是,現實的我們,要生存,除了尋求那種淡如水的朋友關係,更多就是尋求一種利益關係的合作人,“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

所以,當我們看那些名人的分合,無非就是貫徹著這法則而已。至於不是聚焦著閃光燈下的普羅大眾,同樣無時無刻貫徹著這一法則吧。

所以,既然不能保證一輩子就是如家人般那樣因為共同的血緣,讓彼此之間因為親情的緣故互相還放不下,就好聚好散,應該是和人交往最好的保證吧。

到分手之時,撕破面皮暴露在大眾中,讓世人看到赤裸裸的互相指責,多難堪!

畢竟,當初合作之時,也親密無間過,也曾經為了共同的目的攜手並肩!想著當初的美好,收斂一下事情帶來內心的怒火,和平解決,也未嘗不是很好的方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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