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直擊|贛州中院審理全省首例危害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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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直击|赣州中院审理全省首例危害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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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上午,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由贛州市人民檢察院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提起訴訟的被告郭某某生產、銷售硫磺熏製食用辣椒民事公益訴訟一案,該案系全省首例危害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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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省人大常委會部分委員,省、市人大代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人員、全省三級檢察人員、媒體記者旁聽了庭審,庭審全程網絡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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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起訴稱,被告郭某某在從事辣椒生意期間,採用添加劑硫磺熏製食用辣椒以達到防黴、耐存儲的目的。2017年8月18日,信豐縣公安局、信豐縣大阿鎮工商分局聯合辦案,在被告家中查獲14943斤辣椒,現場扣押辣椒5780斤,同時對剩餘的9263.8斤辣椒採取現場查封的方式貼封條封存在被告家中的倉庫內。隨後,被告私自撕去封條,將封存在其倉庫的9263.8斤辣椒銷售流入市場。經檢驗,在被告郭某某家中提取的辣椒樣品中,半乾辣椒和溼辣椒中二氧化硫含量均超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0.2g/kg的上限20多倍。信豐縣人民法院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被告拘役5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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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訴訟起訴人宣讀起訴書

2018年6月,贛州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的行為致使不特定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受損,損害社會公眾利益,其承擔刑事責任後,仍應承擔民事責任。經過訴前公告程序後,向贛州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郭某某支付其生產銷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硫磺熏製食用辣椒價款十倍的賠償金,承擔現場扣押辣椒銷燬費用,並在市級以上媒體公開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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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訴訟代理人發表辯護意見

法庭上,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公益訴訟起訴人、被告及其委託訴訟代理人圍繞爭議焦點進行了舉證、質證、辯論。法庭依法充分保障了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該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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